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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在辽宁招生专业

发布时间: 2021-02-11 23:16:14

1、厦门大学是不是没有在辽宁招生,为什么

招生了啊,理科提档线604,怎么了???

2、辽宁省的想考厦门大学一个较好的专业,要多少分?

具体分,每年都不一样,你要考的那年高考是会公布的,先看看这个吧 厦门大学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赋与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有关条款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校慨况 第一条 厦门大学位于我国经济特区、“国际花园城市”——福建省厦门市,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也是国家“ 211 工程”和“ 985 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现有校本部和漳州校区。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分管招生和纪检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分管教学、考试中心的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三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层次和计划 第五条 2010年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共有62个本科专业类,涵盖 85 个专业(含方向)分别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六条 2010年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计划为4750人。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参阅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编印的考生填报志愿手册。 第四章 招生模式 第七条 采用大部分院、系按专业类招生,少数院、系按专业招生的模式。各专业类的专业(方向)设置及分流情况请参阅《厦门大学 2010 年本科招生专业一览表》。 第五章 培养与管理模式 第八条 实行“宽口径、厚基础、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录取的学生按专业类进行培养。即一、二年级学生一般按照专业类学习通修课程,二、三年级通过选修方向性课程进行专业分流、确定专业方向。方向性课程的选定根据学生个人的特点,在学校的指导下进行。 第九条 我校选择经济学、会计学、数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和海洋科学类6个优势学科专业,开设国际化试点班,进行国际化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国际化试点班专业教学计划的主要核心课程(16门左右)采用英语教学。试点班为学生配备导师,鼓励优秀学生提前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和教师的科研。 第十条 除音乐系新生直接入住校本部外,其余的新生全部入住依山傍海,环境优美,拥有全国一流的教学和生活配套设施,管理和服务规范的漳州校区。经第一、二学年的学习和生活后,回到校本部继续修读学业。 第十一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我校颁发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我校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章 招生要求 第十二条 除外语类、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和国防生仅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外,其余专业(类)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我校主要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招生机构组织的口试。 第十三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有关专业考试要求按照《厦门大学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艺术类学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水平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除国防生外,各专业(类)无男女比例限制。考生的高考单科成绩一般应达到及格以上水平。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根据录取有关要求对其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六条 根据生源省份的出档规定和报考我校的生源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填报志愿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以生源省份我校相应的招生计划数的105%左右调档(调档前根据生源情况,我校与各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商定具体调档比例),非平行填报志愿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控制在生源省份我校相应的招生计划数110%-120% 以内。 第十七条 原则上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订的有关加(降)分政策。专业(类)录取以考生的投档分(高考分加照顾分)进行专业投档。 第十八条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九条 在各省出档的考生中,根据公布的专业招生计划,采用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方式进行专业(类)投档和录取,同时参考专业相关科目成绩。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总分值为 5 分。即第一和第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 2 分,第二和第三专业志愿及第三和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后的所有排序志愿)专业志愿的分数级差均为 1 分,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后的所有排序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 1 分。 第二十条 获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文艺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的录取规则分别按我校相应各类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面向全国和单独面向福建省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我校艺术类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 二十二 条 学费收费标准 1 、人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外文学院、法学院、公共事务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航空航天类除外)、化学化工学院、材料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环境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所属各专业,每人每学年 5460 元; 2 、医学院各专业、航空航天类每人每学年 6760 元; 3 、软件学院一、二年级每人每学年 5460 元,三、四年级按学分收费,每生每学分 400 元,每学年约为 40 学分; 4 、艺术学院各专业每人每学年 9360 元。 