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自主招生确认
1、清华大学自主招生有哪几种形式?
哪些学生具备保送生资格?
根据《2009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办法》规定,高中阶段取得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具有保送生资格:
1、省级优秀学生;
2、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中获得一、二、三等奖;
3、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省赛区复赛中获得一等奖;
4、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
5、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
6、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所推荐的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者。
最终获得保送生资格的名单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名单为准。具备上述资格的学生,只有通过了我校的选拔之后,才能被我校保送。
自主招生与保送生的考核和认定是什么关系?
清华大学的自主招生和保送生选拔采用“统一报名,统一笔试,分别划线”的办法。
我校的自主招生和保送生采用统一网站进行报名。具备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资格的考生,在进行网上申请时,要同时选择“自主招生”和“具备保送生资格”两个选项并填写“保送奖项”的具体内容。
无论是否具备保送生资格,考生通过初审后,其笔试科目完全相同;笔试通过后,其面试大体相同。保送生认定要求一般高于自主招生。也就是说,有的具备保送生资格的考生可能最终没有能够被保送,但仍可能获得自主招生认定。
考生在获得保送认定后,如果放弃保送,可以根据其考核成绩获得一定分数优惠的自主招生认定;申请自主招生的考生,在获得认定后又取得了保送生资格的,可以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另行通知)申请转为保送认定,由我校根据其考核成绩审核确定能否转换。
自主招生、保送生选拔包括哪些环节?
与往年一样,2010年自主招生、保送生选拔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1、报名及申请:从2009年11月5日开始,11月25日结束;
2、专家初审:预计在报名结束后10天左右结束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通知考生;
3、笔试:2010年1月上旬举行,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10天左右分别通过报名网站和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4、面试:在笔试成绩公布后择日举行;
5、公布拟认定结果:预计在2010年春节前通过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布;
6、名单公示及签约: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进行。
2、通过清华大学自主招生初审条件是什么?
2009年自主\保送生,分校荐和自荐,前提是针对应届高三毕业生,生物竞赛赛区二等奖可作为学校推荐的依据(三等奖没有用),但难过清华招生组这关,但是,你如果在高一至高三(下学期期中)的考试成绩综合排名在学年前十名(省重点中学),那学校就可以推荐你了,只要是校荐,通过初审的可能性就很大,别相信自荐,可能性太小。赶紧做学校(中学)的工作吧!
3、清华大学自主招生如何确定校鉴资格?为什么报名系统内没见到输入校鉴号之类的东西?
先“取消提交”——修改后——再重新提交
4、清华自主招生要求,详细。
清华大学招收保送生、自主招生实施办法
张贴时间:2008-11-11 访问次数:56968
第1条(目的)为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加快优秀及各类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2条(招收对象)保送生、自主招生的招收对象为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保送生申请者必须具备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资格。
符合保送生、自主招生条件且有志于报考我校国防和定向生的学生,可以申请国防和定向生的保送生和自主招生,在选拔过程中可以单独排队。
具有以下体育特长的学生可以报考自主招生,在选拔过程中单独排队认定:乒乓球、武术、击剑、网球、手球、棒球、羽毛球、棋类。
第3条(基本程序)保送生、自主招生的选拔和认定,应当经过网上申请、中学推荐或者个人自荐、初审、笔试、面试、公示等程序。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4条(中学推荐):对于符合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基本招收条件的考生,其所在中学可以根据附件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推荐。申请表、推荐意见、成绩单等中学推荐材料应当加盖中学校级公章,以确认推荐材料的真实性。
同一学校如推荐多名候选人,应当给出中学推荐排序。
第5条(个人自荐):如果考生认为自己符合清华大学保送生或自主招生申请条件,可以根据附件要求以书面进行申请和自荐。申请表、推荐意见、成绩单等申请资料一般应当加盖中学校级公章,以确认材料的真实性。
第6条(申请材料的内容和格式):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个人自述、推荐资料、附属材料。申请材料采用A4纸印制,提倡简洁、朴素,不采用彩色印制。但是申请者提交的出版物、设计作品等除外。
第7条(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申请材料应当简明、清晰、真实、完整。
