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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翔小学招生计划

发布时间: 2021-03-01 10:47:34

1、厦门蔡塘小学扩校招生有什么条件?需要哪些证件?

没住那。

2、厦门翔安廉租房要读新翔小学要移户口吗

申请廉租房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
1、具有本地非农业常住户口(含非农业城镇内集体户籍);
2、家庭上年容人均月收入低于1260元(含);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保持荣誉)人员的家庭、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的家庭和“三属”家庭,上年年收入低于4.5万元(含);
3、家庭人均认定住房使用面积低于9平方米(含);
4、家庭人均财产低于5万元(含);
5.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含取得住房保障资格)。
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申请廉租租房。

3、厦门集美一小二小是按片区划上学的吗

集美区2014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受义务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4〕1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厦府〔2014〕65号)、《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14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厦教综〔2014〕5号)、集委专〔2011〕11号专题会议纪要、集府专〔2008〕6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4年我区小学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 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
二、 招生对象
本区户籍或暂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即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 招生时间
1.本区户籍以及符合招生政策照顾对象等适龄儿童。
(1)预约登记:2014年5月19日—22日。
(2)现场报名确认:2014年8月3日—4日,家长须携带相关证件到预约登记学校现场确认。
2.符合报名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1)预约登记: 2014年5月6日—16日。
①网上预约登记。申5月6日至16日。
②现场预约登记。5月10、11日。
(2)现场确认:2014年7月5日至7日,家长须携带相关证件到预约登记学校现场确认。
(3)填报志愿。8月7日至8日。
(4)派位入学。8月12日。
(5)办理入学手续。8月15日。
预约登记网址为http://www.xmjme.com:8085/jmpwbm。逾期未登记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申请资格。未经区教育局批准,任何小学均不得提前报名和招生。
四、招生办法
(一)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入学
1.公办小学实行划片招生,优先招收片区内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小学招生片区由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各小学应于报名前1周在划定的片区张贴招生通告。
2.片区招生对象的界定
(1)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寄户”、“挂户”等适龄儿童,应将户口迁回原户籍所在地入学。集体户口人员子女入学,由区教育局根据其实际居住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指定施教区安排入学(集美小学、曾营小学、实小分校不安排集体户学生)。如集体户口人员已购商品房或有明确产权房、使用权房的,也可按房产地施教区入学。如户口和住所分离是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的,应选择其安置房所属片区的学校就读。拆迁安置对象申请入学的由户口所在地镇(街)于7月15日前提交名单至区教育局,并附上相关拆迁证明,经原招生片区学校、村(居)委会同意,接受申请的就读学校组织入户调查,若情况属实且学校空学位能够接纳该部分学生的,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录取。
(2)片区招生对象所落户口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4日。超过截止日期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3)原省级示范小学(集美小学)的招生对象除满足“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适龄儿童的父(母)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13年8月31日前入住),新入住的一手房除外。
②适龄儿童的父(母)确无房产,租住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母)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
③适龄儿童的父(母)拥有的片区房产(持有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实际居住地,实际拥有并与其适龄儿童在片区房屋居住一年以上。
④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册,并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1年以上的适龄儿童可视为片区招生对象。
上述前三种情况还要同时满足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片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福建省素质教育先进校曾营小学、实验小学集美分校原则上参照上述办法。
3.小学所在地的区政府或区政府授权的单位于报名前1周向辖区内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发出《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届时由家长或监护人携带孩子,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到片区内的学校报名登记,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在接到报名通知书后3日内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未经申请而逾期要求报名者,应书面向学校或区教育局说明原因,经批准后予以补报,若片区学校学额已满,由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未经同意不报名或超过申请期限未报名者,学校应及时上报区教育局,由教育局依《义务教育法》处理。
(二)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入学。
(1)港、澳、台、外籍生、华侨子女;
(2)符合条件的市区重点引进人才、归国创业留学人员及专家的子女;
(3)境外捐资助学人士直系亲属子女;
(4)厦门市和集美区表彰的 “十佳外来员工”的子女;
(5)本区户籍的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我区地域内的驻厦部队(含武警)现役营级以上军官子女(含落户本区的驻集部队随军子女)(集府办〔2009〕24号文);
(6) 上年度产值3亿及以上的集美区重点企业高管子女。
政策性照顾对象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预约登记,经学校审核后录取(具体提交材料见附件4)。其中,第(5)项由区民政局和驻集部队团以上单位政治部门于7月15日前将申请入学名单及其监护人军官证复印件报送区教育局;第(6)项由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于7月15前将申请入学名单及其监护人的聘任书、劳动合同等复印件报送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根据空学位情况,以申请人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为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
