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学位招生计划
1、深圳义务教育学位的ABCD分类与1-6类分类有什么区别?
ABCD分类与1-6类分类区别如下:
一、意义不同:
(1)A类:房产与户口一致的户主及海归人员的子女;
(2)B类:房产与户口地址一致的户主的孙子、孙女;
(3)C类:各种情况购房户户主的子女;
(4)D类:各种情况租房户户主的子女。
(5)第一类:龙华区户籍,学区内商品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商品房,且产权份额在 51%以上)或租屋(提供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股权证》、房屋合法有效证明、所在股份合作公司及社区居委会证明)或保障性商品房。
(6)第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内商品房或租屋或保障性商品房。
(7)第三类:龙华区户籍,学区内租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或公共租赁房或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
(8)第四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内租房或公共租赁房或其他类住房。
(9)第五类:非深圳户籍,学区内商品房或保障性商品房。
(10)第六类:非深圳户籍,学区内租房或公共租赁房或其他类住房。
二、录取顺序不同:
龙岗区教育局将适龄儿童分为A、B、C、D四类,要求学校优先保证A、B、C类儿童就读的要求;在录取完A、B、C类的学生后,剩余学位向符合就读条件的D类儿童公布,严格按照报名编号顺序进行录取,录满为止。
龙华公办学校根据“先类别后积分”的原则,按照学位类型1至6类依次录取,同一学位类型学生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至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三、适用范围不同:
该区到底使用ABCD分类还是1-6类分类,需要看学校归属与哪个教育局。
2、中国教育部小学生入学条件
中国教育部小学生入学条件:
1.入学条件:
凡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免试就近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入学办法:
小学入学以适龄儿童、少年和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为依据,就近入学。也就是说,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一同具有实际居住地的户籍就可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3.办理时间及程序:
小学每年6月第一周教育行政部门在社区、学校和公众信息网发布入学登记公告,并公布学校新生入学班数;第二周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指定的登记点报名登记;第三周公布入学登记名单。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入学登记情况和学校新生入学学位数,于7月15日左右完成划片或微机排位工作,并将学生的姓名、就读小学等重要信息在社区、学校公布;8月底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公办小学根据各省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对口入学方案与招生计划,免试就近招收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以及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政府委托的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免试招收统筹安排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读。
入学工作基本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本省区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构建面向适龄儿童、少年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为目标,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招生入学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程序,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益。
3、招生计划书里只有这个学校的一部分专业,是只可以选那些专业吗?
国家统招的考生所能够报考的学校,无论公办或者民办都必须是在招生计划书里面出回现的学校,否答则都不是国家统招的学生
那种学校应该属于民办的或骗人的、不用分数就能去 ,即使有的是国家承认学历也是不怎么被社会认可的
4、公办学校剩余学位申请安排结果啥意思
可以的,全市通用
2015年新市民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指南来源: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 日期:2015-03-19
一、积分入读政策
执行佛山市人民办公室印发的《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佛府办【2014】72号)政策,原《顺德区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小学“积分入学”实施办法》(顺教【2013】119号)废止。
二、入读对象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顺德区行政区域居住的新市民随迁适龄子女。
三、入读条件
积分累计达30分为报名条件,子女符合法定入学年龄(满6周岁,以8月31日前出生为统计日期),积分排名达到居住地镇(街道)当年积分入读指标数之内的,可安排入读居住地镇(街道)公办学校。
四、申请地点
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受理窗口或镇街指定的中小学校。
五、申请流程
(一)报名。申请人按规定时间,亲自到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受理窗口或镇街指定的中小学校提出入学申请。
(二)受理。受理窗口或学校对申请入学者登记造册,将受理资料汇总交镇(街道)教育局,分派职能部门审核并直接核分,于10个工作日内将核分结果以书面形式函复镇(街道)教育局。申请人积分排名由镇(街道)流管办联合镇(街道)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学位公布。镇(街道)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公办学校剩余学位指标数(指录取完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后剩余的公办学校学位数)。
(四)招生录取。镇(街道)教育局根据学位指标数、积分排名情况和入学志愿填报等统筹安排学位,划定录取分数线,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补录。第一次排名录取后,在入学指标有富裕的情况下,根据积分排名情况进行补录。
四、时间安排
4月底前,受理政策性借读生的入学申请。
5月底前,完成政策性借读生的材料审核和录取。受理普通借读生的申请。
6月底前,完成普通借读生入学积分统计、积分排名公示、公办学校剩余学位安排。
7月10日前,凭入学通知书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五、申请资料
(一)填写《顺德区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申请表》、《顺德区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计分表》。
(二)《居民身份证》、《广东省居住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迁入佛山市已婚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或当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未婚未育证明》原件、复印件。
(三)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个人素质。提交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2.参保情况。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3.居住情况。提交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合法《房地产证》原件、复印件;《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4.急需人才。提交证明原件、复印件。
5.特定公共服务领域。提交证明原件、复印件。
6.专利创新。提交近5年内获得的证书、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
7.表彰奖励。提交表彰奖励证书原件、复印件。
8.竞赛获奖。提交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9.社会贡献。参加志愿者服务的,提交证明原件、复印件;参加无偿献血的,提交《无偿献血证》原件、复印件;参加骨髓捐献的,提交证明原件、复印件;提供举报线索的,提交证明原件、复印件。
10.纳税。提交近5年内纳税证明原件、复印件。
11.卫士防疫。提交证明原件、复印件。
12.住房公积金缴交。提交《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原件、复印件。
5、公办学校招生人数太多,有权利停止招生么?
