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4小学招生简章
1、谁知道天津小学入学什么政策?谢谢大家
小学入学政策并不稳定,每年都会有一些变化,但大体上是这样的:
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必须是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持有户籍证明、暂住证、务工证明和住房证明,与天津市学生享受同等政策。公办小学招生按照区县教育局划定的学区片,实行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免试入学;民办小学招生在区县教育局统筹指导下进行,招生人数应符合学校设置规模,招生班数控制在6个班以内;特殊教育学校招生与小学招生同时进行。天津市各小学招收新生年龄为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依据户口本(包括蓝印户口)、房屋居住的有效证件、儿童预防接种证,在所属的学区片报名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必须是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由所属区县教育局根据招生实际情况统一调配到户口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入学。市教委明确要求,小学招生除进行面试外,严禁任何学校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和变相考试。各小学应在招生前1周将招生简章张贴公布,明确学校招生范围、报名手续、有关要求等。严格禁止任何学校提前招生;禁止将学生分为重点、非重点班和举办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禁止以假借寄宿等方式,招收片外收费学生;禁止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联合形式招生;坚决制止各种名目乱招生、乱收费,确保招生政策的一致和稳定。对违反规定乱招生、乱收费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要坚决予以纠正和处理。
2、天津小学入学的基本制度和政策
要上某个小学,就需要有该小学片内的房子及房产证,且户口也得迁过来,还有小孩的接种本,这三证齐全,就能入学.但根据你的情况,因为大港不属于市区,买房入户可能需要办蓝印户口.你可以查一查相关的资料.
有一个办法,就是花钱择校,比如我知道的河北区有铁一小,育英里等.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3、天津市小学招生政策何时出台?何时招生?
评论 ┆ 举报
最佳答案此答案由提问者自己选择,并不代表网络知道知识人的观点
回答:千禧宝宝妈
新手
5月12日 09:45 据某教育网站称:5月23-25日开始招生,公办民助和民办公助的会在27和28日,不一定准确。
揪错 ┆ 评论 ┆ 举报
4、孩子是天津远郊农村户口 我在天津市里工作 上学怎么办
《2014年天津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2014年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入学时间为5月24日、25日。今年是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的第一年,前不久也刚刚出台了《天津市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津入学,其父母须在入学前一年到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所属区县教育局指定的地方申请登记。办理登记入学后,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为其建立学籍档案,学籍号一人一号,终身不变。
入学年龄条件
按照政策,2014年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应当提出申请。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区县教育局
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划定学区片
今年本市的小学招生入学,由市教委宏观统筹,各区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各区县教育局要依据适龄儿童变化情况,对教育事业发展作出整体规划,切实加强教育资源建设。合理规划学校布局,科学划定学区片,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为每一个适龄儿童提供公平的教育条件和教育机会。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依照《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试行)》登记入学。华侨子女、港澳、台湾和外籍人员子女在津入学,按照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可以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度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安排在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不能到学校就学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特殊教育学校安排送教服务。各区县教育局应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根据办学条件,合理确定招生规模,规范收费标准。民办学校招生事项应报区县教育局核准,招生简章应报区县教育局备案。
区县教育局
招生入学时间
2014年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入学时间为:2014年5月24日(星期六)、25日(星期日)。招生入学的手续、时间、地点、学区片划分等具体办法,由各区县教育局制定并及时发布。民办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同期进行。
市教委
不得进行入学考试禁设重点班
市教委明确表示,公办学校要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不得进行各种形式的入学考试。学校不得举办学前班,严禁一切没有收费许可的乱收费。2014年秋季入学的一年级学生,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以各种名目设立重点班。班容量应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杜绝大班额情况,积极推进小班化教学。
市教委还要求,各区县教育局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政策和办理手续,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社区之间的沟通交流,发挥信息公开的作用,治理招生入学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各区县教育局要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细化工作流程,提高学校、社区、家长对“居住证制度”的知晓率,健全登记、验证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都能够有学上。落实好过渡政策,确保平稳实施,不出问题。
各区县教育局要结合本区县实际情况,提前做好摸底预测工作,科学合理地制定好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招生入学工作的过程管理,严格执行市教委关于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要求,规范招生行为。健全风险评估和应急调处机制,着力增强服务能力。
市教委
学校
重点关注
“人户分离”儿童三种方式解决
据了解,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登记入学,由区县教育局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按照今年的相关政策,“人户分离”的三种情况按以下方式解决:1.本区县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由所属区县教育局在本区县内统筹安排入学。2.跨区县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县教育局先行统筹安排入学。3.跨区县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且确有实际困难,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随迁子女入学如何办理登记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津入学,其父母须在入学前一年到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所属区县教育局指定的地方申请登记,并提交下列基本材料:1.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天津合法居所的证明;4.居住证持有人在天津的务工就业证明;5.天津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已经申请登记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记者从各区教育局了解到,市内六区教育局已分别出台了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区接受小学教育的相关通告,对于2014年入学或转学的随迁子女各区也规定了登记时间和统一的登记地点。如南开区要求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需提交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河东区要求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包括自有住房房地产权证或与配偶、子女共有住房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入学学生提供的居住证登记日期在2014年10月31日之前。
学籍一人一号终身不会改变
各学校将落实《天津市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按时为新生建立学籍并纳入学籍系统管理。办理登记入学后,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为其建立学籍档案。学籍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纳入电子学籍系统管理,学校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教育部统一制定的学籍基础信息表;学籍信息证明材料;预防接种信息;享受资助信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规定的其他信息和材料。区县教育局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及时核准学生学籍。同时,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学籍号一人一号,终身不变
5、天津市小学入学条件
天津市小学入学条件:
1、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
2、适龄儿童依据户口薄、房屋居住的有效证件、儿童预防接种证、在所属学区小学报名入学;
3、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招生情况统一提调配到户口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入学。
招生办法:
凡符合条件儿童,家长持户口薄、房屋居住的有效证件、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所属学区报名。
6、天津小学生入学的基本政策制度是什么?