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情况者,一经发现,即行取消其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保送生和自主招生认定资格者,取消其资格;已入学者,按国家招生规定和我校学籍管理等相关规定处理。
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情况严重者,我校将对其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8条(初审)对于在规定期限内寄达我校(以收件日邮戳为准)、且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我校将组织初审专家组进行书面评审,择优选拔参加保送生、自主招生后续考核的人选。
第9条(笔试)通过初审的考生,可以参加由我校统一组织的笔试。
我校在部分直辖市和省会城市设置笔试考点,在统一时间进行笔试。
第10条(考试科目与成绩)理科的笔试科目1为中英文综合,科目2为数学(理),科目3为物理,科目4为理科综合(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等)。
文科的笔试科目1为中英文综合,科目2为数学(文),科目3为历史,科目4为文科综合(包括哲学、文学、历史、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
科目1满分为200分,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语言的能力。
科目2、科目3满分分别为100分,重点考察考生对于中学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
科目4成绩以四档计,考察范围不限中学大纲,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
以上科目的考核均不提供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
第11条(面试名单确定)我校将根据笔试科目1、2、3的成绩总分,参考科目4成绩,确定入围面试的人选。科目4的成绩特别优秀者,可不受笔试科目1、2、3成绩总分的限制。
第12条(面试)面试一般在清华大学统一举行。个别特殊省(市)除外。
第13条(结果认定)我校将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综合考虑面试成绩,确定最终认定人选。
被我校认定的自主招生候选人,一般将给予5-30分的优惠。如果候选人在享有优惠政策后,高考投档总分达到我校同类科目在当地的统招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同时,对于部分在自主招生测试中表现突出者,如果在不享有优惠政策的情况下,高考投档总分高于我校同类科目在当地的统招录取分数线,高考录取时可享受一定的分数优惠进行专业录取。
对于在某些专业领域表现出特殊潜能的考生,经专门考核认定、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可给予政策优惠,优惠幅度不受30分限制,但优惠分数仅对特定专业有效。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资格的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优秀者,予以保送生认定;笔试、面试均通过者,根据其成绩可以给予自主招生认定。
第14条(公示)保送生候选人和自主招生候选人名单确定后,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予以公示。
第15条(解释)本办法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5、清华大学的自主招生是怎样的
2011年“华约”院校自主招生报名人数录取人数情况
2011年,清华大学、上海交大、中科大、南京大学、浙江大学、西安交大、中国人民大学这七所在自主选拔工作中展开合作,共同举办“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简称“AAA”测试,这七所院校组成的联盟俗称“华约”。
2011年,全国共有10万余名学生报考,6万余人获得初试资格。人数较多的考点:江苏南京考点6000人,杭州考点5700人,上海考点4300人,北京考点3700人,合肥考点3400人,西安考点3000人,武汉考点2900人,成都考点2700人,郑州考点2600人,济南考点2500人,长沙考点2100人,广州考点2100人。
联考测试科目:阅读与写作(测试时间3小时,满分200分),其中中文阅读与写作占100分,英文阅读与写作以及中英文综合应用占100分。数学(测试时间1.5小时,满分100分);自然科学(测试时间1.5小时,满分100分)其中物理占70分,化学占30分。人文与社会(测试时间1.5小时,满分100分)历史占40分,政治和地理各占30分。
招录情况
清华大学 2011年,有超过1万名考生报名,5000人获得笔试资格,1000余人入围面试,与上年保持基本稳定,最终1300余人获得自主选拔资格,其中人数较多省份为:北京216人,江苏101,上海95人,浙江88人,湖北87人。
上海交大 2011年,有超过3万人报名其中上海近6000人,1.8万余人获得笔试资格,其中上海约4000人。最终有760余人获得自主选拔资格,其中人数较多的省份为:上海158人,北京69人,湖北60人。此外江浙沪自主 选拔录取改革试验计划共录取750余人,其中上海545人,江苏107人,浙江114人。
中国科技大 2011年,有超过1万人报名考生获得笔试资格,人数较去年增长50%以上,最终有310余人获得自主选拔资格,其中人数较多的省份为:湖北41人,安徽40人,江苏35人,北京:25人。
南京大学 2011年有2万余人报名,6000余人获得笔试资格,最终600余人获得自主选拔资格(其中江苏293人),北京19人。
浙江大学 2011年有1.3万余人(其中浙江3000余人)报名,1000余人获得面试资格,其中浙江150人。最终790余人获得自主选拔资格,其中浙江128人,北京43人。
西安交大 2011年有1万余人报名,1200人获得面试资格,最终700余人获得自主选拔资格,其中河北165人,江苏103人,湖北87人,河南67人,辽宁56人。北京9人。
中国人大 2011年,有接近2万人报名,较去年增长100%,4500余人获得笔试资格,是上年的4倍,1400余人获得面试资格,最终有780余人获得自主选拔资格,其中人数较多的省份为:北京154人,辽宁77人,湖北59人,山东50人,河北50人。
由此可得出以下结论:
1.自主招生过关率保持在5%—8%左右。
2.很多院校学生报名人数不断增加,并且获得自主选拔资格的人数不断增加,这对裸分考试的学生来说挑战性越来越强。