1.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厦府〔2014〕65号)精神,为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我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申请人)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统一实行积分入学、电脑派位办法。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2014年集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 集教〔2014〕48号)申请积分派位入学。
2.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基本条件
(1) 申请人父(母)近一年(含1年,截止2014年8月31日,中间间断时间累计不超过3个月(含),下同)在厦门市务工,且目前仍在厦门市务工;
(2)申请人父(母)近一年在厦门市连续暂住,且目前在集美区暂住;
(3)申请人父(母)近一个年度在厦门市连续缴交社会保险。
(4)申请人属于政策内生育子女,或政策外生育但已接受处罚完毕的。
3.随迁子女入学程序
(1)预约登记。申请人可选择网上预约登记或现场预约登记。
①网上预约登记。申请人可于5月6日至16日期间登陆集美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xmjme.com:8085/jmpwbm),“积分派位报名”平台进行预约登记。
②现场预约登记。申请人可按暂住地于5月10、11日选择一所学校进行现场预约登记。
③因学位紧张,集美小学、集美二小、实小分校、曾营小学、康城小学等五所学校不接受截止申请时仍未在学校招生片区内购置商品房的申请人入学申请。五所学校片区内的非购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就近选择其他学校预约登记。
(2)现场确认。7月5日至7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到预约登记学校缴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提供的材料包括《集美区201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请表》(见附件5)及积分入学证明材料(见附件6)。
(3)审核材料。7月8日至7月27日,各校组织审核随迁子女家长提交的材料,并核算积分。
(4)公示积分。7月28日,区教育局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入学积分。
(5)公布空学位数。8月7日,在区教育局网站公布本区招收符合条件随迁子女的小学名单、招生名额、志愿填报地点和经审核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全区排名位次。
(6)填报志愿。8月7日至8日,经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登陆集美区教育局网站或到预约登记学校填报派位志愿。具体填报方式将在规定时间前一周在区教育局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集美区教育局网站的通知。
全区划分五个小片区,第一片区为集美街、侨英街道辖区内公民办小学(集美小学、集美二小除外);第二片区为后溪镇辖区内公民小学;第三片区为杏林街道辖区内公民小学(曾营小学除外);第四片区为杏滨街道辖区内公民小学(康城小学除外);第五片区为灌口镇辖区内公民小学(实小分校除外)。各小片区学校见附件1。
志愿的填报分为公办校志愿和民办校志愿。其中,公办校志愿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次为小片区内志愿,填报2个;第二批次为片区外接受调剂公办校志愿,填报2个。民办校志愿2个,第一志愿为小片区内民办校志愿,第二志愿为片区外接受调剂民办校志愿。若公民办所有志愿均未被录取,可自愿选择在仍有空学位的学校间随机调剂。家长应根据积分、暂住地及家庭实际情况填报志愿。
(7)派位入学。8月12日,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积分相同的随机录取,录满为止。派位结束后,在集美区教育网站各校对外公开栏公布派位录取情况。
(8)办理入学手续。8月15日。经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应持佐证材料原件,在指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位,区教育局不再为其保留或再安排学位。
(9)民办学校空余学位报名时间。8月13日至17日,民办学校在完成区教育局统筹招收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计划后,如有空余学位,可接收其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具体收费标准按分级补助标准执行。
因学额已满,无法进入我区公、民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及时回原籍就读。积分入学公告、公示、电脑派位的结果由集美区教育局通过区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家长可到各报名学校查询,也可登陆集美区教育局网站(http://jmq.xme.gov.cn/)查询。
五、招生划片
严禁各直属小学、中心小学(含完小)跨片招收学生,未经教育局批准,任何小学均不得提前报名和招生。具体招生划片见附件1。(其中集美小学、曾营小学、集美二小、实小分校、康城小学无法接收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六、报名时家长应提供的材料
1.本区户籍的学龄儿童
①《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②户籍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户口本首页、户主及学生本页);
③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
④儿童预防接种证;
⑤其他证明材料。
2. 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
(1)户籍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亲同一户籍的户口簿(不在一个户口本或户口本体现不出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还需出具出生证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2)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
(3)儿童预防接种证;
(4)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原件)。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原籍户口簿、适龄儿童与父(母)亲同一户籍的户口簿(不在一个户口本或户口本体现不出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还需出具出生证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2)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亲的《在厦暂住人口信息查询表》及暂住证。其中,《在厦暂住人口信息查询表》应表明家长已实际在厦门居住满一年以上,且目前在集美区暂住,暂住证应有申请人的相关信息。
(3)适龄儿童父(母)亲在厦门的从业证明(需提供能证明其父(母)在厦门务工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者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且目前仍在厦门务工);
(4)适龄儿童父(母)亲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证明(须提供地税部门出具的其父(母)近一个年度连续逐月按时(若有补缴的则补缴期限不超过3个月)缴交的《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5)适龄儿童父(母)亲暂住地的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状况证明等材料;
(6)适龄儿童未在其他地区取得小学学籍的保证书;
(7)儿童预防接种证。
(8)集美区201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请表
