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中专教材服务中心
1、北京自考教材版本在哪查询啊?
可以到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bjee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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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海内淀区志新东路9号业务楼容A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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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档案怎样放入北京市人才交流中心
北京人才交流中心接收档案步骤:
个人存档办理流程
第一步:本人持身份证到档案管理中心开具调函,领取相关表格,委托他人代办的须同时出示本人书面委托书。
第二步:持《人才流动商调函》、《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状况调查表》回原档案存放单位调出档案及行政、工资介绍信,“近期表现及生育调查表”需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盖章并放入档案;存档人员填写《北京市人才流动登记表》封面及第一页内容。
第三步:将档案及行政工资介绍信、《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状况调查表》、《北京市人才流动登记表》一并交回档案管理中心,领取存档卡及存档合同,按规定交纳存档费(20元/人月)。
(2)北京市大中专教材服务中心扩展资料
一、档案挂靠的程序
(一)申请。
1、单位集体挂靠与我们签订《集体人事代理合同书》,并提交拟委托代理的人员名册;
2、个人档案挂靠,填写《人事、行政关系管理手册》。
(二)审核。经人才服务机构审核符合条件后,发出调档函,调入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及行政、工资、党(团)组织关系。
(三)签约。经双方协商,签订《人事、行政关系管理手册》,单位集体挂靠还要签订《集体人事代理合同书》。
(四)履约。受托机构在以下几方面为委托单位(人)服务:
1、主动提供人事政策、法规文件等服务;
2、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包括收集、整理、鉴别、材料归档等;
3、出具员工因公或因私所需要的各种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
4、主动通知并组织员工进行职称认定和报考、申报评审工作;
5、受理委托代理人员的工龄审核、档案工资调升、身份确认、大中专毕业生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等;
6、受理委托代理单位的党团组织管理;
7、受理员工办理证照事宜;
8、办员工招工手续有关事宜;
9、承办与人事管理相关的其他事宜。
二、档案挂靠的对象
(一)穗人法[1998]16号文第四条规定:“被辞退、辞职、解聘、下岗、解除劳动合同的原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1、毕业后暂未落实单位或自谋职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含“五大”毕业生)、毕业研究生;
2、户口、粮油、人事关系在外地、借调在本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因私出国、自费留学需要人事代理的人员;
4、未安置的军队转业军官;非国有企业和境外、外地驻穗代表机构录(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5、其他需要人事关系委托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因聘请单位及主管部门不能接收其人事行政关系的,可挂靠到政府人事部门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二)除此之外,辞职人员可办理复职后挂靠,待业人员也可办理档案挂靠。
1、第一种情况,你要“下海”,要离开原来的国营单位,到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工作,或自已出来单干。但是,又想保留原有身份、组织关系和工龄等,以便将来回到正式单位去。
2、第二种情况,为了用人单位的需要。一是为了聘用人员统一、方便的管理;二是因为单位暂未有编制,又确需某人,而采取人事关系挂靠,人在聘用单位工作的办法;三是为了试用所需人员的需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因为此种方式不占编,人员的进出容易处理。
3、第三种是特殊情况,如:暂未有单位,而临时将关系挂靠起来;办理辞职手续的需要;办理聘、录干的需要,等等。
3、如何在大中专教材网批发到低折扣的最新版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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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北京市人事局下属人才
北京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毕业生个人存档办法
一、 属下列情况的北京生源毕业生应持《就业报到证》在北京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存档手续:
1、跨年度未落实就业单位的;
2、已落实就业单位,在就业一年内解除合同,原接收单位出具退函的;
3、因考研、续本或出国旅游、留学、探亲、访友等原因而暂不就业的。
二、 存档起始时间的计算
1、跨年度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档案的存档时间从毕业后下一年度的1月1日起计算;
2、在毕业年度内,暂不就业的毕业生档案的存档时间从申请之日起计算。
档案转递须知
一、北京生源毕业生
1、需持《就业报到证》;
2、取档介绍信:
(1)已落实就业单位(与《就业报到证》注明的单位相同)的,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取档介绍信;
(2)对于接收单位与《就业报到证》注明单位不同的,须先到北京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处做改派手续,然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取档介绍信;
3、出具存档合同。
二、京外生源毕业生
1、 单位取档介绍信;
2、 跨年度的应交纳档案管理费。
三、考研或续本毕业生
1、录取通知书;
2、《就业报到证》;
3、存档合同;
4、录取学校的详细地址及邮政编码。
北京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北京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经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隶属于北京市人事局的事业单位,业务上受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处指导,是北京地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中介服务机构,中心通过举办“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活动,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市场和就业信息,开展就业政策咨询,就业推荐服务,档案管理等项业务,为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提供优质服务。
中心主要服务项目:
1、收集、整理、发布北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源信息。
2、收集、汇编、发布北京地区各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
3、经济性的组织不同形式、不同类别、不同规模的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活动为供需双方提供治谈场所。
4、开展就业推荐服务。开展就业政策,择业技巧等方面的咨询,指导毕业生就业。
5、指导北京市各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的工作,培训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人员。
6、开展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和毕业生就业登记服务,为各用人单位代理招聘毕业生。
7、负责毕业生档案的转递、管理和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的启籍管理工作。
8、负责待就业毕业生的档案管理和提供考研,出国、公证、结婚等相关的证明。
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德胜门西大街甲5号
乘车路线:乘22、27、44、331、398路公共汽车新街口豁口站 下车,乘地铁积水潭站下车沿二环路北侧西行路北即到。
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电话:62217508
62217507
62217509
5、大中专教材采购过程中图书涨价了怎么办?
