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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毕业档案处理

发布时间: 2021-02-18 16:25:00

1、中专毕业后,档案在哪里

中专毕业后,档案一般采取三种管理办法:

1、是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社局下属人才交流中心接收,并由个人去办理托管手续。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而缺点是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

2、是把档案留在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

3、是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考研、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易于毕业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缺点是如果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则容易造成信息不畅。

(1)中职毕业档案处理扩展资料:

按照我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属于国家法定、强制执行、归口管理的公共信息,个人不得截留和销毁。

档案丢失需进行补档,也就是说,持有者需回到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及原工作单位,补齐相关证明材料,因为档案未归档会影响到入党、升学等,影响自己评定职称、考研政审、劳动保险及日后的离退休手续办理,也会影响到自己出国留学。如果有考公务员的意向,档案必须保管好。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人事档案

2、毕业后档案怎么办

希望看了下面的解释对你有帮助。
一、学生档案学校管理。毕业后,如果找到工作,拿报到证去学校提档案。如果二年内找不到工作,学校就会把档案移交到当地人才市场。
二、关于档案托管。 在毕业生没有找到工作单位,或是工作单位无权管理人事档案的情况下,应将档案交人才交流中心托管。人才交流中心为托管人办理人事档案的相关事宜,另外也能够为托管人办理社会保险。办理档案托管需要户口本,毕业证。大、中专学生的档案一般是托管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市、区劳动局也可以托管职工档案。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街道是不能托管档案的。 档案托管时间与计算工龄没有直接联系,有人说:“可以按照你办托管的时间计算工龄”是不准确的。例如:失业一年,档案是托管的,但不能计算工龄。
现在人员流动性比较大,档案托管在人才交流中心、市、区劳动局有好处的。她们就好像你不变的单位,不论你是否就业,不论你在国有、私营企业工作,她们都可以为你办理一些事情。比如:职称评定、出国政审、给你出具有关证明材料等等。再说,退休时如果没有档案,就非常麻烦的。所以,托管还是有合理之处的。现在有些国企还没有实行人事托管,还可以保管职工档案。在私企工作就只能办理托管了。
如果你实在不愿意出托管费,你可以先把档案提出来,自己保管好。以后找到可以保管档案的单位,再把档案交给单位保管。注意意不要损坏封口纸。

3、我是职高生,毕业了档案在手里,档案应该怎么处理

你好,一般情况下,毕业后档案会从学校调到当地的人才中心。档案若在个人手里停滞两年以上就会造成死档。建议你尽快联系当地人才,把你的档案存进去,以备以后调档方便。

4、中专毕业了档案怎么处理

毕业后的档案问题——详细流程
一毕业就以为可以轻轻松松了,谁知道找工作的时候还会遇到这么多问题。昨天去应聘时人家问我要档案,什么档案啊,学校没给我啊,我晕了。结果当然是败阵回来了,回来搜索一下才知道原来毕业生还有这么多事情要做,真是麻烦!

转来下文给刚毕业的大学生充充电——

1、毕业生“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的区别及联系?

毕业生的学籍档案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大中专院校学生的档案,它以文字资料的形式记录了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家庭状况、在校期间表现和奖惩情况等。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籍档案转换而来,是指毕业生毕业后,在其学籍档案中放入该毕业生的报道证,然后由学校将档案转交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这时的学籍档案正式成为人事档案,它是通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签订就业协议,然后履行相关毕业程序并取得报道证后,才得以实现。

2、毕业生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档案?

目前,毕业生中有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对档案不了解,也不关心,甚至有的毕业几年了,档案还在学校放着;还有的将档案放在家里,更甚者早已不知将档案丢在何处。现在,企事业单位招聘员工,国家公务员的选拔等都要审查档案,并以其记载的相关资讯作为甄选人才的重要证据,另外,如办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定、出具各种相关证明等也都需要人事档案。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毕业生毕业后暂时找不到就业单位的,其档案可免费由学校保存两年,有些同学就误以为既然学校免费保存,就无须再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了。其实,学校保存的只是你的“学籍档案”,而真正发挥作用的恰是你的人事档案,如你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相关事宜都是由学籍档案转换成人事档案后才能进行的。按国家政策规定,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以报道证人事部门签署日期为准)一年后,即可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批准转正定级;本科毕业生毕业工作一年(以报道日期计)、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工作满三年可申报初级职称,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由此可见,学校保存的学籍档案只是“存放”,起不到任何作用。

3、哪些机构能保管人事档案?