上述暂住信息查询表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及社保缴费证明应为适龄儿童的父(母)同一人的。
在集美区购置商品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且其父(母)所占房屋产权比例合计超过50%(不含50%),暂住地和购房所在地均在集美区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须再提交下列材料:
(1)购房发票、产权证、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查后退还)、房屋产权查询证明原件,所有人应为适龄儿童的父(母)亲;(2)原籍身份证明(户口本首页、户主及学生本页),适龄儿童的父(母)与产权人同一户口簿;
(3)本市户籍购置商品房入住的可提供居委会实际居住证明。
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若材料不实,一经查实,作如下处理:本市户籍的学龄儿童一律视为非片区内招生对象,由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有关学校和学生应服从安排和调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一律取消统筹进入公办学校和免除学杂费、课本费、簿籍费的资格。
七、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各小学要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不得提前招生、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摸底考试、面试。在确保户籍关系在本区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入学的前提下,核清学校学位的余额,按照“四公开”的原则(即“学校招生计划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报名时间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制定科学合理的招生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积分入学的录取工作公平、公开进行。
各校在招生前要组织认真核对文化户口册、与公安分局户籍科、派出所密切联系,及时了解户口变动情况,广泛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及时组织报名,确保所有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都能入学。各公、民办小学招收的新生,须报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取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编发的学号后方可录取。各校应于8月31日前将今年招生报名的情况填表如实上报。要扎实做好学籍管理工作,及时规范地建立学生档案,报区教育局审核确认后录入全国电子学籍系统。
(二)加强招生宣传工作、增强服务意识,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各校应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工作,保护片区适龄儿童入学的合法权利。对为择校而造成“寄户”、“挂户”等人户分离情况的适龄儿童,各校应耐心疏导,动员家长将户口迁回原户籍所在地入学。有关学校和学生应服从安排和调整。
要增强政策意识,从大局出发,增强服务意识,于5月6日前向社会公布招生咨询电话,专人负责、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解答,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入学手续,不符合条件的要给予明确的答复。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依据法律法规及招生政策及时化解。区内小学间的问题在相互协调后仍有争议的情况下由区教育局最后裁决。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的现象,维护招生秩序,保证社会的稳定,严禁乱收费,确保今秋小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公办小学应严格控制招收片外生,不得以特长名义招收学生,严禁各种学科竞赛、特长评级与招生录取挂钩。严审“人户分离跨片就读”申请。原则上学校接收跨片就读学生数不得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数的5%。集美小学、曾营小学等学位紧张的学校原则上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对个别适龄儿童因客观原因或学生家长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特殊困难,要求跨片区报名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表,并提供住所居委会关于生活基础三年以上证明、相应的生活基础佐证材料(房管局租赁科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工作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原件核查),于7月7日前递交申请就读学校,进行现场信息确认。在保证接收片区学生入学的前提下,接收学校和原户籍所在地学校入户调查核实、集体研究审核后于7月28日前上报区教育局核准后方可录取。除上述情况外,学校原则上不再接收片外生。因不符合政策规定,不准予跨片就读的学生应及时回户籍所在地片区学校就读。
(四) 实行民办校分级管理。民办小学不得进行不实宣传,要严格执行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接收转学插班生应控制在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指标内。要积极接收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且按规定免除学生的学杂费、课本费、簿籍费等费用。对未经批准擅自招生、擅自扩大招生规模,以及预收费、乱收费的,予以通报,责令立即整改,并按有关规定予以降级处理。
(五)各小学要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除特教学校(班)招收残疾学生入学外,普通小学都应依法接受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特别要做好轻度智力残疾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杜绝残疾儿童辍学,确保三类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六)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政策,做好政策性照顾入学工作。符合条件的政策性照顾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安排。若选择的学校过于集中,超出学校预留的学位或已满额,由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到其它学校就学。有关学校和学生应服从安排和调整。
(七)各小学在认真完成招生计划的同时,要严格控制班生额,原则上教室面积62平方米及以上的每班50人,教室面积小于62平方米的每班45人。
(八)加强招生工作监督检查,维护教育公平。
各校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招生工作。应强化招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招生政策,严格招生纪律。违反招生工作要求,有下列情形的学校,一经发现,素质教育督导评估不得为优秀,并严肃查处。
1.不认真执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未经批准擅自扩大或减少招生规模,擅自接收片外生、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拒绝接收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提前招生、举行摸底考试、面试。
2.擅自将小学招生与各种经济因素挂钩、乱收费;以开展提供入学名额为条件的校企共建的,以特长评级与招生录取挂钩,擅自举办各类特色班。
3.招生过程未做到“四公开”的,不认真审核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请材料,隐报、瞒报的。
4.未维护招生秩序,不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解答,推诿和上交矛盾。