清华大学2011年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公告
清华大学2011年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已经全面启动,具体内容请详见《清华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办法》。为帮助广大考生更加全面了解我校2011年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公告如下:
一、自主招生选拔基本流程及时间安排
考生报名:2010年11月30日08:00至2010年12月30日22:00
无论中学推荐还是个人自荐,申请我校2011年自主招生的同学应通过“2011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填写及提交申请表。(请特别注意,考生在网上正式提交申请表前,报名信息均可随时修改并打印非正式申请表。正式提交后,申请表右上方将显示条形码,考生信息将不能修改,请在提交前认真核对相关资料,确保网上提交的电子信息与寄送到高校的文字材料内容相符。)
完成网上提交申请表后,请将申请表进行打印,交所在中学确认盖章,并在12月30日(以收件日戳为准)前连同其他相关资料(包括哪些内容请参考《清华大学2011年自主招生相关政策问答》中“考生如何准备自己的申请材料”)一起寄送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特别提醒,如果考生同时申请两所院校,请将申请表打印两份,分别寄送给A志愿和B志愿院校进行初审)
高校审核:报名开始至2011年1月6日截止
报名开始后,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寄送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通过“2011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报名网站”通知考生初审结果。
考生缴费:通过初审至2011年1月16日截止
通过初审的考生可于支付截止日期之前通过报名网站支付考试费(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的考试费为人民币200元)。待报名网站确认考生付费后,考生可于网站考场编排后至考前使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
笔试:2011年2月19日
请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笔试,并于考后2周左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复试:笔试成绩公布后择日举行。
复试名单将通过“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布。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公布拟认定结果:复试后1-2周公布
拟认定结果将通过“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布。
二、关于A计划
A计划是我校针对综合表现特别突出或者特长特别显著的优秀学生所专门设立的人才选拔计划,是我校自主选拔中的一种特殊形式。A计划候选人的选拔与认定方法请详见《清华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办法》中第14条至18条内容。A计划候选人也需进行自主招生申请。如果有相关外部专家的推荐意见,请将“A计划外部专家推荐意见表”进行下载、打印,并请相关专家进行填写密封,连同其他申请资料寄送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校外专家的推荐意见将会成为专家组评审时的参考因素,但并非决定因素,更不是我校做出自主招生认定结果的依据。
A计划外部专家推荐意见表.doc
三、关于B计划
B计划是我校针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欠发达地区考生所设立的试点选拔方案。今年试点的省份为新疆、湖南、江西、广西、甘肃、四川、陕西、海南等。B计划候选人的选拔与认定方法请详见《清华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办法》中第19条至24条内容。申请B计划的考生也需进行自主招生申请,同时请将“B计划申请表”进行下载、打印、填写,连同其他申请资料寄送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如果申请B计划的考生由于当地硬件条件有限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申请,请联系我校招生办公室代为进行网上报名。
6、怎样可以通过清华大学的自主招生审核 要什么条件
申请条件
第一类: 中学推荐
1、在各省级重点(或示范性)中学,由中学推荐,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一贯优秀、文理科年级综合排名前20%(每年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重本升学率较高的名校经我校同意后可适当放宽)的学生,原则上每所中学推荐名额不超过20名。
2、高中阶段思想品德和社会工作能力突出,获省级优秀学生或优干称号且年级综合排名达到(文、理科)前30%者。
第二类:学生自荐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理、化、生物、信息学)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或二个学科省级三等奖得者;
2、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表现且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获各种专利、科技发明,经我校专家组认定者;
3、高中阶段在文学和外语方面有突出成绩并可提供相应材料经我校专家组认定者;参加《高校招生》杂志社举办的“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的优胜者;参加《课堂内外》杂志社主办的“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的特等奖或一等奖的获得者。
7、参加清华自主招生需要什么条件?