不管是公办还是民办,都没有这个资格,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人数,都要上报给直管机构,教育厅审核批准,不能自己随便招多少或者停招。
6、公费学位比例为招生计划的50%,可不参加电脑随机选号是什么意思
现在比较好的大学博士都是公费了,当然委培和在职的除外。据我所知首批985大学(共九所)的博士应该都是公费了。不过现在对博士毕业的要求越来越高,你要有心理准备。
7、普通招生计划 所填学历、学位是否为在职获得 选什么?
首先,这句话的意思是,目前获得的学历是不是在工作期间获得的,而不是在学校期专间获得的。
普通招属生计划,包括:普通初等教育(小学)招生计划毕业生、普通中等教育(初中、高中)招生计划毕业生、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招生计划毕业生。因此,考生若是要报考本科,或者是大专时,可能不是通过统招而进行的,是通过自考,或者是函授等,其所获得的学历和学位就有可能不是在校期间获得的。还有就是在报考研究生时,也是一样的说法。
因此,学生在填这些时,则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
8、招生计划书里没有出现的学校,可以报考吗??
国家统招的考生所能够报考的学校,无论公办或者民办都必须是在招生计划书里面出现的学校,否则都不是国家统招的学生 。
统招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选拔考试,依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内统一招录,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高校学生。大中专院校每年对初中毕业报考中专或高中毕业报考大学的考生依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经选拔考试统一招生录取,将考生档案通过省招办下载到录取院校、教育部、财政厅、人事厅等部门备案,被录取为到该大中专院校,具有该校学籍档案的新生。
9、请问鄂尔多斯东胜的公立小学招生条件,当年将孩子户口转入某小学片区内,当年适龄有没有资格录取上?或者
中小学新生入学条件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条件
年满六周岁(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东胜区户籍适龄儿童;
2.2014年6月底前随父母来东胜居住的,并能提供入学相关证明材料的非东胜区户籍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3.尚未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4.聋哑、盲(低视力)等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或生活的适龄儿童及中、重度智力残疾儿童到鄂尔多斯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轻度智力残疾儿童统一安排到普通小学随班就读;
5.体弱或智力发育原因希望推迟入学的,必须由家长书面申请,户籍所在居委会同意并盖章后附有关医疗单位出具的证明填写《暂缓入学申请表》(一式三份),经教育局批准后备案。
(注:凡在2007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未入学的小孩就学时需出具“未就学说明”)
中小学新生学位类型设置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及监护人户籍和住房情况将学位划分为5个类型(说明:同一房产地址只对应一个就学学位即只能有一个小孩在东胜区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非独生子女除外)。
学位类型1:
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父母或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是东胜区户籍,并且在一个户口簿上,户主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权属人一致(或属于夫妻关系),户口簿居住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即房户一致。
学位类型2:
(1)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父母或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是东胜区户籍,且户主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权属人相同(或属于夫妻关系),但户口簿居住地址与房产地址不一致,即房户地址不一致,按照住房地址登记确认。
(2)适龄儿童少年是东胜区户籍,父母不是东胜区户籍,且父母在东胜城区招生地段内自购房,能够提供出生证明的,按照住房地址登记确认。
学位类型3:
适龄儿童少年是东胜区户籍,父母在东胜城区内租房,按租房地址登记确认。
学位类型4:
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都不是东胜区户籍,在东胜城区招生地段内自购房,且户主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权属人相同,按照住房地址登记确认。
学位类型:5:
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都不是东胜区户籍,父母在东胜城区内租房,按租房地址登记确认。
三、中小学新生入学范围划分依据
一是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2012年修正本) 第二章第九条:“旗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就近、免试入学。”
二是根据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新闻出版总署七部委联合下发《关于2010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财〔2010〕2号)文件,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免除学杂费,不得以借读费等名义乱收费。