按国家政策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才有资格保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一般由委托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毕业生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人事关系。另外,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如省人才、市人才、各区人才等,它们的区别只是所属部门的不同,其它无任何区别。

4、哪些毕业生的档案适合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

不想回本地而想将户口落在学校所在地的毕业生,准备考研的毕业生,还无法确定能否在现单位长期干下去的毕业生,以上这些毕业生还可选择将自己的档案人事关系在人才交流机构托管。

5、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时应注意的事项。

签协议前,应对企业全面了解,包括工作环境、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劳动强度等,同时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和愿望进行综合考虑,待明确后再签就业协议。考虑周全为上策(按规定改派是有时间限制的),同时这里也提醒到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工作的毕业生,除单位给你上保险外,其它情况,如不能将户口迁到本市,单纯的档案调动对你无任何意义。你可将人事档案落在某人才交流机构,然后去上述城市工作,这样可减少不必要的麻烦,甚至造成损失。

6、毕业生委托人才交流机构人事代理后都享有哪些服务?

(一)负责人事档案关系接受、调出相关手续;(二)办理毕业生的转正定级(三)档案工资的晋级(四)职称晋升申报(五)办理落户手续;(六)出具省份证明、落户证明、购房工龄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出国政审等;(七)代收代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代办医疗保险手续等。

一、关于毕业生就业程序的问题

1、毕业生就业程序

a、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发给各学院,由各学院将材料发给毕业生,毕业生每人一份。

b、毕业生收集需求信息,阅读《毕业生就业指导报》及相关书刊。

c、毕业生自我推荐、面试(根据需求信息向有意向的单位寄送个人推荐材料或直接参加校园招聘会和各地举办的供需见面会、网上招聘会)。

d、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院各留一份。

e、五月底开始进入毕业鉴定及派遣阶段。

①各院系组织毕业生座谈、毕业纪念活动、毕业教育动员会、学习有关文件、安排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等。
②各院系到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档案袋》、《档案转寄通知单》和《毕业生登记表》。
③毕业生做毕业鉴定。
④各院上报就业建议方案
⑤按人事厅的日程安排,学生处到人事厅办理毕业生报到证。

f、6月中下旬毕业生参加学校毕业典礼,到各学院领取《报到证》。

2、定向生如何就业

定向生原则上不予推荐。若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荐的,应持有本人的改派申请(详细阐明改派原因),原定向单位(地区)出具的同意调整改派的公函,研究生还须经校招生办公室签署意见,并按原国家计委、教育部的有关政策,向培养学校缴纳相应培养费后,方能办理有关手续。

二、关于《就业协议书》的问题

1、为什么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学校证明毕业生具有就业资格、也是用人单位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审批手续的凭证。为维护就业市场的严肃性,避免一个毕业生同时被两个用人单位审批录用,造成用人单位进人指标浪费,同时也为了维护学校的声誉和今后毕业生的就业,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就业协议书》原件。

2、如何办理《就业协议书》解约手续

由教育部学生司印制、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一式三份、编号固定)。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接收单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应认真履行协议。倘若毕业生单方面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要违约,需办理如下解约手续:

a、到原签协议单位办理书面同意的解约函(盖单位公章)
b、向本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阐明解约理由),并附上单位解约函、原《就业协议书》负责毕业生就业的副书记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交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c、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审批发换新的《就业协议书》
d、毕业生领取新协议后到本学院备案

3、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如何补办?

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系(所)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签署意见,补办。 补发的《就业协议书》上注明“根据本人声明,该生原件已遗失,此份为遗失补办件”,以示有别于正式的《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如谎报遗失《就业协议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校规校纪处分。

三、关于就业审批的问题

1、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时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时需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部分地区还需报当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如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地,毕业生可请接收单位到当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确认是否需要审批。

2、学校编制就业方案的依据(《报到证》直接开到接收单位的依据)

学校用以编制就业方案(开《报到证》)主要以《就业协议书》和用人单位就业主管部门的意见为准。就业的毕业生应注意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需加盖上级主管部门的公章(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不需加盖)。

四、关于报到证的问题

1、毕业生报到证有何作用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等。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2、开具报到证的时间

毕业生一般在6月中下旬,确切时间以省厅通知为准。

3、何时发放报到证

报到证开回后,由各学院统一到学生处领取,在毕业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发给毕业生。

4、毕业生何时报到

报到证上的报到时间一般是从开报到证之日起顺沿一个月,但各用人单位一般会有自己的要求,因此毕业生应事先征求用人单位的意见。

5、报到证不慎丢失, 如何补办?

