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专毕业生非转农
1、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回原籍农村落户“ 非转农” 问题
非转农,各地都有严格的政策规定,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比如我地,对于大中生是这样规定,没有固定工作,且返回原籍地居住一年以上,并从事农业承包经营,才行
2、大中专毕业生户口可以非转农吗?
按国家现在的政策,一般不批准非农业户口转为农业户口。你以前是农业户口,但是你读大学是把户口转到学校,就成了非农业户口了。等你毕业后,没有单位接收,只好把户口又转回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按国家现行的政策,你户口的性质不能变,还是非农业户口,但是你的地址就变为农村了。现在你家人的户口是农业,人的户口是非农业,这样你只好独立一本户口了。
3、大学生毕业了,户口还能非转农吗
可以迁回原籍。根据我国现行户籍政策,除了原籍农村的大、中专毕业生在未落户的情况下,一年内如果没有找到工作,允许申请迁回原籍外,其余非农户口一律不能迁回原籍。也就是说,根据现行户籍管理制度,你毕业后如果未能找到工作,那么你的户籍将转回到你原籍社区,也就是说你不能再迁回原农业户口。但是,如果你毕业一年后还未找到工作,你就可以向原户籍派出所提出申请,将户籍从社区转回农村。具体步骤如下:取得原籍村组村民90%以上的同意,并签字加盖指印→向原籍派出所提出“非转农”申请,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材料及原籍村民同意书等文件→派出所户籍民警审查、签字→派出所所长同意、签字→派出所提交到县一级公安机关进行审批→县一级公安机关治安大队(或户政中队)审批→户籍地派出所将户籍迁回原籍。
4、淮滨大中专毕业生非转农政策
第一步:携带毕业(肄业、结业)证书;本人、配偶、子女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与父母、配偶、子女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或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领取并填写《金华市区特定时期入学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回原籍农村落户申请表》和《市区特定时期入学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办理户口“非转农”有关事项告知书》。
第二步:(携带以上材料)到市(区)人力社保部门开具毕业后的就业情况证明。
第三步:属应征入伍退伍的,携带以上材料到市(区)民政部门开具应征入伍大中专院校毕业退伍后有无安置情况证明。
第四步:(携带以上材料)到原籍(迁入地)村民委员会开具是否同意迁入本村的证明,同时在《金华市区特定时期入学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回原籍农村落户申请表》上的“迁入地村委会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章。
第五步:(携带以上材料)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并盖章。
第六步:(携带以上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材料齐全的由派出所受理,经调查、公示后报分局审批;审批同意后由公安机关通知申请人办理。
5、大中专毕业生非转农户口申请材料中的市人事或劳动管理部门当年未落实工作的证明是什么
首先要明确,哪些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能申办户口“非转农”?该实施办法规定,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才可将户口转回所在地。
其一,1995年及以后毕业、肄业、结业,未曾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县属及以上集体企业正式录用,且未享受城镇居民房改政策的;
其二,被大中专院校招生录取迁出时属义乌市农业户口;
其三,申请“非转农”时户籍在义乌市;
其四,迁入地村民委员会同意接收。
这些条件中,第一条相对复杂。“叶子”提供的办法很管用,如果对自己是否属曾被“正式录用”不明确,可直接拿着自己的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去义乌市人才中心窗口咨询,自然就知道符合不符合条件了。
申办流程提供参考
清楚了“非转农”申办的门槛,如果符合,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准备送审核的材料。所需材料主要包括七大项:本人填写“申请表”,毕业证书及复印件一份,人劳部门出具的“就业情况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应征大学生退伍后未安置证明,本人入学前系农业户口证明(迁移证存根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和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结婚证及复印件或民政部门婚姻状况证明。
“叶子”提醒,如果是外嫁女,丈夫的户口簿也要带上。相关材料最好准备3份复印件,以备用。“叶子”说:“如果上面的材料都有,那你就非常幸福了,很快就能办好手续。”
这些材料如何获取,“叶子”也做了详细说明,如可以持毕业证和入学前农业户口证明等到试点街道政法办申领“非转农”申请表,填好后,由村里盖章。之后带着申请表、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到人才中心一楼开具未就业证明。大中专毕业生(含在校生)应征入伍的,要到民政部门开具退伍后未安置证明。
这些材料齐备后,就可以通过村或到街道办理,由当地派出所在各村、街道公示,再报公安局审批。审核通过后,就会通知办理落户手续。
6、大中专学毕业生户口非转农问题。
你这种情况比较难办,不属于应届毕业生,并且已经办理了非农户口。你可以到村里开一个同意接收的证明,到镇派出所去办理落户手续,只要镇派出所同意你非转农就可以。如果是跨县市转移户口,还必须经过县市公安局批准。
7、现在大学生毕业如何非转农?