附件:1.集美区2014年公民办小学招生划片一览表
2.集美区2014年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3.集美区2014年小学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4. 集美区2014年小学招生政策性照顾对象相关证明
材料一览表
5. 集美区201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
申请表
6. 2014年集美区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积分入
学证明材料一览表
7.集美区2014年小学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8.集美区2014年小学招生相关申请表
(1)集美区2014小学一年级人户分离学生就学申
请表
(2)厦门市小学转学(跨片)申请表
(3)集美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免学缓学申请表
(4)集美区2014年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情况汇总

4、外地户口在厦门如何上小学

1、厦门市户口和政策性照顾对象(非本市户口)可保证上公办小学,非本市户口专要就读公办和民属办小学,要比积分高低。

2、六类非本市户口属于政策性照顾对象,一般可满足在暂住地公办小学或统筹公办小学就读,这六类人分别是:

(1)在湖里区居住的港、澳、台、外籍人员子女;

(2)厦门市、区表彰的“见义勇为”者的子女;

(3)符合条件的厦门市或湖里区重点引进人才的子女及湖里区“550”高层次引进人才的子女;

(4)驻厦部队(含武警)现役军人的子女;

(5)厦门市或湖里区表彰的“拔尖人才”、“十佳来厦务工青年”、“十佳进城女员工”的子女;

(6)湖里辖区内对本区财税做出贡献的市属重点工业企业和2013年度湖里区政府表彰的全区纳税先进企业及对湖里区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的投资者、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的子女。

3、上述照顾对象中,第1至5类到暂住地所在片区内的公办学校报名,学校审核后录取。如果片区学校学位余额不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4、第6类中的适龄儿童,由相关企业安排专人按规定的时间到湖里区教育局指定的报名点一次性集中报名(不接受补报名或员工个人报名),经区教育局核实后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5、厦门公办小学入学条件?