报到证遗失补办程序如下:
1、毕业生提出书面申请,所在系(所)主管就业的老师签字并加盖公章。
2、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
3、毕业生到河北日报上登报声明毕业生持学校证明、登报声明和毕业证书原件到省厅流动调配处办理补办手续。

五、关于档案、户口的问题

1、毕业生就业后档案、户口如何转移

毕业生的档案由学校按其就业的单位,发送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归属的档案管理部门。 毕业生的户口由学校派出所按报到证上标明的就业单位迁移。

2、落户口、转档案以什么为依据

就业报到证、升学的录取通知书是毕业生档案转出的凭证。报到单位开到哪里,户口、档案就转到哪里。

3、单位没收到档案时该如何查询

单位没收到档案,请毕业生向各学院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查询。

4、毕业生生源地有变动,应办理哪些手续

毕业生生源地变动,应出示父母亲单位的调动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加盖公章),及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经学院审核后交学生工作处备案。

六、可能出现的问题

1、毕业生报到时用人单位拒绝接收怎么办?

国家规定:“经过协商落实和国家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毕业生就业计划必须认真执行,未经高校和用人单位双方复议并报地方主管部门批准,学校不得随意改派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接收和退回毕业生”。

当遇到用人单位拒绝接收时,毕业生应主动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不要与对方争吵,更不要贸然返校,应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由学校分清责任,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若属因学校工作失误造成计划不落实,误派毕业生的,应由学校负责提出调整意见报批。由于用人单位发生重大变化(如撤并、破产、倒闭等)无接收能力的,应及时与学校协商,合理调整。若是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提出难以达到的又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过高要求,则不能作为退人理由。属于毕业生本人身体有病而提出退回的,若是学生在校期间就有传染病史,精神病史,用人单位不知道,待毕业生报到时才被发现的,应允许提出退回;若是报到后才患病的,应按在职人员病假的有关规定处理。

2.未在学校备案的协议,可否要求换发?

教育部明确规定,学校在制定毕业生建议就业方案时,要完善相应的管理措施,与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一道,维护《全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严肃性。 毕业生一旦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双方就已构成契约关系(不论是否在学校备案),毕业生如因故要终止与原签约单位的协议,必须办理违约手续。

3.签了协议后,又被录取为研究生、考取公务员或自费出国留学,怎么办?

只要毕业生提供如下材料,学校不作违约处理:

(1)原签约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的书面证明;
(2)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或公务员录取通知书,或国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
(3)本人申请报告,并附上学院意见。

毕业生将以上材料送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经审核同意后即可。

4.申请出国(出境)的学生户口和档案办理?

毕业生要求办理出国(出境)不参加就业的,学生联系本地人才市场或者其它地方落实接收户口、档案,签订协议书领取报到证,到保卫部办理户口转出手续,到学院办理档案转寄手续。户口、档案的转入手续由学生自己负责。

已经落实就业单位的学生需要原签约单位出具书面同意公函后才能办理。已经开具报到证的,还要交回报到证。

5.学校依据就业协议已开具报到证,但学生又不去单位报到,有什么后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毕业生,由学校报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批准,不再负责其就业。在其向学校交纳全部培养费和奖(助)学金后,将其户口关系和档案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处理:

(1)自领取报到证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去就业单位报到的;
(2)报到落户后,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接收单位,经教育拒不改正的;
(3)不顾国家需要,强调个人无理要求,扰乱毕业生就业秩序的;
(4)无理要求用人单位将其退回学校的;
(5)其它违反毕业生就业规定的。

七、人事代理的好处:

1、 与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人事委托代理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中有很多工作由代理方承担了下来,借此契机,委托代理的毕业生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上;

2、 人事代理是一种法律行为。对被代理对象来讲,个人选择了代理项目,就意味着与代理机构建立了具有法律保证的权益;

3、 人事代理制有助于形成人才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良性用人机制;

4、 人事代理把原来的“单位人才所有”变成了“社会人才所有”,使人事管理工作向社会化方向大大迈进,同时更有利于人才个体的自主发展。它代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人才管理制度的一个发展方向。

八、毕业生就业人事代理的工作主要包括下列几个方面:

1、以保存人事档案关系为主的人事代理,包括档案管理、婚育管理、出具人事证明等;

2、以社会保险为主的代理,主要包括为单位和个人代办养老、失业、医疗、住房公积金等保险;

3、为毕业生办理党员转正、职称评定等手续;

4、办理出国手续;

5、毕业生可以随时流动,省内改变单位,出省就业办理调动手续
打字不易,如满意,望采纳。

5、中专毕业之后档案放哪?