大学毕业的时候想把户口打回原籍的派出所,如果要转回农业户口需要村子开接收证明,然后带上学校的派遣证去原籍派出所办理就行了。千万别落成非农了,要不然真的啥都不是了,现在农业好点。只有刚毕业没有落户的大学生能转。
8、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非转农”该怎么转啊,有什么条件啊?
各地要求大同小异,现以上虞市为例进行说明。
上虞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非转农"实施办法
第三条 准予户口"非转农"回农村落户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1995年及以后毕业(肄业、结业),未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正式录用;
(二)未参加事业养老保险;
(三)未曾享受经济适用房、房改购房、集资建房,未享受廉租房;
(四)被大中专院校招生录取户口迁出时为我市农业户口(含原为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户口,现其父母移民落户在我市农村);
(五)申请户口"非转农"时户口在本市;
(六)本人在落户地农村有生活基础且实际居住;
(七)毕业生个人档案已保管在本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八)迁入地村(居)民委员会同意接收;
(九)当地乡镇(街道)同意接收。
第四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申请对象就业情况、养老保险情况和毕业生个人档案保管情况并出具证明。市民政局负责审核应征入伍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退出现役后工作安置情况并签署审核意见。市建设局负责审核申请对象有关经济适用房、房改购房、集资建房、廉租房的享受情况并签署审核意见。
第五条 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审核申请对象落户条件,并签署接收意见。
第六条 当地乡镇(街道)负责审核申请对象落户条件,并签署接收意见。
第九条 符合条件的需要申请办理户口"非转农"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应当向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上虞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非转农"申请表》、《上虞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基本情况表》;
(二)毕业(肄业、结业)证书、本人入学时的户口迁移资料、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及婚育状况证明;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建设局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与被投靠人的关系证明;
(五)落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资料;
(六)迁入地村(居)民委员会和乡镇(街道)同意接收证明。
第十条 公安派出所负责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非转农"申请的调查核实,并将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在拟迁入村(居)、乡镇(街道)公示7日,广泛征求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签署审核意见。
第十一条 市公安局根据调查事实和相关规定作出审批意见。
第十二条 符合条件的未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应在原籍农村办理户口"非转农"。
符合条件的已婚女性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配偶系市内农业户口的,应直接迁入男方户内并办理户口"非转农";配偶户口在市外或系本市非农业户口的,允许迁回原籍农村办理户口"非转农"手续;配偶系市内符合条件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应将夫妻双方的户口一并迁回男方或女方在原籍农村的合法固定住所办理户口"非转农"手续。
符合条件的已婚男性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经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认定为招婿的,参照上述情形办理。
符合条件的离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其双方的户口已在一方原籍农村落户的,离婚后户口仍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并在此有落户条件的,应当直接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办理户口"非转农",否则应将户口迁回原籍农村办理户口"非转农"。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8)大中专毕业生非转农扩展资料:
”非转农“有时间限制。
据《温州日报》主办的殴瓯2011/06/16 报道:
我区未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可办理“非转农”
区人民政府日前发文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办理户口“非转农”。
这次“非转农”办理程序是符合条件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申请办理户口“非转农”的,应当向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并在一定范围公示后,报区级公安机关审批,凭《户口准迁证》予以落户。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证明,由区人事劳动部门负责出具;应征入伍的大中专毕业院校毕业生退伍后未安置证明由区民政部门出具。随迁的未成年子女由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实施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办理户口“非转农”后,符合条件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原则上6个月内申请办理户口“非转农”。据悉。除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外,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自办理户口“非转农”之日起,与迁入村村民享有同等村民权利,履行同等的义务。
9、大中专毕业生非转农
农业户口理论上不能转
因为没有人接受
至于二胎要看你和你爱人是不是少数民族,是不是独生子等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10、大学毕业生户口想非转农怎么办
大学毕业生户口可以非转农吗
2015-02-27 08:46 来源:上饶日报 我有话说
市民:本人1999年读中专需农转非,毕业后因无单位接收,2005年迁回原籍变为非农户,这些年在外打工无固定经济来源,家里有田地,现想转为农业户口,请问如何办理?
德兴市公安局:关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的问题,省公安厅于2012年11月下发了《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中第五章第六十六条对未就业毕业生户口的办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入学前为农村户口的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就业的,毕业两年内,可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并根据本人意愿恢复农业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