1、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品学兼优、综合实力强或取得优秀荣誉称号的的高三毕业生。
2、在一定领域具有学科特长,在各类比赛及竞赛中获得奖励的考生。
3、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发明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奖励的考生。
4、统一高考。考生通过高校自主招生测试后,高校会同考生签订协议,考生要参加统一高考,符合相应条件即可被录取。特别优秀的考生经批准后,还可享受更优惠的政策。
5,中学和学生一定要遵循“诚信”的原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申请材料必须真实。
(7)清华自主招生确认扩展资料:考核办法
高校对报名考生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高校招生网站上公布。接下来就是高校组织笔试和面试,各个高校笔试的科目不同,笔试和面试成绩的比重也不同。值得注意的是,自主招生多侧重考查考生的能力,主要是考生平时的积累,不是短时间内的针对性突击准备。
志愿填报
入选考生须参加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根据所在省级招办及有关高校的要求填报志愿。省级招办应单设自主选拔录取考生的志愿表或志愿栏,并将入选考生填报高校志愿时间安排在高考之前。入选结果于考核后至高考成绩公布前公示,所以入选结果不可能在高考前便得知。
录取政策
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在高考录取时是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但考生的高考成绩须高于其所在省(区市)试点高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一般来说,降分优惠幅度非常大。部分优秀学生,可能获得降至一本线以下的优惠政策。
8、关于清华大学自主招生详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将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开展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
一、 机构与原则
自主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自主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对象及申请条件
具有各类特长及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申请学生应至少具备以下特质之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类型1:学科竞赛类)具有各学科竞赛突出特长的学生;
2.(类型2:研究创作类)在科技发明、研究实践、文学创作、创意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3.(类型3:突出才能类)在语言、逻辑、智力、记忆、国学等方面具有特殊天赋或才能的学生。
三、招生专业类与招生计划
2015年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教育部核准的自主招生计划;各招生专业类自主招生入选资格人数及对应的初试测试科目如下:
招生专业类 自主招生
入选资格人数
包含专业 测试科目
土建类 约10人 建筑学(含城乡规划) 数学与逻辑
物理探究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土木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机电类 约10人 机械工程
机械工程(实验班)
测控技术与仪器
工业工程
能源与动力工程
车辆工程
工程力学(含钱学森力学班)
航空航天工程
信息类 约80人 电子信息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自动化
软件工程
计算机科学实验班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生物医学工程
数理类 约120人 数学与应用数学
物理学
数理基础科学
工程物理
工程物理(能源实验班)
化生类 约140人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国际班)
材料科学与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化学
化学生物学(化生基础科学班)
生物科学
医药类 约5人 临床医学
医学实验班
药学
经管类(理) 约5人 经济与金融(国际班)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
工商管理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社科类(文) 约10人 法学 数学与逻辑
阅读与表达
法学(国际班)
社会科学实验班
新闻学(新闻与传播)
人文类 约20人 人文科学实验班
人文科学实验班(经学)
人文科学实验班(出土文献)
英语
英语(世界文学与文化实验班)
四、学科/专业特长生选拔项目
1、人文科学实验班(经学),拟认定人数不超过5人
申请条件:
1)热爱中国文化,品行端正,以学习与研究儒家经典为终身职志;
2)受过较系统的蒙学教育,能背诵《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笠翁对韵》、《龙文鞭影》;
3)有较好的经学基础,能背诵“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以及《周易》、《诗经》中的一种;
4)有初步的文字学基础,学习过《说文解字》,能用篆书默写540部首,能简单讲解“六书”。
复试阶段测试内容:
1)笔试:“四书”选段标点,古代文史知识测试;
2)面试:蒙学、经学文献背诵;《说文解字》答问。
2、人文科学实验班(出土文献),拟认定人数不超过5人
申请条件:
1)热爱中国历史文化,愿意从事甲骨、金文、简帛等出土文献的整理、研究和保护事业;
2)熟悉中国古代文史典籍,阅读过《史记》、《左传》,及其他先秦文献;
3)对古文字有浓厚兴趣,阅读过《说文解字》,了解小篆及甲骨文、金文、简帛等;
复试阶段测试内容:
1)笔试:《史记》、《左传》选段标点、翻译,古代文史知识测试;
2)面试:出土文献知识和能力考核;《说文解字》考察。
