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经大学2015年新疆招生计划
1、2017年新疆高考招生计划公布 招生人数是多少
1、2015年新疆高考录取工作从7月初开始,高考录取要按照批次顺序依次进行,首先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最后高职高专批。新疆高考理科招生人数会在招生计划里面公布。2、高考录取结果会随着每个批次的录取结束随时公布,考生随时可以按照自己的报考批次到当地的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录取结果。投档及录取分数线会在录取结束后公布。录取人数也要在录取后才会公布。3、录取结果公布后,被录取考生要时刻保持预留电话的畅通,录取通知书会陆续发放到考生手中。4、高考每个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教育考试院会公布缺额学校征集计划,没有被录取的考生可以上网填报征集志愿,报考没有招够人数的缺额学校。
2、今年的云南财经大学招生计划
昆明云南财经大学年函授招生简章(云南省)培训 云南财经大学 2009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云南财经大学创建于1951年。1981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云南财贸学院并开始全日制本科教学,1995年被云南省政府确定为省属重点大学,199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1998年云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并入组建新的云南财贸学院,2006年2月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云南财经大学。历经半个多世纪的建设,学校已从单科性的财经院校发展成为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哲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等学科协同发展的多科性省属重点大学,形成了以本科培养为主,兼有硕士研究生、留学生培养和继续教育的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实行二级管理,设有19个学院和3个教学部;学校占地1021亩,藏书140万册,电子图书52万种,中外文期刊2186种。是一所多层次、文理渗透、学科专业比较齐全的省属重点高等财经院校,是云南省高级经济管理人才的主要培养院校。 一、招生类别(各专业文理兼收) 学习形式 办学层次 开设专业 函 授 高起本(学制五年) 会计学、工商管理(经济管理方向)、金融学、保险 专升本(学制三年) 会计学、金融学、工商管理(经济管理方向)、工商管理、税务、法学 高起专(学制三年) 会计学、经济管理、税务、人力资源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金融与证券、金融保险、会计电算化、法律事务 备注 各专业志愿代码详见《2009年云南招生报》,云南财经大学招生专业栏目。 二、招生事项: 1.范围及对象:在职从业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应往届高中、中专、职高、中技 毕业生;报考高起专或高起本的考生须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含中专、职高、中技等)文化程度;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的毕业证书。 2.报名考试及考试科目: (1)报考者于8月20-30日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到当地教育局报名,并于10月中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持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文凭原件及复印件经当地教育局审验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2)考试科目:高中起点升专科:文科——语文、数学(文)、英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理科——语文、数学(理)、英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起本考试科目:文科——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综合科目; 理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综合科目; 专升本考试科目:经济类——政治、外语、高数(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法学类——政治、英语、民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3.录取:考生参加全国统一成人高考达到云南省录取分数线的,由云南省教育厅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手续,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照顾录取条件的,均给予照顾录取。 4.学费:成人高等教育的一切费用均按省政府、财政厅、物价局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学费:2000元/人/年,书费资料费实收。 5.毕业证:学生取得学籍并学完云南财经大学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国家统一印刷的云南财经大学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可查询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本科毕业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学士学位。 6.昆明报名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243号电大写字楼502招生办(云南科技信息工程学校) 7.上课地点:昆明及部分县市教学点 云南财经大学 统计与数学学院函授点
3、云南财经大学对新疆的二本录取分数
你可以看看历年的分数线估计一下!
4、对新疆的二本招生大学及招生计划
1、全国各省份的2016年高考成绩、一分一段成绩表与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已经公布了,请考生按照各省份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查询方式自行查询高考成绩、高考排名及各批次控制分数线,全国各省份高考成绩查询官方网址为当地教育考试院官网提供的查询链接。各高中学校的总体高考分数情况可以咨询学校教务处。
2、高考成绩及高考分数线公布后,考生接下来要根据自己的高考分数,排名情况填报高考志愿。高考志愿选择报考学校的主要依据是考生自己的专业兴趣、高考分数、排名,参考往年招生学校的录取分数及录取考生的全省排名。
5、广东工业大学新疆招生计划2015年的
好像没有招生计划,你再查查报考书上没有招生计划。
6、2015年新疆高考政策
举措一:实行知分填报高考志愿和分段填报(修改)志愿
我区自2015年起,实行知分(知道高考分数)知位(知道全疆排名)知线(知道各语种各批次分数线)后填报高考志愿。
实行分段填报(修改)志愿,即在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可填报从本科零批次至高职(专科)二批次志愿。在录取期间,从本科三批次开始,可同时进行上一批次的征集志愿和下一批次的志愿填报(修改),以有效减少志愿周转时间,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减少志愿填报风险,增加考生被高校录取的机会。
举措二:本科三批次实行完全平行志愿
自2015年起,本科三批次实行完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只设置一个平行志愿组,考生可填报六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六个专业。
举措三:调整本科一、二批次志愿设置