大中专教材涨价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正常的调价,因为出版成本提高,所以销售价格就会相对上涨。
第二,你采购的量较少,所以不会给你优惠打折,贵一点也很正常。
第三,你不是老客户,关系不熟。供货商故意给你提价格,这是基本套路。
所以做采购也很不容易的,需要一定的能力和水平,才能买到物美价廉的东西。
6、怎样管理大中专教材仓库
1、分类:可按年级、科目等条件分类。
2、定置:规定、固定位置,将每回类教材固定放在答某个位置。
3、编制货位号:每类教材在仓库中的哪个区、哪个架、哪一层、哪个具体的位置,都要确定,就像是每本教材都一个坐标一样。
4、将这些坐标输入EXCEL表,拿取之前就可以通过EXCEL查询具体的位置,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5、以上只是最基本的,至于先进先出、账物一致,日清月结等管理要求,就不在这啰嗦了。
7、紧急求助北京市宣武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是否可以只存档案不上保险的方式
以下是宣武人才存档程序和费用具体情况,存档费是每月20元。|
办理个人委托存档工作程序[2008-1-210:30:01]
一、办理存档工作流程
(一)档案调入:社会在职人员档案调入
条件:凡具有北京市城镇户口的在职人员,男55周岁以下,女(干部50周岁以下,工人45周岁)以下,人事档案存放于经组织人事部门授权的正规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所需材料及办理程序:
1、委托存档人员持本人的18位身份证原件到本中心开具商调函;(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的,需出具书面委托书及经办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
2、委托存档人员与中心签订《个人委托保存人事档案协议书》,由中心工作人员核发档案编号,办理存档卡(IC卡)收取工本费10元;
3、存档人员本人应如实填写《北京市人才流动登记表》,由委托存档人员的原单位对其工作期间的现实表现及婚育状况进行证明,并加盖原单位公章。
4、办理存档手续时,需持由调出单位加盖密封印章的完好的人事档案及原存档单位盖章后的《北京市人才流动登记表》及行政、工资关系介绍信,到中心办理个人存档手续。(非本人办理存档手续时,须提供书面的委托书、本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中心工作人员对委托存档人员的人事档案按北京市的有关政策规定审核合格后,予以正式接收,并出具接收人事档案回执证明,由办理存档人员在中心的接收人事档案登记簿上签字确认,并按规定交纳人事档案管理费,每人每月20元。存档人员欠费期间,中心终止提供任何服务。
根据京人发[2007]51号文的有关精神,对于存档人员人事档案中必备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手续不完备及其他不符合档案管理规定的人事档案,由中心向其出具书面的档案短缺材料证明,并将档案密封好退回存档人员补齐相关材料后再办理档案调入手续。
6、存档人员系中共正式党员的,其党组织关系转入“宣武区委直属机关工委”,按月缴纳党费每人每月10元。
7、个人存档转为单位委托存档的,一次性缴齐个人存档期间的存档费用后,由委托存档单位出具书面接收介绍信,办理档案转存手续。
注意:存档人员人事档案请务必自原单位正式调出之日起10日内到我中办理个人存档手续。因个人原因超过10日未办理存档手续的,需重新开具商调函。
人事档案通过机要途径转递的,转递地址为:宣武区广安门南街68号宣武区人事局调配科转宣武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邮编为100054)
(二)档案调入:接收国家统一分配的应届大中专以上毕业生
条件:国家统一分配的具有派遣资格的本市户籍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所需材料及办理程序:
1、毕业生持本人18位身份证原件(毕业生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的,需出具书面委托书及经办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到中心办理就业协议书的签定手续。
2、中心工作人员在对毕业生自持的就业协议书进行审核后,办理协议书盖章登记,为其办理IC卡(工本费10元),并一次性收取年度档案管理费240元。
3、毕业生将已盖好章的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交回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等待学校统一办理派遣手续。
4、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IC卡、《就业通知书》、《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留存联)及密封好的人事档案到中心办理档案调入手续。
5、毕业生与中心签订《个人委托保存人事档案协议书》,并如实填写《北京市人才流动登记表》。
6、中心工作人员在对其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合格后,录入基本信息,并出具接收人事档案回执,由毕业生在中心的《人事档案转入登记簿》上进行签字确认。
(1)中等专业学校中专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分配工作后,见习期为一年。
(2)硕士研究生自毕业之日起,见习期为三个月。
(3)博士研究生不执行见习期。
见习期满后,存档人员应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组织纪律、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系统总结的基础上,由所在单位进行民主评议及工作鉴定后,填写《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签署见习期满的考核鉴定意见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后,到中心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三)档案调入:接收京外院校北京生源未就业毕业生人事档案
政策依据:京人发[2007]63号文件----关于印发《未就业北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条件:毕业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京外院校北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
所需材料及办理程序:
1、毕业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京外院校的北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由其毕业时所在院校的毕业生就业分配部门将其就业报到证及人事档案转递至毕业生生源所在地的区县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生源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可派遣至现户籍所在地区县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
2、未就业毕业生人事档案转递至区人才交流中心后,由中心工作人员为其办理建档手续,并通过档案中提供的通讯联系方式通知本人办理相关手续。
3、未就业毕业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以下三种存档方式
第一种:在未落实就业单位前,选择未就业的存档方式。由毕业生本人填写书面的未就业声明,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中心为其办理正式存档手续。自毕业生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免收档案管理费。两年期满后,转为个人存档,按规定缴纳档案管理费每人每月20元。
经本人申请,未就业北京生源毕业生也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失业登记。
第二种:办理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经本人申请,选择以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形式就业的北京生源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区县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在其《就业报到证》上签署“同意到XX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的意见,并加盖“北京市XX区人事局北京生源毕业生就业专用章”。选择以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形式就业的北京生源毕业生,可依照个人存档人员的标准办理基本社会保险,并按有关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形式就业的北京生源毕业生见习期起始时间,以档案所在区县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在其《就业报到证》上签署存档意见之日起计算。见习期满后,由政府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按照相关规定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种:已落实就业单位,办理派遣手续。
(1)未就业北京生源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后,就业单位系档案所在地区县所属的,由区县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直接在其《就业报到证》上签署派遣意见,并加盖“北京市XX区人事局北京生源毕业生就业专用章”。
(2)就业单位非档案所在地区县所属的,由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县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或市属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向档案地区县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接收函,由档案所在地区县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在其《就业报到证》上签署派遣意见,加盖“北京市XX区人事局北京生源毕业生就业专用章”。
已就业但在见习期内变更工作单位的北京生源毕业生的档案转递及改派遣程序,参照上述第三种方式办理。办理改派手续时,由原工作单位出具同意离职证明和在此期间的个人表现及考核鉴定。
毕业生改派遣前后的见习期合并计算。见习期满后,由现就业单位所在区县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市属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其他有关问题:
1、未就业北京生源毕业生的相关政策解释及具体手续的办理均由宣武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
2、未就业毕业生的人事档案通过机要途径转递的,转递地址为:宣武区广安门南街68号宣武区人事局调配科转宣武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邮编100054)
3、政策咨询电话:83155851
二、办理人事档案调出工作程序
(一)中心存档的自由职业者办理调出手续
1、个人档案调出宣武人才中心的,须由本人持18位身份证原件及存档卡(IC卡)、调入单位的商调函(调入单位必须是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或因人事制度改革,受同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授权的行业主管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管理的本行业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结清个人存档期间发生的费用后办理人事档案调出手续。
2、存档人员在中心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需在档案调出前到北京银行打印社会保险费缴纳对帐单。
3、中心工作人员到区社保中心办理参保人员社会保险调出转移手续(我区社会保险调出办理时间为每月的10—20日),待保险转移证明打出后,存档人员方可办理档案调出手续。
4、存档人员的党组织关系及集体户籍关系存放于本中心管理的,在办理档案调出手续的同时,须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和集体户籍关系的迁出手续
5、存档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的,应出具书面的委托书及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交由委托人办理。
6、中心工作人员将密封好的人事档案及行政、工资关系介绍信交给本人,并由其本人在人事档案调出登记簿上确认签字。
7、国家统一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在办理完毕见习期满的转正定级手续后,方可办理档案调出手续。
(1)中等专业学校中专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分配工作后,见习期为一年。
(2)硕士研究生自毕业之日起,见习期为三个月。
(3)博士研究生不执行见习期。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