三是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为每一所学校合理划定招生范围。
四、中小学新生学位分配原则
(一)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分布情况,遵循“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二)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即从学位类型1—5依次分配。学校按招生计划学位分配完毕后(小学46人位/班,中学40-50人位/班),其他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调配到周边相对就近的有学位的公办学校。
(三)同一学位类型中,在其他条件相同的前提下,残疾儿童少年及残疾人子女(残疾级别为二级及二级以上)、现役军人子女优先获得学位。
(四)东胜区万利小学、塔拉壕小学的毕业生统一分配到东胜区培正中学,东胜区润泽小学的毕业生统一分配到东胜区华研中学,罕台都市幼儿园、罕台田园幼儿园满6周岁的儿童直接到润泽小学、新教育实验小学报名。东胜区农村小学毕业生和农村满6周岁的儿童,如果父母亲在东胜城区有房,可以按房产地址登记,分配到城区相对就近的中小学。如果在东胜农村居住,直接到塔拉壕小学、润泽小学、新教育小学、万利小学报名登记。
五、中小学新生登记材料
(一)自购房所需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适龄儿童和监护人不在一个户口薄需要提供出生证明)。
3.一年级新生需儿童免疫接种证。
4.住房材料(提供四项中其中一项的原件、复印件)
(1)父母的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如果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2014年内的任意一次交水、电、有线电视费用收据原件;
(2)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房管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购房交费收据原件、复印件,2014年内的任意一次交水、电、有线电视费用收据原件;
(3)购买二手房已公证的房屋,提供房产证原件、复印件、二手房产权转移过户手续,2014年内的任意一次交水、电、有线电视费用收据原件;
(4)其他类住房材料(如拆迁安置房、移民安置房、廉租房、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2014年内的任意一次交水、电、有线电视费用收据原件。
5.东胜区户籍在外借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父母工作正常调动(包括务工人员)子女随父母就学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父母在东胜城区有自购房的非东胜区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需提供小学毕业学校开具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学籍证明。
(二)租房所需材料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适龄儿童和监护人不在一个户口薄需要提供出生证明)。
3.一年级新生需儿童免疫接种证。
4.住房材料
凡是租房住户一律提供加盖所辖居委会、派出所公章的居住证明(居住证明样表请登陆http://xjgl.dsqjyj.com上下载打印,已办理过暂住证和鄂尔多斯市人口信息居住证明的无需重新办理)。
5.东胜区户籍在外借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父母工作正常调动(包括务工人员)子女随父母就学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父母在东胜城区有自购房的非东胜区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需提供小学毕业学校开具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学籍证明。
(三)材料有效期
家长提供的户口簿、房产证、购房合同、二手房过户手续有效日期为2014年6月底以前。
六、住房材料说明
(一)关于房产证件的说明
1.提供鄂尔多斯市房管局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包括部分东胜区房管局出具的房产证)。
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产权登记人必须是学生的直系亲属(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若产权登记人是学生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则适龄儿童少年与产权登记人必须在同一户口本上。
3.在亲戚家居住的,须用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登记,不能用亲戚的房产证登记。
4.向他人购买房屋,没有在房管部门备案,也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不能用购房合同登记。向他人购买二手房的,要办理过户手续后才能登记(只有公证书的不予登记)。
(二)其他类住房材料的说明
1.集资房类别的,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
2.自建房类别的,提供宅基地证明。
3.拆迁安置房,提供拆迁办出具的安置卡或住房保障办出具的购买经济适用房审批表、购房交款单据原件。
4.移民安置房提供城乡统筹办出具的安置卡或住房保障办出具的购买经济适用房审批表、购房交款单据。廉租房需提供由住房保障办出具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