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专业人员
1、行政诉讼中\“法人代表”不能为被告吗?
行政诉讼的来被告是指被原自告起诉指控侵犯其行政法上的合法权益和与之发生行政争议,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主体。必须明确,行政诉讼的被告不是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而是行政机关本身。在行政诉讼中,行政主体始终作为被告,根据《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被告只能是行政机关。
2、有关:行政起诉状(请法律专业或是权威人士作答!谢谢!)
我是学法律的
你这份起诉状不明
李四是什么人?他怎么有相关手续去办理抵押呢?
李四和张专三的关属系是什么?
恩,是的
开发商和银行都有责任,而且是很严重的责任,这样看来,开发商还有可能触犯刑法!有欺诈嫌疑,两个一起告,这个必须走司法程序了。应该能胜诉。建议在当地请专业律师帮忙打理,因为有些东西你们自己搞不定的,不要错过了收集证据等。还有,胜诉方为请律师花去的费用由败诉方出。你胜诉之后可以找他要的,这是规定。你的案子必须请律师。赶紧的吧
3、行政诉讼官司中,和哪些机构或专业人士建立关系
不知道你指的是过程中会和谁打交道?还是找谁能帮你?
找人帮你的话,一是委托专业律师内。二是咨询熟悉容的业内朋友,可以是法院或者相关行政单位的,前者可以解答你法律程序方面疑问,后者对具体的行政事务更了解。
4、两个问题、什么是法律上的依据?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区别是什么?麻烦专业人士作答
法律抄上的依据是指法律条文明确有规定。
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种不同的诉讼之间的主要区别是:(1)诉讼的目的不同。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争议;行政诉讼所要解决的是国家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正确问题;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是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确实犯罪和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问题。(2)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提起诉讼,原告起诉后,被告可以反诉;行政诉讼只能是由行政管理的相对人提起诉讼,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不能反诉;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诉讼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3)举证责任不同。在民事诉讼中,谁主张权利谁负责举证;在行政诉讼中,只由被告(行政机关)负举证责任;在刑事诉讼中,公诉人负有提供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被告人不负举证责任,但可以提出自己罪轻或无罪的材料为自己辩护。(4)适用的法律不同。民事诉讼主要适用《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主要适用行政法律、法规和《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主要适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纵横法律网-湖北顺风律师事务所(崇阳)-潘盼盼律师
5、行政诉讼中集团诉讼一般有几人
集团诉讼的原告为5人以上,可以是十几人、几十人,也可以是成百上千甚至上万人等,人版数不权限。
集团诉讼的代表人,是指代表集团成员进行行政诉讼的当事人,是诉讼代表人。诉讼代表人无论是推选还是指定,其人数限为1-5人。
6、问几个专业性比较强的问题(行政诉讼法),强人请进。
怎么又是这个,我直接把我对相同问题的回答复制过来好了。
1、行政版事实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权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违法使用警械致人损害的行为是行政事实行为,不能复议、不能诉讼;不是执行公务过程中的,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注意是否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
2、实质内容的审核,2名以上;形式上的审查,不必须2名以上,1名也可。
3、注意看《行政复议法》26、27条的不同之处:依申请审查的依据范围受第7条的限制,依职权审查的依据没有受到限制,还包括了法律。
4、复议前置的是“征税的决定”,不是处罚、执行或保全的措施。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5、没有变,按照旧的记忆好了。执行管辖也没有新增,还是申请人或不动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
7、问几个行政诉讼法中专业性比较强的问题,请高手解答!
1、行政事实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执法人员执法过版程中违法使用权警械致人损害的行为是行政事实行为,不能复议、不能诉讼;不是执行公务过程中的,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注意是否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
2、实质内容的审核,2名以上;形式上的审查,不必须2名以上,1名也可。
3、注意看《行政复议法》26、27条的不同之处:依申请审查的依据范围受第7条的限制,依职权审查的依据没有受到限制,还包括了法律。
4、复议前置的是“征税的决定”,不是处罚、执行或保全的措施。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5、没有变,按照旧的记忆好了。执行管辖也没有新增,还是申请人或不动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
8、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到底是什么人?
首先,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均为“有独三”,即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行使申请调取证据、提起上诉、申请执行生效裁判等权利。
其次,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虽然都是“有独三”,但根据具体情况,还是要区分原告型第三人和被告型第三人。
原告型第三人主要包括(1)与被诉行政行为有厉害关系的“民”此处的利害关系,即此前文章中提到的包括侵权、亲属、物权等关系;(2)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一种情况时法院审查被诉行政行为中所认定的事实对该当事人产生影响或者直接产生“预决效力”,例如,甲歌厅向行政机关申请通宵营业的行政许可,行政机关不予准许,此时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查认为甲歌厅的通宵营业申请应当予以批准,此时甲歌厅周围的居民就受到此判决的影响,可以作为第三人的身份参与到诉讼中。另一种情况时行政机关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作出同一类行政行为,未起诉的主体就可以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例如张三李四两人打架斗殴,同时被公安机关罚款,张三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李四虽未提起行政诉讼,但可以第三人的身份参与行政诉讼。
被告型第三人包括(1)与行政机关共同署名且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非政府组织,例如消协和市场监管局在某一行政处罚中共同署名,此时市场监管局是被告,消协就是第三人;(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互相矛盾的具体行政行为,非被告的行政机关可以作为第三人。例如,环保部门允许甲工厂排污水,河流管理部门认为甲工厂违法,如果环保部门是被告,河流管理部门就是第三人;反之,如果河道管理部门是被告,环保部门就是第三人。(3)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法院应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这里要特别注意,在经复议后再起诉的情况,如果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则复议机关和作出原行政行为的机关是共同被告,如果原告不同意追加,法院依法将两者列为共同被告。
最后,不管是原告型第三人还是被告型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时间都必须在第一审程序尚未作出判决前。如果一审法院应当通知第三人而未通知的,属于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二审法院应当依法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9、请问在行政诉讼案中,审判人员是指哪些人?
中国采用的是庭审制度
就是由法院做出裁定判决,审判人员包括:审判长(当庭法官)专,审属判员,合议庭成员
陪审人员主要是监督司法公正性,不属于审判人员
而美国采取陪审团制度
正好相反,法官不是审判人员,只是一个执行人员,而陪审团才是审判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