五、报名方式
请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入“网上报名”,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经签字确认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1.报考类型及志愿填报要求
a.学生需根据自己的申请条件做出“报考类型”的选择(即上文“招收对象及申请条件”中的3个类型);每位考生只能申请1个类型。
b.每人至多允许填报3个专业类,每个专业类中至多填报5个专业。
c.学生可不受文理分科限制进行专业类申请,但申请的所有专业类的测试科目需一致。
2.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
a.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真实。
b.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创新实践、文学创作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综合信息”详细填写说明请参考附件。
证明材料过多无法上传完整时(如出版的专著、发表的论文、科技发明的说明等),可上传证明材料的首页,并将“补充证明材料”邮寄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材料寄送要求:
1)寄送材料应包括: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可用复印件),“补充证明材料”对应的“综合信息”中的项目目录,“补充证明材料”(可用复印件);
2)尽量使用A4纸幅面,首页为申请表,不加封面,简易装订;
3)请使用快递方式邮寄材料,并需在报名截止前确保材料寄达;
4)材料接收后不予退回。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c.申请表中的“志愿信息”务必慎重填写,我校将依据学生填写的志愿信息认定专业类(专业),并在高考后根据学生被认定的专业类(专业)进行专业录取。
d.申请表中的“专业申请理由”仅针对学生申请的第一专业类第一专业志愿填写。“专业申请理由”是专业认定的重要参考。学生填写的第一专业类第一专业志愿应与本人的兴趣特长、科研创作等密切相关。
e.可由了解学生研究成果的专家为申请学生撰写推荐信,推荐信总数不超过2封,需按报名系统内要求完成填写并上传。
六、选拔程序
1.初评: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相应报考类型的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评。初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评结果生效。
学科专家组将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对学生的学科特长、学术研究、创新潜质等方面进行评审,初评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其中“优秀”的学生可免于参加初试直接进入复试,“通过”的学生可参加初试,“不通过”的学生不能进入之后的考核评价环节。
2.初试:初评“通过”的学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初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物理探究、阅读与表达,学生依据填报的专业类参加考试。
3.复试:我校将根据学生初试成绩分省、分科类、分报考类型确定初试通过名单。
内容包括专业测试、体质测试,均在清华大学校内进行。复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4.认定确认及公示:自主招生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可参与高考录取。
七、认定办法及优惠政策
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复试成绩择优认定自主招生候选人,具体方法如下:
1.初评“优秀”的学生和初试通过的学生,将根据其复试成绩(满分30分)的总分按报考类型、不分省不分科类进行排序并确定自主招生降分录取优惠及认定专业类(专业)。
2.对于可以获得自主认定优惠的学生,体质测试成绩优秀者,将给予额外的5分降分。
3.获得认定的学生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报的专业志愿需与被认定的专业类(专业)保持一致。
4.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分值一般为20/30/40/50/60分,部分特别优秀的学生可获得降至一本线的录取优惠,并可被邀请参与以下某些后续特殊培养环节:(1)制定有针对性的培养方案,促进学生更好更快成长;(2)优先推荐参加清华大学创新人才培养计划;(3)优先推荐赴海外知名大学交换学习;(4)为学生配备专业导师;(5)优先推荐参加科技创新团队等。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分值在高考录取时参照的是我校本科一批在各省的模拟投档线。高校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5.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认定结果不再寄送书面协议,报名系统内公布的认定结果及说明将是自主招生录取的最终依据,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八、日程安排
2015年3月5日-3月31日,自主招生报名。
2015年4月1日-4月29日,自主招生初评。
2015年4月30日18:00,公布初评结果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结果,并确认是否参加我校的后续测试。
2015年5月27日18:00起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打印初试准考证。
2015年6月10日14:00-17:00,初试。
2015年6月13日18:00,公布初试结果,同时可在报名系统内打印复试准考证。
2015年6月16日、17日8:30-17:30,复试。
2015年6月22日10:00,公布自主招生认定结果,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九、其他