第 二十三 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 1200 元(人 / 学年)。 第九章 奖励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第二十五条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当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主体。我校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由中国银行承办,全校每年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人数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0%,每人每年最高贷款金额为6000元。 第二十六条 国家奖学金 为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2009年全校共有304人获得国家奖学金。 第二十七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 为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000元。2009年全校共有660人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二十八条 国家助学金 为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国家助学金。我校资助标准为: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2009年全校共有2000多名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 第二十九条 学校设立的奖学金 1、优秀新生奖学金 凡高考总成绩(卷面原始分)名列所在省份前30名的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被录取的新生,给予免交四年学费,并一次性分别给予2万元(第1—10名)、1.5万元(第11—20名)和1万元(第21—30名)的奖励。 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文或理科高考总成绩(卷面原始分)超过所在省份本一批分数线80分以上,且名列我校在其省份文或理科计划前5%的新生,给予2000元奖励。高考总成绩(卷面原始分)名列所在省份前30名的文、理科考生不重复参评此项奖励。 2、优秀学生奖学金 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评定标准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奖,覆盖面达学生人数的30%。设立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劳等方面有特殊才华的在校本科生。 3、校级奖学金 目前,我校共设立了以“嘉庚奖学金”、“本栋奖学金”和“亚南奖学金”为主的共32项校级奖学金,每年奖励人数约800人,奖励总金额达200多万元。除此之外,我校各院(系)还设立了数量众多的院(系)级奖学金。 第三十条 勤工助学 学校倡导学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全校每年设立1000多个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供学生申请,勤工助学劳酬标准为每小时8元(每月不超过50小时)。 第三十一条 困难补助 学校设立各种形式的困难补助。2009年,我校共拨出专款2000多万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能获得有效资助。 许多社会团体、人士专门为我校学生设立助学金,每年资助人数约1000人,总额约300万元。 第三十二条 减免学费 我校根据国家政策减免部分学生的学费。 第十章 就业情况 第三十三条 我校近三年本科毕业生就业率分别为:2009届93.2%,2008届95.4%,2007届95.9%。毕业生就业率位居全国高校前列。2009届毕业生就业主要单位性质流向依次为:各类企业、升学、金融单位、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其他教学单位等。就业主要地区流向依次为:厦门、福建(不含厦门)、深圳、广东(不含深圳)、江苏、上海、北京等省份(城市)。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我校招收的少数民族预科班、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毕业生等学生为国家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有关政策招收上述学生。 1 、报考我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志愿在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本一批中我校的出档线下40分以内择优录取。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国家有关的学费、教材、伙食、住宿等补助,毕业后充实到西藏的县以下基层干部队伍,进藏服务期5年。录取的学生到校报到注册前须与西藏人事厅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学生个人承担。 2 、少数民族预科班生源限定为我校当年有安排招生计划省份参加全国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成绩要求为不低于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本一批出档线下80分。被录取的预科学生先在位于河南郑州市的黄河科技学院进行一年的预科阶段学习,预科学习合格并结业者,我校将根据学生德、智、体情况及我校拟定的招生专业计划确定本科具体学习专业,转入我校进行本科阶段学习;不合格者退回生源地区。 第三十五条 我校国防生的报考条件、志愿填报、录取办法、国防奖学金的标准与发放、学生毕业后的工作分配去向及待遇等信息,请查阅《南京军区国防生招生简章》或登录 http://210.34.18.180 查询,或咨询南京军区驻厦门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592-2187802。 第三十六条 我校面向江苏省招生(含自主招生和文艺特长生)的两门选测科目要求: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对于另一门选测科目,我校原则上不做要求;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 AA 。专业安排办法采用等级级差法,即考生两门选测科目每得一个 A + 折算成等级级差分2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再采用我校确定的“专业级差”的方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必测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第三十七条 我校面向福建省厦门市、漳州市招收走读生的志愿填报和录取要求请登录我校招办网页查阅,或向考生所在地招生部门查询。 第三十八条 咨询、查询、联系方式:欲了解我校招生资讯,可上网查阅或电话咨询。网址: http://zsb.xmu.e.cn ,电话:0592—2188888。录取结果及录取通知书的寄发状态可登录上述网页查询。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具体实施过程按当年教育部和各有关生源省份制订的相应政策执行。 第四十条 本章程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 二O一O年三月

