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二轻职工中专学校
1、2006年毕业于湘潭市二轻中专
湘潭市教育局是湘潭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职能部门。现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管理和指导大中小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
2、二轻企业职工在社保局没成立前有交社保缴费吗?
九四年以前视同为缴费期。社保局没有成立地点是应该是为缴费期的
3、湖南有哪些技校?
初中三年升专可以的,我们这边就是
4、湘潭技师学院好不好?
可以来这边看看。专业有Java软件开发,UI设计,web前端等等。就业非常好的,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
5、湘潭技师学院的学校介绍
学院始建于1965年,已有近五十年的办学历史。1991年被国家劳动部授予省部级重点技校;1996年被授予国家级重点技校;1999年晋升为高级技工学校;2002年成为国家、省、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定点单位;2002年通过ISO9001国际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05年与湘潭市二技校合并,2006年底湖南纺织职工大学并入我院,2008年5月26日湘潭市二轻中专学校并入我院,2007年底经湖南省政府批准正式筹建湘潭技师学院,2009年3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复正式成立湘潭技师学院。
6、湘潭市教育局的机构概况
下辖湘潭教育科抄学研究院、湘潭袭教育考试院、教育技术研究室、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站、学校建筑管理站、勤工俭学办公室、教育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教工之家等二级机构。直接管理的学校有湘潭市一中、湘潭市二中、湘潭市三中、湘潭市四中、湘潭市六中、湘潭市七中、湘潭市八中、湘潭市九中、湘潭市十中、湘潭市十一中、湘潭市十二中、湘潭市十六中、湘潭市工业贸易中专学校、湘潭市和平小学、湘潭市特殊教育学校、湘潭广播电视大学、湘潭教育学院、湘乡师范学校、湘潭市二轻中专、湘潭市益智实验中学(民办)、湘潭市创智实验中学(民办)、湘潭文理专修学院(民办)、湘潭市少儿特长启蒙学校(民办)23所学校。
7、湖南省内技工学校名单,中专名单,职业高中的名单
长沙市: 优秀学校 湖南省第二轻工业学校 湖南省经济贸易学校 湖南省司法警官学校 长沙工业学校 湖南省物资学校 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学校 长沙航天工业学校 湖南省劳动人事学校 湖南省医药中等专业学校 湖南省对外经济贸易学校 长沙电力学校 长沙市商业学校 宁乡师范学校 浏阳师范学校 长沙市卫生学校 长沙市电子工业学校 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 长沙市财经职业中专学校 长沙市商业职业中专学校 宁乡县职业中专学校 长沙电子技术学校 长沙铁路职业中专学校 望城县职业中专学校 望城县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长沙环球电脑职业中专学校 合格学校 湖南省广播电视学校 湖南信息工程学校 湖南省乡镇企业学校 长沙建筑工程学校 湖南省出版发行学校 湖南省特教中专学校 长沙市贺龙体育运动学校 长沙市机电职业中专学校 长沙市美术职业中专学校 长沙市旅游职业中专学校 湖南省石油化工职业中专学校 长沙市汽车驾驶与维修职业中专学校 长沙市工商职业中专学校 浏阳市第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长沙市商业技工学校职高部 长沙市城乡建设职业中专学校 浏阳市园艺学校 长沙市幼师职业中专学校 长沙市秘书档案职业中专学校 湖南师大职院附属职业中专学校 长沙市公交总公司中等职业学校 长沙县双江职业中专学校 长沙市化工职业中专学校 湖南曙光电子职业中专学校 浏阳市劳动技工学校职高部 长沙市纺织技工学校职高部 浏阳市卫生进修学校 湖南中医学院药学分院附属职业中专学校 浏阳市沙市职业学校 湖南省药学职业中专学校 长沙县开慧职业中专学校 中南大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浏阳市职业中专学校 湖南省交通职业中专学校 长沙县成人中专学校 长沙市交通运输职工中专学校 长沙市医药职工中专学校 长沙市工业贸易成人中专学校 浏阳市成人中专学校 湖南省交通科技职工中专学校 中山财经职工中专学校 长沙达益职工中专学校 长沙舞蹈艺术职业中专学校 长沙电脑专修学院职业中专部 浏阳市北盛金山保安学校 湖南旅游职业中专学校 长沙三通女子职业学校 浏阳市湘淮职业学校 浏阳市外国语学院职高部 浏阳市旅游学校 宁乡县恒宇电脑学校 宁乡县玉潭职业技术学校 浏阳市诚信计算机信息学校 浏阳市浏城电脑学校 浏阳市金手指电脑学校 宁乡县博达电脑职业学校 湖南经济研修学院职业中专部浏阳市大围武术学校 浏阳市大瑶计算机学校 湖南省医药职业中专学校 长沙经贸职业中专学校 长沙市山麓科技专修学校职高部 长沙科技职业中专学校 长沙前进制冷空调职业学校
8、湘潭市工业贸易中专学校
学电脑如果走职业教育路线的话,花费是很大的,一定要找对学校,小地区的培训机构最好不要选择,去名牌正规的学院比较放心。一流的学校是做品牌的,教育行业最重要是诚信,名声是一家学校最重要的东西,所以经常有负面新闻的学校不要选择。
抽时间去专门的电脑学校学习看看咯
9、湖南中等专业学校名单 以及地址 电话 邮箱 传真
你想干嘛,要这么多信息啊,来我们这里有你想要的
10、二轻局职工是公务员吗
根据《劳动合来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源“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据此,如果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不解除,这要看单位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