中专毕业之后,档案有3种去向:

1、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社局下属人才交流中心接收,并由个人去办理托管手续。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而缺点是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

2、把档案留在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

这种方式适合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学校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不收取额外费用,其缺点是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

3、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考研、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易于毕业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缺点是如果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则容易造成信息不畅。

(5)中职毕业档案处理扩展资料:

档案的管理要求:

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

高校学生档案则是国家人事档案的组成部分,是大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学习及各种社会实践的真实历史记录,是大学生就业及其今后各单位选拔、任用、考核的主要依据。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相当重要。

提供保管档案的服务的机构各地人才市场、各区、县人才市场及街道办等。按照我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属于国家法定、强制执行、归口管理的公共信息,个人不得截留和销毁。

档案丢失需进行补档,也就是说,持有者需回到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及原工作单位,补齐相关证明材料,因为档案未归档会影响到入党、升学等,影响自己评定职称、考研政审、劳动保险及日后的离退休手续办理,也会影响到自己出国留学。如果有考公务员的意向,档案必须保管好。

6、中职毕业生档案问题

应届生的档案和户籍安置,可以根据自己的毕业去向和就业方式进行选择,大致可以有以下四种方法:
一、选择留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国家的规定,大学毕业生如在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其户口、档案可以保留在学校两年。按照这项规定,毕业生只要与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订档案、户籍留校协议即可暂时由学校保管,如该生落实单位后,学校将发放《报到证》,该生持《报到证》及《户口迁移证》将户籍和档案将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如在二年内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同时学校将不发放《报到证》。
在这二年保管档案期间。该生档案仍旧属于学籍档案,学校无法给该生出示有关人事关系的证明。
二、应届生还可以选择将户籍和档案转回生源地人事部门。在这方面很多大学生存在误解,尤其是来自农村的学生担心会不会转为农村户口。实际上生源地的人事部门多指地级市的人事局,但各地方政策规定会有所不同,如辽宁省是要求由辽宁省教育厅接收;而黑龙江省则是人事厅统一接收;还有的省市要
求应届生档案户籍派回省高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是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这就需要毕业生咨询当地的接收单位,然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三、选择就业后把档案和户籍迁往工作单位所在地,直接由就业单位接收其档案,如就业单位不具备人事主管权,就交由当地人才交流中心,个人只需每年缴付一定的管理费用,工龄会在你的档案里逐年增加,户口则直接落户在当地户籍管理部门。
四、选择与毕业学校所在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订协议,此协议期限一至三年不等,期满后可续签或是终止协议。在协议期内,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为毕业生提供:档案材料保管、查询;出具出国(出境)政审、升学、就业、考研、结婚等相关证明;办理落户手续;为毕业生党员提供组织关系转接,代收党费,进行年度考核,办理转正手续。这种方式对准备考研、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很有利,正规的就业指导中心部门的参与和协助,在安全性方面的保障更大。但很有可能因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造成信息提供不及时,以至于错过最佳创业及就业的时机。

7、毕业后档案怎么处理啊?

档案非常重要,没有档案不能办理养老保险和领取退休金。这是我回答其他同学关于协议书、派遣证和档案的问题。转给你,好好看看,还有问题再提问。
首先你如果是农村户口,就应该把户口迁到学校。否则等你毕业回原籍怎么改为城市户口?其次毕业生就业协议是你找到单位后要用到的最重要的文书。比如你考公务员考上了,就可以用这个协议书,每份协议书都有一份派遣证(也叫报到证)。你如果回原籍,先要带上派遣证到所在省份的教育厅注册备案(因为你是大学生,属于后备人才),然后,你的档案应转到相应的政府指定的人才交流中心临时代管并存档。等能你找到合适的工作,例如公务员、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等,就可以用你的协议书和派遣证到相关单位报到并转档案。需要注意的是派遣证是用来安置有人事编制单位的工作人员的,这是通过统招考入全日制大学学生才有的,而“五大生”(电大、函授、业余、自考、二七大学等)就没有。如果你想留在你上大学的城市找工作,但一时还没有理想的单位,只是临时找了个挣工资的单位,那么你最好将档案转到你们学校所在城市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由其代管档案(这是学校集体办理的转档手续,一般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不接收个人办理的转档手续)。比如你找到一个单位,他只给你发工资,不管档案,你就可以通过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相应的社会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事宜,还可以在你工作一年后,代为替你办理转正定级的相关事宜,办理助理工程师等相关职称事宜。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你如果已经将档案转到学校所在地城市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就意味着你被派遣到你上大学的这座城市工作了。结果过了一、两年,你又要回原籍找工作,那可就不好办了,那就属于改派,所有改派都很难办理,因为各省教育厅大多不给办理改派。因此在你毕业时你要想好了,是回原籍,还是留在学校所在的城市里,一时不能决定的话,可以把档案先在学校放两年,两年后要及时办理转档手续。因为学校只给保存2年。谢谢采纳并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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