1.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及推荐人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2.我校自主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复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3.本简章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9、清华大学自主招生报名方式和具体需要的东西和时间,详细一点的
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正在等待教育部的审批 要到11月中旬公布,一般12月报名,通过初审的2月考试,成绩符合要求的会参加面试。
清华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优化优秀人才特别是各类创新人才的选拔,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精神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2条 自主选拔的对象为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以及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较高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具有保送资格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尚未被我校保送录取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参加自主选拔。如果能够通过书面审查并在测试中取得优秀成绩,可予以保送或者自主选拔认定。
第3条 自主选拔资格的认定,应当经过网上考生申请(中学推荐或者个人自荐)、申请材料书面评审、初试、复试、公示等程序,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 考生申请和书面评审
第4条 对于符合我校自主选拔基本招收条件的考生,所在中学可根据我校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推荐。申请表、成绩单等材料应当加盖中学校级公章。
同一学校推荐多名候选人的,应当给出推荐排序。
第5条 考生认为自己符合清华大学自主选拔申请条件的,可以自荐申请。申请表、成绩单等材料一般需加盖中学校级公章以确认材料的真实性。确有特殊情况未能加盖学校公章的,需书面予以说明。
第6条 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个人自述、附属材料等。
考生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生成申请表,但本办法第31条规定的情况除外。
中学的推荐意见体现在申请表和中学报名汇总表中,一般不必另外提供推荐信。但是本办法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情况除外。
考生个人自述的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考生自述应当由考生本人以中文完成。
附属材料是考生申请表和个人自述的支撑材料,包括反映考生高中阶段成绩的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成绩单以及考生认为必须的其他材料。初中及初中以前的资料,一般不必提供。
申请材料提倡简洁、朴素,一般采用A4纸黑白打印或者手写完成,但确有必要采用彩色印制或其他形式表现的出版物、设计作品、影视作品等资料除外。
第7条 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
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保送生和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8条 对于在规定期限内寄达我校(以收件日邮戳为准)、且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书面评审,择优选拔参加自主招生后续考核的人选。
第三章 考查与认定
第9条 通过申请材料书面评审的考生,可以参加初试,即由我校等高校共同委托专业考试机构组织的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Advanced Assessment for Admission,简称“AAA测试”)。
第10条 初试成绩通过的考生可以进入复试。对于初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复试为通过性测试,一般均可获得认定;对于初试成绩通过但未达到优秀标准的,复试为选拔性测试。
第11条 复试突出对于考生专长和综合素质的考察。除另有规定的情况外,复试的内容包括:
(1)综合面试。通过初试的考生一般应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面试。我校从选拔需要和方便考生出发,根据情况对学生进行现场面试或者远程面试。
(2)我校特色科目测试。通过初试但成绩未达到优秀标准的考生,应当参加特色科目测试;初试成绩达到优秀标准的考生,可以根据本人的意愿选择是否参加特色科目测试。
(3)体质测试。通过初试的考生,认为自己的身体素质优秀的,可以自愿选择参加我校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组织的体质测试。测试成绩达到85分的,在自主认定时适当予以考虑。
第12条 我校将在初试成绩基础上,综合复试成绩,确定认定结果,考生可以在高考录取中分别享受不同的优惠政策,其中录取总分优惠不超过40分,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3条 考生的认定结果根据教育部的规定进行公示、备案后生效。
第四章 A计划候选人的选拔与认定
第14条 A计划是我校针对综合表现特别突出或者特长特别显著的优秀学生所专门设立的人才选拔计划。
第15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参加A计划候选人的专门选拔:
(1)在自主选拔申请材料书面评审中,经我校特别组成的评审专家组审查认为有必要予以专门考查的;
(2)在自主选拔初试中表现特别突出的;