持有厦门市常住户口(包括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港、澳、台儿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即200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为今年小学招生的主要对象,报名时间为8月15日、16日两天。 此外,符合报名条件的非厦门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的报名时间为8月21日、22日两天。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统筹进入公办学校的机会。

厦门市教育局还特别指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学生父(母)亲在厦暂住并合法务工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厦务工,另外,学生本人及父(母)亲还要求已经在厦办理了暂住手续。
小学招生报名条件
在报名条件上,服务片区招生对象必须 “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父母之一)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如由于蓝印户口五年内不能迁移,出现户口和住所分离,则以户口认定所属片区。如户口和住所分离是因政府拆迁建设所致,则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在片区入学。
此外,片区内招生对象所落户口截至今年8月16日。超过截止日期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所在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另据了解,省级示范小学的招生对象除满足“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一系列附加条件,具体情况可登录厦门市教育局网站查询。
报名时所需的材料
报名时,本市户籍学龄儿童应提供:1.《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报名前一周,由小学所在地的区政府或区政府授权单位发放);2.户籍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亲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3.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4.其他证明材料,属政策性照顾类别的,还需提供相关的证件 (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原件)。
非本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的适龄子女须提供:1.原籍身份证明;2.学生本人及父(母)亲在辖区内的暂住证 (家长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暂住证附页中应有携带子女的相关材料);3.学生父(母)亲在厦从业证明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已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劳动协议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目前仍在厦务工)。

6、2020年厦门市私立小学升公立中学需要什么证件?

2020年厦门市私立小学升公立中学,
对需要的证件、社保要连续交年限、居住证年回限,
并没有规定。答
只要民办小学实际就读并于六年级下学期开学(2020年5月11日)前具备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获得推荐资格,可参加电脑派位,学生在报名时选择一个派位片区,由电脑根据学生选报片区进行派位,若选报片区超出计划数,则随机派往其他片区。

