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教师协助校企合作
1、如何加强中职学校校企合作制度建设
⑴中职学校不能关起门来办学,必须走出去,与社会与市场接轨。要把握社会人才需求的发展趋势,主动修正自己的办学思想,优化专业设置,办出自己的特色,扩大社会影响。
⑵主动积极地探索各种办学的新思路、新方法,借鉴国内和国际中职办学的先进经验,闯出一条多元、灵活、笃实的办学新路子。
⑶教育行政部门应积极为学校的社会化办学创造条件,为学校提供优惠的政策、广泛的信息,甚至可以牵线搭桥。要转变自身的管理职能,做好服务工作。
⑷校企联合办学应选择有经济、技术实力,知名度较高的企业进行合作,形式可以灵活多样,但双方结合得越紧密越好。从学校角度看,须选择自己有基础、有特色且实力较强的专业对外联合。
2、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现状是怎么样的?
目前校企合作的持续发展机制仍然是仍然停留在起步阶段:
首先是国家在推行校企合作制度方面没有上升到立法层面,虽然一系列的文件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推动校企合作开展,但对学校和企业均没有太大的约束力。
其次,大多数企业没有建立长远的人才战略意识,只满足于目前的生产效益使学校需求合作对象时会遇到较多阻力。事实是,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主动营造环境和提供条件,与学校共同培养高技能人才,才是解决企业人才紧缺的有效途径。
再次,学校的本位主义令学校各部门始终从自身的教育教学管理角度去思考校企合作的问题。学校要转变观念,要从“多赢”角度考虑校企合作,即从国家赢、企业赢、学生赢、学校赢等多方面出发开展校企合作工作,缺少了任何“一赢”,校企合作都难以成果。
最后,目前政府支持的校企合作的形式比较单一,从实际情况来看,校企合作也应该是多层次、多形式、多方位的,不局限于一家企业,也不局限于一种形式;
"产教结合、校企合作",是发挥学校和企业各自优势,共同培养社会与市场需要的人才的有效途径。校企双方互相支持、渗透、双向介入、优势互补、资源互用、利益共享,是实现职业教育现代化、促进生产力发展、使教育与生产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科技、经济及企业发展的有效手段,为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人才的提供保证。 校企合作也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公益事业,是贯彻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有益实践和重要举措。同时在努力探索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新模式的同时,更需要加快完善法律规章,明确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责任与义务,推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持续发展,提高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3、六部委支持职业学校校企合作有什么相关规定?
近日,教育部、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人社部、国税总局联合印发了《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办法》通过明确职业学校校企合作的目标原则、实施主体、合作形式、促进措施和监督检查等,建立起校企合作的基本制度框架。《办法》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职业学校,设置学生实习、学徒培养、教师实践岗位。《办法》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
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介绍,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办学的基本模式,是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内在要求,也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在2017年底,国办印发了《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意见》更多侧重产教融合,《办法》更多侧重校企合作,两个文件共同形成了职业教育领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引向深入的政策“组合拳”。
目前全国组建1400多个职教集团,覆盖了90%的高职和70%的中职学校,吸引了约3万家企业参与。但校企合作中一直存在着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积极性不高、参与程度不深、“一头热”“两张皮”等问题。为此,《办法》明确,职业学校和企业可以根据就业市场需求,合作设置专业、研发专业标准,开发课程体系、教学标准以及教材、教学辅助产品,开展专业建设,职业学校设置专业,制定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等,应当充分听取合作企业的意见。对校企合作设置的适应就业市场需求的新专业,教育部门应当予以支持。同时,要求职业学校吸纳合作关系紧密、稳定的企业代表加入理事会(董事会),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审议。
针对校企合作最需要的师资,《办法》提出,职业学校应当将参与校企合作作为教师业绩考核的内容,具有相关企业或生产经营管理一线工作经历的专业教师在评聘和晋升职务(职称)、评优表彰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对待。
同时,经所在学校或企业同意,职业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根据合作协议,分别到企业、职业学校兼职的,可根据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确定薪酬。职业学校及教师、学生拥有知识产权的技术开发、产品设计等成果,可依法依规在企业作价入股。职业学校和企业对合作开发的专利及产品,根据双方协议,享有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的自主权。
《办法》还规定,企业因接收学生实习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以及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依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教育部将围绕服务“中国制造2025”等,根据区域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遴选10个左右省份、100个左右城市、1000家左右示范职业学校(职教集团)和企业,研究制订并启动实施“十百千”产教融合行动计划,开展产教融合建设试点。
4、中职学校校企合作意义是什么?
当前用工企业、学生、中等职业学校所面临的问题;
开启校企合作,是培养适应企业人才需求的重要;
实现校企双赢;
5、中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联盟在哪里成立?
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联盟研讨会日前在北京大学举行,来自全国近40所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的校长,以及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光明日报《教育家》杂志社等单位代表参加了研讨会。会上发起成立了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联盟。
与会专家和校长认为,“用工荒”与求职难的矛盾,重要原因之一是劳动者技能与岗位需求不相适应。因此,建立健全职业培训体制机制,发挥政府、企业和职业院校联动作用,能使劳动力素质跟上产业转型升级的步伐,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才有坚实基础。
专家们认为,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一是体现了“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职业教育必须更新人才培养观念,切实从专业学科本位向职业岗位和就业本位转变,实现学校与就业的对接,而校企合作模式是贯彻这一办学方针的有效途径;二是校企合作重构了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从单纯的学校教育向学校教育与企业实践相结合转变,构建了以能力为本位的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专业基于市场需求设置,培养目标根据相应职业岗位能力要求确立,注重与社会特别是行业、企业对人才的技能要求相结合,课程的制定及教学的评价吸收行业、企业专家参与和指导,并根据劳动力市场变化不断调整。在课程设计上以职业活动为核心,教学内容上除提高学生运用知识和技术解决问题的能力外,还注重学生职业素质的培养,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和现场教学。三是校企合作共同培养技能人才是职业教育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