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招生简章
1、有在福建电大漳州分校(漳州电大)读过的都进来帮忙一下,特别是夜大的。
1、证书绝对是国家和企业承认的!你不知道电大的文凭有“国际绿卡”一说专么~
2、电属大是成人大学,是远程开放教育,所谓远程开放教育就是不是像上学一样是坐在教室上课什么的,而是自己在网上学,也就是说除了考试或者其它事情,平时是不用去的,上电大的基本都是上班族,怎么可能像上学一样天天去上课呢?所以也就谈不上教学质量。全凭自觉
3、不会乱收费。并且电大是免试入学。交了报名费学费就可以上了。其它书本费以及学分费另算。但是电大总体上下来不贵。
4、这个问题同第2个问题,不用去上课,所以也谈不上学习气氛。
5、说的不好听点上电大的基本上都是上班族为了混文凭涨工资,如果你没有大专毕业证,那上电大也要从专科上起,学制两年。拿到专科证可以先找工作然后边上班边上本科。
最后,电大是成人大学,不是像高考之后上的大学一样有什么包分配之类的,就是为了拿文凭,找工作就是你自己的事了,文凭只是个敲门砖而已~~~~~~另外,不管是在哪上电大,最后的毕业证都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好累~不给分太说不过去了~~~~
2、漳州农校招生简章、专业介绍。还有接待新生学长的联系方式
可以登到官网去看看,也可以去贴吧看看!
3、外地户籍可以参加漳州小学摇号嘛?
这个主要看漳州小学官方招生简章规定的要求和条件,可以直接电话问下心仪的学校或者当地教育部门。
4、漳州理工职业学院学费如何,证书是真的吗?
2018年的学费参考8900,19年的学费参考招生简章。漳州理工职业学院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漳州市区。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通过教育部评估,具有独立颁发国家大专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5、漳州成人学历培训哪个好
一般各网络教抄育学院在各省会设立服务中心。
目前教育部批准的有68所网络教育学院,同学可通过“高校网络教育阳光招生服务平台”、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的网站、“中国现代远程与继续教育网”等正规网站查询各高校招生简章,看一下哪所学校在漳州有报名处。
6、中考考了四百多能进漳州第一职业中专学院吗
答--您想要问什么?中专毕业是高中学历,学院是大学或大专。所以,您就要到您当地的招生办按照程序详细的了解看看招生简章。
7、漳州实验中学2020年小升初招生条件?
芗城市区户籍(指六大街道户籍,下同)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含市区民办学校毕业生及回漳生),学籍户籍双籍一致的,向毕业的小学登记,回漳生在龙师附小教导处申请登记。
人户一致A类学生:按户籍对应施教区录取,人户不一致B类学生:剩余学位足够,则按施教区录取,剩余学位不够,则电脑派位。2018年度起除漳州三中外其它市区初中按照上述招生要求进行招生。
2020年起,全市公办初中学校,包含各县(市、区)一中初中部,厦大附中初中部,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初中部以及其他县城所在地初中学校等优质初中,若实行划片就近入学招生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一律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不得采用把名额分配到小学推荐录取、组织夏令营活动等任何方式进行变相招收选择性生源。
(7)漳州招生简章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报名需带学生户口簿和房产证的原件,复印件,及报名登记表(附后)。房产证明必须是规划用途为住宅的商品住房。家长需在复印件签名。
无法提供房产证者须出示以下材料之一:购房发票和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农民自建房土地证, 银行抵押证明(须加盖银行公章,写按原件复印的字样)。
请用黑色水笔填写《2020年漳州市区初中招生(回漳生)登记表》,并由小学毕业学校审核、盖章(照片和左下角毕业小学意见要盖章)。家长在报名时需选择委托学校取证户籍地信息。
8、厦门大学招生简章2020?