7、同安怎样才能上公办小学

 同安区昨日公布了今年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特别指出,学校不得接收不及龄的孩子入学,即符合条件的孩子必须是年满6周岁(2006年8月31日前出生)。
在报名时间上,8月15日、16日为服务区户籍孩子报名时间;8月19日,学校收集购房等因素提出的就学申请;8月22日-23日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间,其中,外来孩子申请上同安公办小学的条件大体是:暂住同安,在同安务工一年,缴交社保以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一些公办小学的招生有特别规定,例如,同安第一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大同中心小学、教师进修附属小学、岳口小学、阳翟小学不得招收家庭生活基础不在本服务区的儿童入学;同安第一实验小学(双溪校区)和大同中心小学原则上不接收非同安区户籍合法经商者子女片外就学申请。
同安热门幼儿园禁招片外生
同安区昨日公布的幼儿园招生方案最大亮点是,禁止热门幼儿园招收片外生,新生的名单将公示。
同安区教育局的招生方案指出,同安实验幼儿园后炉园区和兴国幼儿园不招收片外借读生。招收的新生要逐一核对,报区教育局局务会审核,及时进行公示。
厦门市同安区2012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厦门市2012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12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继续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服务区内(片内)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
二、招生对象与年龄
(一)招生对象:本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港、澳、台和驻军适龄子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
(二)招生年龄:年满6周岁(200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各校不得招收不及龄幼儿入学。
三、报名条件与时间
(一)报名条件
1.服务区(片内)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之一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适龄儿童及其家长户口所在地的住房是他们的实际住所)。
2.户口在有效期内落户。一实小、二实小、大同中心小学、进修附小、岳口小学和阳翟小学的招生对象户口落户截止日期为8月16日,超过报名期限才落户的适龄儿童由有关学校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二)报名时间
1.8月15日-16日:服务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
2.8月19日:学校收集购房等因素提出的就学申请。
3.8月22日-23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
四、招生办法
(一)各小学应于报名前7天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片区,在招生片区内张贴招生通告,具体告知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和报名时间。
(二)各中心小学、直属学校要主动与单位所在地政府(镇、街道、农场)联系,请当地政府或政府授权的单位依教育法于报名前1周向服务区的适龄儿童发出《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三)家长或监护人携带孩子,持下列要求提交的材料,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到户籍(居住片区)学校报名,学校核对无误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家长应提供的材料:
1.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1)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2)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新版);
(3)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材料。
属于政策性照顾类别的,还需提供相关的证件(原件、复印件)、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亲在我内的暂住证明(暂住证附页应有携带子女的相关材料)
(3)适龄儿童的父(母)亲在我区务工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劳动协议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4)地税部门出具的其父(母)近一个年度《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5)独生子女证(非独生子女的提供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若材料不实,一律调配到有接收条件的学校就读。
(四)本区户籍学龄儿童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登记的,应在接到报名通知书后3日内提出申请,经片区内学校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逾期要求报名者,若片区内学校学额已满,区直属小学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一般完小报所属中心小学统筹安排。
五、相关规定
(一)各公办小学在划定的明确区内招生。今年我区中心城区部分学校的服务区因城区建设变化需要重新明确,重新明确的区域内原住民子女,可在过渡期(三年)选择新、旧(区)小学就读,被选择的学校要给予接收。
(二)各校不得招收不及龄幼儿入学,第一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大同中心小学、教师进修附属小学、岳口小学、阳翟小学不得招收家庭生活基础不在本服务区的儿童入学。未经区教育局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招生。
(三)监护人购房入住或合法经商致家庭生活基础变迁,其子女可以向家庭所购住房或租住地片区学校提出入读申请。
1.监护人购房入住但户籍未迁移
监护人购房入住但户籍未迁移,其子女要求异地入学的,监护人应填写《同安区小学2012年片外生就学申请表》(附件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持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水电缴费票据等材料,分别向新购房片区学校和户籍地学校提出片外就学申请。接受申请的学校和户籍地学校应认真核查申请材料,派人入户核查申请片外就学缘由的真实性。经核查属实的,接受申请的学校在接收完服务区生源后仍有剩余学位的可以接收。
2.监护人合法经商家庭生活基础迁移
监护人异地合法经商满一年,家庭已在经商地租住半年以上,其子女要求在居住地片区学校就学的,监护人应填写《同安区小学2012年片外生就学申请表》,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持户口簿、营业执照、租住合约和水电缴费票据等材料,分别向租住地片区学校和户籍地学校提出片外就学申请。租住地片区学校和户籍地学校应认真核查申请材料,派人入户核查申请片外就学缘由的真实性。经核查属实的,接受申请的学校在接收完服务区生源和购房者子女后仍有剩余学位的可以接收。
第一实验小学(双溪校区)和大同中心小学原则上不接受非同安区户籍合法经商者子女片外就学申请。
(四)继续执行“二手房”六年内只接受同一户业主适龄儿童入学的规定。有捐资建校入学协议的按协议招收,其中大同中心小学招收的大溪地、古庄新城新生应约定古庄校区建成后转到新校区就读。
(五)一年级班额以不超50人为宜,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区域学校允许突破。第一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和大同中心小学一年级要各预留5个名额,用以解决小学阶段重点引进人才子女、境外捐资助学人士直系亲属、台胞子女、“规模以上”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及高级技术人员子女等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和驻军子女就学问题。申请照顾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填写《厦门市同安区2012年小学片外生就学申请表》,于8月13日前送教育局审批。享受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指导安排,若选择的学校过于集中,超出学校预留的学位,由教育局在3所学校中调整;若3所学校预留的学位全部满额,由教育局指导到其它学校就学,有关学校和学生应服从安排和调整。
(六)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暂住证标注的居住地就近入读有关学校。
六、工作要求
(一)城区六所直属校(第一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大同中心小学、进修附小、岳口小学和阳翟小学)不得拒收服务区内生源,无正当理由,不得招收片外新生。在六校服务区内遇到人户分离的,原则上以现居住地小学为招生学校,但务必查核是否真正入住。
(二)各校要严格按逐层招生原则招收新生。招生的层级顺序为:服务区房户合一的适龄儿童、购房入住者子女、合法经商异地居住者或企业用工者子女、其他适龄儿童。学位供需矛盾突出的,可采用细化分类、集体研究报批、统一调配等办法确决。
(三)服务区招生名单由学校研究决定,上墙公示,报教育局备案。城区六所直属校于8月21日前编造《同安区小学2012年片外生花名册》,逐一附上个人《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报区教育局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招收。经批准招收的片外生名单要在学校公开栏内公示,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四)要挖潜扩容,积极接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除第一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和大同中心小学外,各校在确保户籍关系在本服务区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和不超班额的前提下,应积极招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校学习。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求超出学校的招生容量时,优先解决符合市定条件(合同一年以上,居住一年以上,办理社保,符合计生条件)的随迁子女,若需求仍超出学校的招生容量,学校应采取随机抽号的办法公平解决录取问题。对无法接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应向申请人详细说明未能接收的原因,并将需要由上级调配入学的儿童姓名、就学年级、监护人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情况列表上报。区直属小学直接上报区教育局,农村一般完小先上报中心小学,由中心小学调配到辖区其他学校就读,若辖区内其他学校均无法接纳,再由中心小学上报区教育局调配解决。各校对教育局调配的学生应积极接纳,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
(五)招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前,学校不能举行任何测试或面试。具体招收名额、时间与办法应提前向社会公布。
(六)要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市第二特校要提前掌握我区义教阶段和学前幼儿实验班招生对象分布情况,在暑假期间抓紧做好招生准备工作。普通小学都应接受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特别要做好轻度智障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
(七)民办学校要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办学场所的意见的通知》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民办学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以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民办学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补充通知》的要求,按本文件规定认真开展工作,严格控制班生额,严格收费许可和收费标准。各校的招生宣传材料、招生计划要报教育科审核,招生情况和学生到校情况要报教育科。
(八)各单位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召开招生工作会议认真研究布置招生工作,制定工作计划,规范有序的开展招生工作。招生期间,各单位要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公布联系电话,统一受理片外生跨片区就学申请,统筹安排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确保适龄儿童都能按时就近入学。8月22日起至9月14日,进修附小、岳口小学、阳翟小学、梧侣学校、大同中心小学、新民中心小学和西柯中心小学要指派一名负责招生的校级领导上岗值班,协助教育局及时处理涉及本单位的招生事宜。
(九)各校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给予明确答复。要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的现象。要严肃招生纪律,落实“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公开信息,接受群众的监督。
本《意见》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8、是不是只有厦门户口才可以读厦门的公办小学?