小学入学政策并不稳定,每年都会有一些变化,但大体上是这样的:
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必须是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持有户籍证明、暂住证、务工证明和住房证明,与天津市学生享受同等政策。公办小学招生按照区县教育局划定的学区片,实行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免试入学;民办小学招生在区县教育局统筹指导下进行,招生人数应符合学校设置规模,招生班数控制在6个班以内;特殊教育学校招生与小学招生同时进行。天津市各小学招收新生年龄为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依据户口本(包括蓝印户口)、房屋居住的有效证件、儿童预防接种证,在所属的学区片报名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必须是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由所属区县教育局根据招生实际情况统一调配到户口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入学。市教委明确要求,小学招生除进行面试外,严禁任何学校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和变相考试。各小学应在招生前1周将招生简章张贴公布,明确学校招生范围、报名手续、有关要求等。严格禁止任何学校提前招生;禁止将学生分为重点、非重点班和举办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禁止以假借寄宿等方式,招收片外收费学生;禁止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联合形式招生;坚决制止各种名目乱招生、乱收费,确保招生政策的一致和稳定。对违反规定乱招生、乱收费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要坚决予以纠正和处理。
7、天津市小学入学手续
一、上私立小学,没有特殊的所需证件的限制。
二、上公立小学,入学条件有所限制,需要如下证件:
1、凡需接受义务教育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均需办理相关居住证件,其父母或父母一方须持有1年及以上有效的《居住证》及务工证明。
2、《户口本》 及复印件。
3、有房产证,则一定要带着《房产证》或者购房协议或购房收据;没有房产证,则要有在房产局备案的租房合同。
4、外来务工人员带好户口本和房产相关证件,到户口本上所在的乡镇中心小学,找到值班人员告知要办理《外出就读证明》,并加盖中心小学的公章和县城教育局的公章(跨县区的必须有县区的教育局的公章)。
5、《学前教育毕业证》。
6、《出生医学证明》。
7、其他需要准备的证件还有《幼儿疫苗接种证明》、连续三个月的水电费缴费发票或收据,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文件。
(7)天津2014小学招生简章扩展资料
为保障我国义务教育的正常实施,早在1986年,国家在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九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适当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小学的设置应当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这些是对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政策在法律上的明确规定。这些规定,明确了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权利,明确了地方各级政府保障其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权利的义务和责任。就近入学的政策目标就是为每一个儿童提供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确保教育的公平原则。
8、天津的小学就学政策是什么样的?
2019年天津小学招生入学,仍将继续坚持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
1、天津户籍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上小学,凭户口簿、房产证、预防接种证,到所属学校登记入学。
2、非天津户籍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上小学,要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凭居住证、户口簿、居住证明、就业证明、预防接种证,到所在区教育局登记申请入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3、轻度残疾的孩子可以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的,可以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孩子,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
9、天津小学招生政策
2007没找到
接见下2006的
2006年天津市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出台
声纳网消息(记者周颖):市教委昨天(6月1日)出台“2006年天津市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制定今年小学招生办法和相关政策。
根据招生工作意见的规定,今年小学生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公办小学招生实行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免试入学。改制小学全都停止招生,凡有改制小学的区县可以选择一所改制小学依法规范为民办学校,学校招生班数控制在6个班内。民办小学在区县教育局统筹指导下自主招生。
招生时间统一在7月7号到7月9号进行,招生新生年龄为以前2000年8月31号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禁止任何学校提前招生。适龄儿童依据户口本、房屋居住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在所属的学区片报名入学。适龄儿童户籍应随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其户籍为法定监护人的,可在户口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学区片入学。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在津入学,由区县教育局统筹就近安排在公办小学借读。
小学招生除进行面试外,严禁任何学校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和变相考试。公办小学招生只收报名费。其它费用待开学后,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特殊教育学校招生与小学招生同是进行。严禁将学生分为重点、非重点班和举办各种形式实验班。原改制小学按照“老生老办法”进行收费管理和教学管理,改制学校的学生和公办学校的学生,必须严格分开,不得存在“校中校”、“校中班”。改制小学规范成为民办小学,必须依法运作,符合举办民办学校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