厦门大学招生简章,这个你有外语类的吗?应该是有的,像大学本身就招收外语类的。这个你应该放心放心吧
9、求厦门大学08招生计划
第一章 学校慨况
第一条 厦门大学位于我国经济特区、“国际花园城市”——福建省厦门市,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 211 工程”和“ 985 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现有校本部和漳州校区。
第二章 招生层次和计划
第二条 2008 年 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共有 57 个本科专业类,涵盖 85 个专业(含方向)分别面向全国 31 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三条 2008 年 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计划为 5000 人。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参阅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编印的考生填报志愿手册。
第三章 招生模式
第四条 采用大部分院、系按专业类招生,少数院、系按专业招生的模式。各专业类的专业(方向)设置及分流情况请参阅《厦门大学 2008 年本科招生专业一览表》。
第四章 培养与管理模式
第五条 实行“宽口径、厚基础、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录取的学生按专业类进行培养。即一、二年级学生一般按照专业类学习通修课程,二、三年级通过选修方向性课程进行专业分流、确定专业方向。方向性课程的选定根据学生个人的特点,在学校的指导下进行。
第六条 录取的新生全部入住依山傍海,环境优美,拥有全国一流的教学和生活配套设施,管理和服务规范的漳州校区。经第一、二学年的学习和生活后,回到校本部继续修读学业。准予毕业的学生,由我校颁发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我校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章 招生要求
第七条 除外语类、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和国防生仅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外,其余专业(类)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我校主要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招生机构组织的口试。
第八条 报考我校面向全国招生的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取得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艺术类学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水平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条 除国防生外,各专业(类)无男女比例限制。考生的高考单科成绩一般应达到及格以上水平。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根据录取有关要求对其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根据生源省份的出档规定和报考我校的生源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控制在生源省份我校相应的招生计划数 110%-120% 以内。
第十二条 原则上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订的有关加(降)分政策。专业(类)录取以考生的投档分(高考分加照顾分)进行专业投档。
第十三条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 在 各省出档的考生中,根据公布的专业招生计划,采用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的方式进行专业(类)投档和录取。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总分值为 10 分。即第一和第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 5 分,第二和第三专业志愿及第三和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后的所有排序志愿)专业志愿的分数级差均为 2 分,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后的所有排序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 1 分。
第十五条 获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文艺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的录取规则分别按我校相应各类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为吸引更多优秀学生报考我校,我校将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获得我校推荐录取资格的出档考生,给予加分进行专业投档,加分原则上不超过 10 分。详见我校招生办网页公布的《厦门大学 2008 年普高招生推荐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第十七条 面向全国和单独面向福建省招生的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我校艺术类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学费收费标准
1 、人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外文学院、法学院、公共事务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航空航天类除外)、化学化工学院、材料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环境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所属各专业,每人每学年 5460 元;
2 、医学院各专业、航空航天类每人每学年 6760 元;
3 、软件学院一、二年级每人每学年 5460 元,三、四年级按学分收费,每生每学分 400 元,每学年约为 40 学分;
4 、艺术学院各专业每人每学年 9360 元。
第十九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 1200 元(人 / 学年)。
第八章 奖励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优秀新生奖学金制度
1 、凡高考总成绩(卷面原始分)名列所在省份前 30 名的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被录取的新生,给予免交四年学费,并一次性分别给予 2 万元(第 1 — 10 名)、 1.5 万元(第 11 — 20 名)和 1 万元(第 21 — 30 名)的奖励。
2 、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文或理科高考总成绩(卷面原始分)超过所在省份本一批分数线 80 分以上,且名列我校在其省份文或理科计划前 5 %的新生,给予 2000 元奖励。
第二十一条 “绿色通道”制度
学校设立“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本人录取通知书和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入学时现场办理缓交学费和入学报到手续。
第二十二条 国家资助政策
国家建立了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资助措施在内的新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我校每年可申请助学贷款人数约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 20 %,每人每年最高贷款金额为 6000 元。 2007 年评定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4514 人,总金额 1114.3 万元。
第二十三条 学校资助政策
我校建立了包括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减免学费等多项措施在内的学生资助体系, 2007 年拨出专款 2000 多万元用于资助。
第二十四条 社会资助
由社会团体、人士专为我校学生设立的奖、助学金每年约为 300 多万元。
第九章 就业情况
第二十五条 我校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分别为: 2007 届 95.9 %, 2006 届 95.1 %, 2005 届 97.07 %。毕业生就业率位居全国高校前列。 2007 届毕业生就业主要单位性质流向依次为:各类企业、升学、金融单位、机关及事业单位、其他教学单位及高等院校。就业主要地区流向依次为:厦门、福建(不含厦门)、深圳、上海、广东(不含深圳)、浙江、北京、江苏等省份(城市)。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我校定向为西藏培养人才招收的非西藏生源省份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其招生计划属国家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我校根据考生志愿在不低于考生所在省本一批中我校的出档线下 40 分以内择优录取。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国家有关的学费、教材、伙食、住宿等补助,毕业后充实到西藏的县以下基层干部队伍,进藏服务期 5 年。录取的学生到校报到注册前须与西藏人事厅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学生个人承担。
第二十七条 我校国防生的报考条件、志愿填报、录取办法、国防奖学金的标准与发放、学生毕业后的工作分配去向及待遇等信息,请查阅《南京军区国防生招生简章》或登录 http://210.34.18.180 查询,或咨询南京军区驻厦门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 0592 - 2187802 。
第二十八条 我校面向江苏省招生的两门选测科目要求: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对于另一门选测科目,我校原则上不做要求。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 AA 。专业安排办法采用等级级差法,即考生两门选测科目每得一个 A + 折算成等级级差分 2 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再采用我校确定的“专业级差”的方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必测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第二十九条 我校面向福建省厦门市、漳州市招收走读生的志愿填报和录取要求请登录我校招办网页查阅,或向考生所在地招生部门查询。
第三十条 咨询、查询、联系方式:欲了解我校招生资讯,可上网查阅或电话咨询。网址: zsb.xmu.e.cn ,电话: 0592—2188888 。录取结果及录取通知书的寄发状态可登录上述网页查询。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 门 大 学
二○○八年三月
10、漳州农校招生简章、专业介绍。
创办于1951年,历经60多年的创业,学校现已成为一所办学条件优越、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管理现代化、办学层次多样性、校园环境优美、在社会上具有广泛影响和良好声誉的多层次、多功能的综合性学校,是一所公办的“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省级花园式学校”、“省级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级模范职工之家”、“市文明单位”、“市级德育先进学校”、“市级平安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