(3)在自主选拔复试中表现特别突出的。
第16条 熟悉我国中学教育的著名专家学者、具有高级职称的中学正职负责人等认为考生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以用我校拟定的书面形式对学生给出评价。相关专家的书面评价意见将作为第15条第(1)项评审的重要参考。
第17条 对于符合第15条规定的申请者,除按要求参加自主选拔全部初试、复试外,我校还将以更加严格的标准和程序组织对考生的专门测试。
第18条 专家组综合考生初试、复试和专门测试的结果,给出认定意见。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优惠幅度可以不受本办法第12条的限制。
第五章 B计划候选人的选拔与认定
第19条 B计划是我校针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欠发达地区考生所设立的试点选拔方案。B计划试点省份为新疆、湖南、江西、广西、甘肃、四川、陕西、海南等。根据本办法确认的B计划候选人,可以获得自主选拔认定,在高考录取中享受相应的优惠。
第20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我校B计划候选人。
(1)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边远的少数民族聚居区或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欠发达地区长期生活、学习;
(2)对于国家和社会有特别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品格高尚,有为国家重点行业、艰苦地区发展长期奉献的志向;
(3)心理健康,对于个人现状和成长有较为清醒的认识;
(4)学习成绩在同等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区的考生中表现突出,基本能够达到我校对于新生的学业要求。
第21条 申请B计划的考生,除按照普通自主选拔的程序进行报名外,还应当按照我校要求单独提交补充材料。
第22条 经我校专家组对考生申请材料书面评审通过后,申请B计划的考生应当参加自主选拔的初试。我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结合考生的实际情况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复试考查方案根据考生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第23条 对于可能获得认定的考生,一般应由我校专家组赴考生日常生活地区进行实地考察,了解考生及其家庭的全面情况。
第24条 专家组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初试、复试和实地考察情况给出初步意见,确定拟入选B计划的候选人名单及其优惠政策。经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优惠幅度不受本办法第12条的限制。
第六章 自主选拔认定中的其他情况
第25条 符合自主选拔基本条件,有志于报考我校国防、定向专业的考生,应当在申请自主选拔时将国防或者定向专业作为本人第一专业志愿。在认定过程中,其初试的成绩要求可以适当放宽;复试中增加与国防、定向生相关的特殊素质的考查。
第26条 艺术特长生的选拔办法另行发布。同时符合艺术特长生和自主选拔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兼报艺术特长生和自主招生,按照各自的规定参加选拔、认定。
申请艺术特长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艺术测试成绩为一级以上但未达到艺术特长生认定标准的,可以根据其AAA测试的成绩择优给予不超过30分的认定,并纳入自主选拔候选人名单予以公示。
第27条 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办法另行发布。同时符合体育高水平运动员和自主选拔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同时申请。未能获得体育高水平运动员选拔认定的,其体育测试结果可以作为自主选拔认定的参考。
第28条 具有男子足球、乒乓球、武术、击剑、网球、手球、棒球、羽毛球、象棋、围棋、国际象棋、桥牌特长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特长生测试,其选拔方式参照自主选拔。其申请材料的书面评审单独进行。在确定复试名单时,其初试成绩要求可以适当放宽。复试单独举行,以相应体育特长项目的水平测试为主要内容。少数运动水平特别突出的,经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可以给予至多不超过60分的政策优惠。
第29条 我校在个别区域内进行改革试点的,按照试点办法进行自主选拔认定。
第30条 香港、澳门、台湾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外国国籍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以书面形式直接向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申请参加AAA测试,但不作为自主选拔考生认定。
第七章 附则
第31条 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自主选拔考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第32条 本办法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10、清华的自主招生政策是什么意思,看不懂
录取的优惠政策很多呀。。。比如竞赛加分、少数民族加分、特长生/自主降分录取等等,“考生可以在高考录取中分别享受不同的优惠政策,其中录取总分优惠一般不超过40分。”就是指这些优惠可以同时享有,但是其总和不超过40。
“如果自主招生候选人高考实考总分达到我校同类科目在当地的统招录取分数线,高考录取时可享受一定的分数优惠进行专业录取。”是指如果拿到了自主招生的名额,那么只要你的高考分数达到了本省的文/理的北大录取线,在分专业的时候就能够享受一定的分数优惠。(这里就要考虑到:竞赛、少数民族之类的加分,只是在提档的时候有用,而分专业的时候是按照没有这些加分的排名排先后顺序的,而自主可以保留一部分的加分,那么即使你的高考分数同别人是一样的,你也能获得优先选专业的优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