小孩上学,不一定要厦门户口,可以参加积分派位,积分越高,进公办学校几率越大。专

落户流程:

1.落户在思属明区、湖里区的,需持有本市《暂住证》或《居住证》连续满八年、参加本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八年;

2.有固定职业并签订经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

3.在本市拥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所;

4.无违法犯罪记录;

5.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行为。

9、厦门市海沧区延奎小学招生条件

一、招生范围及要求

1.延奎小学招生划片范围:钟林路、海林路以东,海裕路以西,马青路以南, 滨湖北路以北区域内的户籍户口。

2.由于我校为福建省示范小学,适龄儿童就读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一年级的招生对象必须是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

(2)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一方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3)适龄儿童及其父(母)还应在片区内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即实际居住和户口迁入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前),新入住的一手房除外。

(4)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及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并实际居住1年以上(即实际居住和户口迁入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前),可视为片区招生对象。

(5)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我校一至六年级就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应提供准生证及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及街道的计生证明)。

二、片区内不符合报名条件户籍户口、购房户、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等相关招生说明

1. 延奎小学片区内有户口,但不完全符合省示范小学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根据海沧区招生文件,应到育才小学报名(育才小学招生电话为6051102转822)。家长于7月28日—8月2日登陆海沧区教育城域网(www.xmhce.gov.cn)进行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缴交材料及现场报名时间为8月3日—8月4日。

2. 延奎小学片区购房户未落户口的适龄儿童,根据海沧区招生文件,应到育才小学报名(育才小学招生电话为6051102转822)。暂住在延奎小学片区符合积分条件的随迁子女,根据海沧区招生文件,应到钟山小学报名(钟山小学招生电话为6058918、6058928)。以上两种情况的家长请于5月6日—5月16日登陆海沧区教育城域网(www.xmhce.gov.cn)进行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缴交材料及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5日—7月7日。逾期未登记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统筹进入公办学校的机会。

10、厦门海沧嵩屿小学是为拆迁村建的吗?师资力量怎么样呢

好啦,如果要拆迁的话,存间里的设施呢还是比较不错的,是指力量还是皇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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