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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院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1-03-09 20:32:58

1、哪里有四川省色达县喇荣五明佛学院招生简章,还有学费多少啊?

色达喇荣寺五明佛学院,坐落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色达县境内,海拔3700米。本院是在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落实后,凭借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为了继承和发展藏学大、小十明以及佛教传统文化而创建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晋美彭措上师不顾年迈体弱,于1980年到色达县喇荣沟这个荒无人烟,生活条件极为艰苦的地方,白手起家,苦心经营,创建了只有32名学员的小型学经点。至1982年,中央下发了(82)19号文件,根据文件提倡各教团体创办学校,培养专门人才的精神,晋美彭措上师在色达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以极大的毅力把学校推向了更加完善、更加充实的新阶段,一所继承和宏扬民族文化,学习和实践佛教文化艺术的大学已初具规模。1985年5月19日色达县政府批准了喇荣学经点的成立。1987年班禅副委员长题写了"色达喇荣寺五明佛学院"的校名,同时致函色达县人民政府说∶"新龙喇嘛晋美彭措准备在色达喇荣寺筹建一所佛教五明学学校,这是一件好事,在此,我同意并批准建之。希望你们给予应有的协助,使之切实办好。"199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阿沛阿旺晋美给学院题词∶"色达喇荣寺五明佛学院,是全知班禅仁波切悦意批准建的,至今已有五年历史,在此过程中发展壮大,特祝吉祥如意。将来继续培养爱国爱教,能为人民服务之有用人才而努力奋斗。"1993年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欣然挥毫为学院题写了汉文"色达喇荣五明佛学院"的门牌。1997年由甘孜州宗教局报请四川省宗教局同意,正式批准设立了"色达喇荣寺五明佛学院"。
在色达县委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热情关怀下,经过全院师生的共同努力,学院已发展成为现今的伍千余名来自藏汉蒙等民族的佛教四众学生和一百余名具有较高水平的教师以及四位精通汉藏语言的教师,并配备了比较齐全的教学设施。
学院主要依据藏区寺院的传统教学模式并采纳当今各大学、中专的管理办法和教学方法。自创办以来,先后培养造就了一批批有较高文化素养,又有相当佛学造诣的专门人才,光扫盲即已达两千五百余人,为促进两个文明的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2、我想去做和尚,请问需要那些条件?