3、厦门大学录取分数线(辽宁)

厦门大学近几年辽抄宁录取情袭况如下:
省份 科类 本一线 出档线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录取人数
2012
辽宁 文史 563 621 634 621 627.9 14
辽宁 理工 517 626 650 626 634.8 47
2011
辽宁 文史 535 601 617 601 608 17  
辽宁 理工 520 633 662 633 640.4 49
2010
辽宁 文史 531 583 609 583 593.8 --
辽宁 理工 518 606 647 606 619.9 --

官方查询入口:http://zsb.xmu.e.cn/pugao.aspx

4、厦门大学有哪些专业

厦门大学本科专业:
序号 学院 专业名称
1 人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含汉语言文学教育)
2 人文学院 汉语言(应用方向)
3 人文学院 戏剧影视文学
4 人文学院 新闻学
5 人文学院 广告学
6 人文学院 广播电视新闻学
7 人文学院 历史学
8 人文学院 考古学
9 人文学院 哲学
10 外文学院 英语(含英语教育)
11 外文学院 日语
12 外文学院 法语
13 外文学院 俄语
14 数学科学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含数学与应用数学教育)
15 数学科学学院 信息与计算科学
16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物理学(含物理学教育)
17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18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微电子学
19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20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测控技术与仪器
21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飞行器动力工程
22 法学院 法学
23 公共事务学院 政治学与行政学
24 公共事务学院 行政管理
25 公共事务学院 社会工作
26 公共事务学院 社会学
27 经济学院 经济学
28 经济学院 金融学
29 经济学院 金融工程
30 经济学院 保险
31 经济学院 财政学
32 经济学院 税务
33 经济学院 网络经济学
34 经济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35 经济学院 市场营销
36 经济学院 统计学
37 经济学院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38 管理学院 人力资源管理
39 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
40 管理学院 财务管理
41 管理学院 会计学
42 管理学院 管理科学
43 管理学院 电子商务
44 管理学院 旅游管理
45 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含化学教育)
46 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生物学
47 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与工艺
48 化学化工学院 生物工程
49 化学化工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
50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
51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技术
52 生命科学学院 生态学
53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信息学
54 海洋与环境科学学院 海洋科学
55 海洋与环境科学学院 海洋技术
56 海洋与环境科学学院 环境科学
57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
58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自动化
59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60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通信工程
61 软件工程学院 软件工程
62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建筑学
63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
64 医学院 预防医学
65 医学院 临床医学
66 医学院 药学
67 医学院 中医学(国际交流方向)
68 艺术教育学院 音乐学(含音乐教育)
69 艺术教育学院 美术学(含美术教育)
70 艺术教育学院 艺术设计

就上面那几个专业了,

营养学是理的吧!

5、厦门大学在辽宁省招研究生么,大概是什么分数线,能招多少人……

研究生是全国统招不分地区,不一样的专业考研内容不一样,无法用分数统一,招人个数的话得看当年的指标。

6、厦门大学对外省招生概况

河南:文科本一线分、出档线576分,理科本一线552分、出档线607分考生可登陆招办网站,输入考生号查询录取结果:
http://zsb.xmu.e.cn/m_news.aspx?id=570&tablename=m_01_01
http://zsb.xmu.e.cn/xxcxdl.aspx?id=53录取最高分和最低分,明年四月份的时候就能在厦大主页 http://zsb.xmu.e.cn/zskx.aspx上详细的查到了。至于2012年高考预估:文科595分能有多大几率被录取,我敢说没问题绝对能上,不过有些过于热门的专业,比如经济管理类的可能会竞争激烈一点,但问题不会太大!希望对你有帮助~

7、厦门大学在辽宁省好考吗

在省外国家级重点大学里,分数线是中等偏下。好不好考没有绝对的。相信自己!送你厦大校训:自强不息,止于至善。

8、厦门大学有哪些专业?

人文与艺术的学部,如人文学、国学、国际学、艺术学、新闻传播等。

社会科学学部,如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公共事务学、体育教学等。

自然科学学部,如数学科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化学化工等。

工程技术学部,如信息科学与技术、软件学、航空航天学、材料学、能源学等。

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部,如生命科学、公共卫生、药学、生化技术等。

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部,如海洋与地球学、环境与生态学等。

9、2007厦门大学在辽宁省招生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文史538 理工604 希望能帮到你

10、辽宁理科生可以考厦门大学美术系吗

根据往年的招生计划,厦门大学美术学专业在辽宁省没有理科招生计划,辽宁省理科生不能报考厦门大学的美术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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