自治区决定,自2015年起调整本科一、二批次志愿设置。本科一批次只设置1个平行志愿组,设置7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本科二批次只设置1个平行志愿组,设置7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举措四:调整贫困专项及对口援疆扶贫计划志愿设置
为全面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切实把贫困专项及对口援疆扶贫招生计划这项惠及民生的政策落到实处,为贫困地区及南疆四地州考生接受高等教育提供更多的机会,促进贫困专项及对口援疆扶贫计划顺利执行,今年我区对贫困专项及对口援疆计划志愿设置进行调整。
汉语言贫困专项及对口援疆扶贫批次计划,在相关院校普通类本科计划所在批次之前投档录取,即贫困地区专项及对口援疆扶贫计划本科一批次在本科零批次之后、本科一批次之前投档录取;贫困地区专项及对口援疆扶贫计划本科二批次在本科一批次之后,本科二批次之前投档录取。民语言、民考汉、双语班贫困专项及对口援疆扶贫本科批次计划,在相关院校普通类本科计划所在批次之后投档录取。贫困地区专项及对口援疆扶贫计划本科一、二批次各设两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选报6个专业。
举措五:调整民语言数学单科限分政策
自2015年,民语言高职(专科)层次不再实行数学单科限分,高职(专科)院校可根据自身专业培养目标提出数学单科成绩要求。
举措六:调整双语班英语考试时间
为使高考考试时间安排更加紧凑,便于考试组织管理和后续工作开展,我区自2015年将双语班英语科目(我区自命题,不计入高考总分,提供院校录取时参考)考试时间从原来6月9日下午北京时间15:00-17:00调整到6月9日上午北京时间9:00-11:00进行。
举措七:清理和规范高考加分
根据《意见》和《教育部 国家民委 公安部 国家体育总局 中国科学技术学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精神,按照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促进公平公正、体现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指导方针,结合我区实际,我区进一步清理和规范高考加分。
一是取消全部全国性鼓励类加分项目。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以下全国性鼓励类加分项目;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中阶段已经取得以下相关项目奖项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3、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4、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
二是保留和完善部分全国性扶持类加分项目。按照教育部规定,继续保留五项涉及国家安全稳定、政治性和政策性较强的全国性扶持类加分项目。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仅以自治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核准的名单为准),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2、烈士子女(仅以自治区民政厅核准的名单为准),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4、回族考生(以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审核的名单为准),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5、凡参加汉语言统考并报汉语言招生计划或民考汉招生计划的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十一个民族的考生(简称“民考汉”),在录取时分别按以下两种情况予以照顾:父母双方均为上述民族者,加50分;父母一方为上述民族者,加10分。
参加民语言统考并报民语言招生计划的汉族及其他民族(不含对“民考汉”已给予照顾的十一个民族)考生(简称“汉考民”),在录取时与“民考汉”考生的照顾分值一样对待。
自2015年起,文科综合科目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考试的双语文科班考生(模式一)只能填报民语言招生计划的学校志愿;其他双语班考生均可填报双语班招生计划的学校志愿,不可填报汉语言、民语言和民考汉招生计划的学校志愿。填报双语班招生计划的双语班考生在录取时分别按以下两种情况予以照顾:父母双方均为上述十一个民族者,加50分;父母一方为上述民族者,加10分。
除对少数民族身份考生报考有关语种的特殊照顾政策外,其它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其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0分。
三是规范和完善地方性加分。
1、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的农牧民家庭子女考生(仅以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核准的名单为准)填报的志愿符合以下条件,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1)本科和专科零批次各志愿填报区内高校;(2)除本科和专科零批次以外的其它批次,第一志愿(组)填报区内高校;(3)参加自治区单独组织的“三校生”考试,并且填报区内高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职业教育专业。填报区外高校不加分。
2、根据自治区民政厅等10厅局联合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新民发[2014]144 号)规定:(1)公安部授予一级、二级英雄模范人民警察子女、伤残人民警察本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伤残人民警察子女第一志愿填报区内高校的,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2)荣立一等功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新疆警察学院公安类专业时,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7、如何填报2015年新疆高考志愿
1、新疆考生2015年填报志愿及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考生登陆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k.gov.cn)后,须输入准考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及准考证上提供的密码进入志愿填报系统,首次登陆后将强制要求修改个人密码,然后才能进行其他操作。
2、志愿填时间
6月20日至7月1日,考生在新疆招生网站普通高考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填报高考志愿;
6月24日公布高考成绩和位次;6月26日公布各语种各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本科零批次志愿填报截止时间:6月28日20点(北京时间);其他批次志愿填报截止时间:7月1日20点(北京时间)。
3、有关批次录取结束后,视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在网上进行征集志愿,投档时以本次征集志愿信息为依据进行投档。
4、自治区今年将在本科三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一批次、高职(专科)二批次试点分段填报(修改)志愿,即在6月20日至7月1日,考生可填报从本科零批次至高职(专科)二批次志愿(本科零批次志愿按规定时间完成填报)。录取期间,从本科二批次征集志愿开始,考生可同时进行上一批次的 征集志愿和下一批次的志愿填报(修改)。
8、云南财经大学在外省招生吗?
1、云南财经大学在外省招生。
2、去学校官网查看往年的分省招生计划即可了解。
3、除了西藏外,其他省份都有招生计划,只是文理区分和招生专业不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