第九条 要求出家的人,须本人自愿,六 根具足(包括无生理缺陷),身体健康,信仰佛教 ,爱国守法,有一定文化基础,父母许可,家庭同 意。寺院对要求出家的人,经查明身份来历,认定 符合出家条件的,方可接受留寺,指定依止师,授 予三皈五戒,经僧团一年以上考察合格,再正式剃 度,并按规定的办法和手续发给度牒。 第十条 皈依三宝,须本人自愿,爱国守法 ,品行端正,有一定信仰基础,经佛教徒介绍,皈 依师方可接受。 接受皈依弟子,应郑重如法进行。皈依人须填 表登记个人姓名、简历及介绍人等,交寺院保存。 第十一条 寺院僧团健全,道风严肃,管理 正常,法务、生活设施完备,方有条件传授三坛大 戒。能够举办传戒法会的寺院名单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下同)佛教协会严格按照条件,根据实际 需要,申报中国佛教协会审批、确定;未经批准的 寺院不得擅自举办。 具备传戒资格的寺院传授三坛大戒,须事先由 省佛教协会商得省级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同意后报中 国佛教协会审批。 全国每年传授三坛大戒的寺院掌握在五处左右 ;每处每次受戒人数一般掌握在二百人左右;戒期 不少于四周,以利组织新戒学习戒相律仪。 第十二条 受戒者必须年满二十岁,符合本 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持有身份证、度牒和当地 主管部门及所在寺院的证明信件,经传戒寺院所在 省佛教协会甄别鉴定,方可允许进堂受戒。年龄超 过六十周岁,除增戒、补戒者外,一般不予授戒。 第十三条 传授三坛大戒,对象以本省受戒 人为主;外省受戒人必须由所在省佛教协会征得传 戒省佛教协会同意,开具证明,介绍前往受戒。 第十四条 传授三坛大戒期间,必须分别讲 授戒本。传授比丘尼戒,有条件的实行二部僧授戒 制度。废止烫香疤的做法。 第十五条 戒牒由中国佛教协会统一印制编 号,通过省佛教协会颁发。违犯国法教规者,舍戒 还俗者,由所在佛教协会或寺院收回戒牒,上交省 佛教协会注销。 第十六条 授戒师、剃度师、皈依师必须是 爱国爱教、戒行清净、通晓教理律仪、戒腊十夏以 上的僧人;其资格由省佛教协会按照条件审核认定 ,并发给证书。未经认定资格者,不得传戒、收徒 和接受皈依弟子。 第十七条 寺院应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常住 僧人名额,报政府主管部门审定。在规定名额内, 凡接受常住僧人,已出家的,必须验明戒牒、度牒 或所在地区佛教协会(无佛协组织的可由原寺院) 证明;新出家的,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办理。寺 院对要求常住的僧人,须考核一年合格后,报请政 府主管部门办理户口转入等手续。 第十八条 常住僧人如还俗离寺,寺院应收 回戒牒、度牒,将户口转回原地。违犯重戒、不遵 寺规、教育不改者,经寺务会议讨论决定,予以迁 单。对利用僧人身份招摇撞骗、为非作歹、败坏佛 门、影响极坏者,经寺务会议决定,报上级佛教协 会批准,开除僧籍,收缴其戒牒、度牒,并将户口 转回原地。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 常住僧人须定居两年以上,方可 外出参学,并须经寺院同意开具证明,注明参学地 点和往来期限。滥开证明酿成严重后果者,须追究 责任。接待寺院应验明有关证明,方准挂单,并按 公民迁徙流动的规定到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 凡挂单僧人须遵守寺规,随众修持、劳作。如 有违犯,劝说不听的,应随时起单 一、怎样出家: 1、要求年满十八岁,父母同意,信仰真诚,相貌端正。 2、出家地点在自己所在省市即可,或外省市寺庙也行。 3、到寺庙找丈方或当家、知客出家,或找其他师父咨询。 二、中国佛学院招生条件: 1、招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或同等文化程度,有一至二年的出家生活经历。 2、信仰虔诚,品学兼优,志愿从事佛教事业的青年僧人。 3、无婚姻或恋爱关系。年龄在十九至二十五周岁之间。 4、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无神经病(含奥抗阳性)史及其它传染病或残疾。 5、由本人所在地的寺院组织或佛协组织,向所在省的宗教部门推荐报名。 中国佛学院招生简章 一、招生条件: 招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或同等文化程度,有一定时间的出家生活经历,信仰虔诚,品学兼优,志愿从事佛教事业的青年僧人。 无婚姻或恋爱关系。年龄在十九至二十五周岁之间。 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无神经病(含奥抗阳性)史及其它传染病或残疾。 二、招考办法: 由本人所在地的寺院组织或佛协组织,向所在省的宗教部门推荐报名。 报考者需把学历证明及体检表(一定要有奥抗检查),脱帽僧装一寸近照四张,随同报名单函寄本院。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后,发给准考证。【寄来:(1)报考登记表、(2)体检表、(3)推荐介绍信、(4)相片四张】。 三、招生名额: 大学本科四年制。每两年招生一次,招生名额四十名左右。 四、考试与录取: 考试科目:佛学、语文、政治、史地、英语、课诵。 录取考生:按照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五、生活待遇: 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待遇:学院规定每月发给每人生活费;发给一定数量的僧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寒暑假回原地,凭学生证可享受半价优待票。 六、培养目标: 佛学院以培养较高造诣的佛教学术研究人才、佛学教学人才、寺庙管理人才和国际佛学交流人才为目标。 七、毕业去向: 毕业后学院不包分配,故原则上仍回原推荐单位安排工作。 根据全国佛教事业的需要,本人自愿,可由中国佛学院与原推荐单位协商,同意后调配安排工作。 毕业后的待遇,按照大学本科毕业生的待遇,由用人的寺庙或单位负责解决。 毕业生可报考本院研究生班。 中国佛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法源寺前街七号 邮编:100052

3、想去佛学院修行需要什么条件?

感谢楼主的信任,向我求助。去佛学院修行,必须出家1~2年,女众出家只有一次机会。 下面是中国佛学院的招生条件,您可以参照。女众的佛学院在其他省市有,比如福建,四川。 中国佛学院招生条件:
1、招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或同等文化程度,有一至二年的出家生活经历。
2、信仰虔诚,品学兼优,志愿从事佛教事业的青年僧人。
3、无婚姻或恋爱关系。年龄在十九至二十五周岁之间。
4、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无神经病(含奥抗阳性)史及其它传染病或残疾。
5、由本人所在地的寺院组织或佛协组织,向所在省的宗教部门推荐报名。
中国佛学院招生简章
一、招生条件:
招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或同等文化程度,有一定时间的出家生活经历,信仰虔诚,品学兼优,志愿从事佛教事业的青年僧人。
无婚姻或恋爱关系。年龄在十九至二十五周岁之间。
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无神经病(含奥抗阳性)史及其它传染病或残疾。
二、招考办法:
由本人所在地的寺院组织或佛协组织,向所在省的宗教部门推荐报名。
报考者需把学历证明及体检表(一定要有奥抗检查),脱帽僧装一寸近照四张,随同报名单函寄本院。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后,发给准考证。【寄来:(1)报考登记表、(2)体检表、(3)推荐介绍信、(4)相片四张】。
三、招生名额:
大学本科四年制。每两年招生一次,招生名额四十名左右。
四、考试与录取:
考试科目:佛学、语文、政治、史地、英语、课诵。
录取考生:按照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五、生活待遇:
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待遇:学院规定每月发给每人生活费;发给一定数量的僧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寒暑假回原地,凭学生证可享受半价优待票。
六、培养目标:
佛学院以培养较高造诣的佛教学术研究人才、佛学教学人才、寺庙管理人才和国际佛学交流人才为目标。
七、毕业去向:
毕业后学院不包分配,故原则上仍回原推荐单位安排工作。
根据全国佛教事业的需要,本人自愿,可由中国佛学院与原推荐单位协商,同意后调配安排工作。
毕业后的待遇,按照大学本科毕业生的待遇,由用人的寺庙或单位负责解决。
毕业生可报考本院研究生班。
中国佛学院招生办公室

4、2015年,有哪些佛学院招生简章

上海佛学院2015年夏季招生简章上海佛学院是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主管,由上海市佛教协会主办,以爱国爱教、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以戒为师、勤修五明、弘范三界为宗旨,经国家宗教事务局批准的汉语系佛教高等院校。上海佛学院2015年夏季招生简章:

—、性质

上海佛学院是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主管,由上海市佛教协会主办,以爱国爱教、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以戒为师、勤修五明、弘范三界为宗旨,经国家宗教事务局批准的汉语系佛教高等院校。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能联系信教群众、具有较高佛学造诣的佛教弘法人才。

三、学制

中专班2年。

四、招生名额

招收僧众部中专班20名。

五、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已在寺庙出家一年以上,能严持律仪的僧青年。

2、本人信仰虔诚,相貌端正,身体健康,六根具足,无传染病,无不良嗜好的僧青年。

3、中专招收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志愿从事佛教事业的僧青年。

4、中专班年龄在18至28周岁之间。

5、无婚姻或恋爱关系。

六、报考手续

1、凡符合上海佛学院招生条件者,请速来信或来电向上海佛学院索取报考登记表,填好后即寄上海佛学院。要求用蓝色或黑色钢笔逐项填写,字迹端正。
2、报考学员应向上海佛学院提交下列材料(缺一不可)∶

①自传一份,内容包括本人出生年月日,家庭情况,学历和其他经历,出家动机和今后志向等。

②常住寺院推荐书。

③当地佛教协会证明。

④当地政府宗教部门证明。

⑤本人近期免冠僧装一寸照片三张。

⑥本人学历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考试时需要原件,以备检验)。

⑦县级以上医院身心健康状况检查表。

如符合报考条件者,则发给准考证和考试日程表。

七、报名地点

僧众部地址:上海市安远路170号上海佛学院 邮编:200060

联系电话:021—62763832、62769079

联系人:彻忍法师、天消法师

八、报名起讫日期

2015年3月15日起至6月30日止(以邮戳为准)。

九、考试科目

佛学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语文、历史、英语等五门。

十、录取和入学手续

1、经书面考试和面试、体检、核查后,从德、智、体诸方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入学后学员应自觉遵守丛林规矩和上海佛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试读三个月,如发现本人在德、智、体等方面不宜寺院生活、不持佛教律仪、不守院规、学习不认真跟不上教学进度、体格复检不符入学条件者,即令退学,返回原地。

3、入学后,如发现有隐瞒重大问题者,责令退学,返回原地。

十一、待遇

学习期间,由上海佛学院免费供给食宿、课本等,并发给适当的生活补贴费用。医药费按有关规定报销。

十二、毕业后去向

上海佛学院不包分配,可根据平时各方面的表现向其它寺院择优推荐,双向选择。余者返回原地。

5、出家需要什么条件

一、怎样出家:

1、要求年满十八岁,父母同意,信仰真诚,相貌端正。

2、出家地点在自己所在省市即可,或外省市寺庙也行。

3、到寺庙找丈方或当家、知客出家,或找其他师父咨询。

二、中国佛学院招生条件:

1、招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或同等文化程度,有一至二年的出家生活经历。

2、信仰虔诚,品学兼优,志愿从事佛教事业的青年僧人。

3、无婚姻或恋爱关系。年龄在十九至二十五周岁之间。

4、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无神经病(含奥抗阳性)史及其它传染病或残疾。

5、由本人所在地的寺院组织或佛协组织,向所在省的宗教部门推荐报名。

中国佛学院招生简章

一、招生条件:

招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或同等文化程度,有一定时间的出家生活经历,信仰虔诚,品学兼优,志愿从事佛教事业的青年僧人。

无婚姻或恋爱关系。年龄在十九至二十五周岁之间。

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无神经病(含奥抗阳性)史及其它传染病或残疾。

二、招考办法:

由本人所在地的寺院组织或佛协组织,向所在省的宗教部门推荐报名。

报考者需把学历证明及体检表(一定要有奥抗检查),脱帽僧装一寸近照四张,随同报名单函寄本院。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后,发给准考证。【寄来:(1)报考登记表、(2)体检表、(3)推荐介绍信、(4)相片四张】。

三、招生名额:

大学本科四年制。每两年招生一次,招生名额四十名左右。

四、考试与录取:

考试科目:佛学、语文、政治、史地、英语、课诵。

录取考生:按照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五、生活待遇:

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待遇:学院规定每月发给每人生活费;发给一定数量的僧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寒暑假回原地,凭学生证可享受半价优待票。

六、培养目标:

佛学院以培养较高造诣的佛教学术研究人才、佛学教学人才、寺庙管理人才和国际佛学交流人才为目标。

七、毕业去向:

毕业后学院不包分配,故原则上仍回原推荐单位安排工作。

根据全国佛教事业的需要,本人自愿,可由中国佛学院与原推荐单位协商,同意后调配安排工作。

毕业后的待遇,按照大学本科毕业生的待遇,由用人的寺庙或单位负责解决。

毕业生可报考本院研究生班。

中国佛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法源寺前街七号 邮编:100052

6、我想读佛学院,要具备什么条件?

佛学院的选择应该选择国家认可的正规学校。

报考条件为:

1、爱国爱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历史清白;

2、具有坚定的佛教信仰,严持律仪,熟悉五堂功课,自愿报考;

3、年龄18周岁至32周岁,出家二年以上,无婚恋关系;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隐)疾,无传染病、癫痫病、精神病,无不良嗜好;

5、报考本科须具有佛学院预科学历或高中以上学历,报考预科须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6、拥有专业特长的(如艺术、建筑、外语、声乐、体育等),可择优录取。

(6)寺院招生简章扩展资料:

进入佛学院要经过考试通过。能到佛学院读书的学僧都不简单,他们由全国各大寺庙或佛协推荐,之后这些18岁至29岁的优秀僧人还将面临相当严格的入学考试,“严格”意味着考题难和录取率低。

佛学院入学考试要考语文(主要是古代汉语)、历史、地理、英语、佛学和宗教功课。

能进佛学院学习的学生大多都是为了潜心研究、修行佛法,并不是仅仅为了拿个文凭,他们很多人的想法与世俗社会还是有区别的。

学僧学习四年毕业后,虽有不同的选择,一些人会回到寺庙,也有一些被公派出国留学,比如到英国剑桥或者日本的大学继续学习,不管怎么样,大家的目标都是一致的,那就是研究和弘扬佛法。

7、中国佛学院怎么招生?

一、培养目标

以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信仰虔诚的佛学学术研究人才,佛学专业教学人才,国际佛学交流人才和各地寺院的高级管理人才为基本目标。

二、学制及招生名额

1.本科四年。招生甲、乙二个班各30名,共60名。

2.本科生甲班课程侧重于教理宗派学修,乙班课程侧重于寺院管理、弘法能力的养成,报考者可根据个人愿望自行选报。

3.课程设置:佛教史、唯识、中观、天台、华严、禅宗、净土、律学、佛教文物、佛教音乐、佛教仪轨、寺院管理、古典文学、现代文学、中外哲学、历史学、文献学、时政、外语、书法等。

三、招生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出家青年僧人。

2.具有中级佛学院毕业及高中毕业以上或同等文化程度,经过一定时间的出家考验,信仰坚定,品学兼优,志愿从事佛教事业的青年僧人。

3.年龄在18至30周岁之间。

4.无婚姻或恋爱关系;无犯罪记录。

5.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无精神病史及其它传染病或残疾。

四、招考办法及有关规定

1.凡符合本院招生条件者,若在分院和地方佛教院校,由分院或地方院校向当地宗教部门推荐报名;若在地方寺院的青年僧人,由本人所在地的佛协组织或寺院组织,向当地宗教部门推荐报名。

2.各省院校及佛协组织部门推荐考生时,应严格把关,推荐品学兼优、学修精进的青年僧人报名。

3.报考者需把报考材料备齐后函寄本院,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后,发给准考证。

(寄来:(1)报考登记表、(2)体检表、(3)推荐介绍信、(4)身份证复印件、(5)学历证明复印件、(6)二寸免冠白底近照五张。)

4、按通知规定时间,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试科目:佛学、语文、政策法规、史地、英语、课诵。

五、考试参考资料:佛学:《佛学基本知识》(正果法师)、《佛教各宗大意》(黄忏华)、 《印度佛教史》(圣严法师 )、《中国佛教史》(黄忏华);政策法规:《宗教政策法律知识答问》(徐玉成 )、《爱国主义教程》(宗教文化出版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发行《宗教事务条例》以及本年度国内外重要时事新闻;语文: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标准,语文基础知识、现代阅读、古诗文阅读、写作;史地、英语:参照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普通高中课程标准。

五、录取与入学

1.录取考生,按照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2.录取通知书由本院直接寄给本人。凭录取通知来院报到。

3.被录取者应持以下相关证明,按规定时间到本院报到。

随带:(1)录取通知书;(2)当地宗教部门及推荐单位介绍信;(3)所在寺院住持,或剃度师、依止师出具的推荐信,此推荐信要求在宗教信仰、道德修持等修学方面作为监护人,对录取者予以保证;(4)身份证。

六、有下列情况者,退回原推荐单位

1.入学时,经体检和复试,不符入学条件者。

2.入学后,学习不认真跟不上教学进度,不能遵守学院规章制度者。

3.入学后,连续患病二个月以上不能学习或患传染病、精神病等。

七、在学期间生活待遇

1.学院按规定每月发给一定的生活费。

2.学院按规定学生享受80%公费医疗待遇。

八、毕业去向

1.毕业后,原则上仍回原推荐单位工作。

2.根据全国佛教事业的需要,本人自愿,由本院与原推荐单位协商,经同意后调配安排工作。

3.毕业生可报考本院研究生。

4.毕业后的待遇,符合国家宗教局颁布的《宗教院校学位授予办法(试行)》规定的由用人的佛教单位或寺庙负责解决。

8、中国佛学院怎样才能考进去呢?

根据《中国佛学院招生简章》第四章招生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出家青年僧人。

2、具有中级佛学院毕业及高中毕业以上或同等文化程度,经过一定时间的出家考验,信仰坚定,品学兼优,志愿从事佛教事业的青年僧人。

3、年龄在19至26周岁之间(具有大专学历以上的,可延至28周岁)。

4、无婚姻或恋爱关系。

5、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及其它传染病(含奥抗阳性)或残疾。

第五章招考办法及有关规定:

1、凡符合本院招生条件者,若在分院和地方佛教院校,由分院或地方院校向当地宗教部门推荐报名;若在地方寺院的青年僧人,由本人所在地的佛协组织或寺院组织,向当地宗教部门推荐报名。

2、各省院校及佛协组织部门推荐考生时,应严格把关,推荐品学兼优,学修精进的青年僧人报名。

3、报考者需把学历证明及体检表,脱帽僧装二寸近照五张,随同报名表函寄本院,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后,发给准考证。【寄来:(1)报考登记表、(2)体检表(含肝功及奥抗)、(3)推荐介绍信、(4)身份证复印件、(5)学历证明复印件、(6)近照2寸相片5张】。

4、按通知规定时间,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试科目:佛学、语文、政治、史地、英语 、课诵。

5、报考期间各项费用(车、船、食宿等费)本院不予报销。

(8)寺院招生简章扩展资料

有下列情况者,退回原推荐单位:

1、入学时,经体检和复试,不符入学条件者;

2、入学后,学习不认真跟不上教学进度,不能遵守学院规章制度者;

3、入学后,连续患病二个月以上不能学习或患传染病(含奥抗阳性的乙型肝炎)、精神病等。

4、凡退学者,户口均随其退回原推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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