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环境保护信息化十二五规划
1、上海十二五规划何时公布?
“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选题指南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9年5月)
2、国家十一五规划和十二五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区别。
十一五规划环保方面:
1、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从源头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坚决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污染的状况。各地区各部门都要把保护环境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采取严格有力的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切实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突出问题。尽快改善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的环境质量,加大“三河三湖”、三峡库区、长江上游黄河中上游和南水北调水源及沿线等水污染防治力度,积极防治农村面源污染,特别要保护好饮用水源。综合治理大中城市环境,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加快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重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进一步健全环境监管体制,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实施排放总量控制、排放许可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建立社会化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运用经济手段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
2、切实保护好自然生态。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以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为重点,强化对水源、土地、森林、草原、海洋等自然资源的生态保护。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水土流失治理、湿地保护和荒漠化石漠化治理等生态工程,加强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和海岸带的生态保护与管理,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自然生态恢复。防止外来有害物种对我国生态系统的侵害。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十二五规划环保方面:
开征环保税缓解环境压力。
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积极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在合理界定事权基础上,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加强县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制度,提高预算完整性和透明度。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合理调整消费税范围和税率结构,完善有利于产业结构升级和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逐步建立健全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继续推进费改税,全面改革资源税,开征环境保护税,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逐步健全地方税体系,赋予省级政府适当税政管理权限。
环境税除了能改善生态环境,有利于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外,完善环境税对中国的税制建设还是非常有好处的。
环境税制路线图
用3-5年时间,完善资源税、消费税、车船税等其他与环境相关的税种。尽快开征独立环境税,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二氧化碳和废水排放都将是环境税税目的可能选择。
用2-4年时间,进一步完善其他与环境相关的税种和税收政策。扩大环境税的征收范围。如果环境税没有在第一阶段开征,需要在此阶段开征。
用3-4年时间,继续扩大环境税征收范围。结合税制改革情况,进行整体优化,构建起成熟和完善的环境税制。
3、上海市环保举报电话
环保热线:12369。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
上海市环保局职能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执行有关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处理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指导协调各区政府对较大及以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陆地和海洋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海洋等纳污能力,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参与提出生态环境项目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海洋、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3)上海市环境保护信息化十二五规划扩展资料:内设机关
1、办公室(宣传教育处、信访办公室):负责机关行政和党务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牵头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2、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拟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织协调工作。
3、综合规划处(区域协作处):组织起草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承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拟订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承担预算、核算、固定资产管理、财务和内审工作。
4、教育信息化十二五规划是哪一年颁布的
教育信息化是指在教育领域(教育管理、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全面深入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来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过程。其技术特点是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多媒体化,基本特征是开放、共享、交互、协作。以教育信息化促进教育现代化,用信息技术改变传统模式。教育信息化的发展,带来了教育形式和学习方式的重大变革,促进教育改革。对传统的教育思想、观念、模式、内容和方法产生了巨大冲击。教育信息化是国家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转变教育思想和观念,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培养创新人才具有深远意义,是实现教育跨越式发展的必然选择。
教育信息化在未来将在教育云平台上进行展现,随着教育信息化平台的发展应用,根据教育部的十二五规划,教育信息化将为现有的教育网、校园网进行教育信息化升级,新一代教育网必然成为未来教育信息化的基础。未来的教育云平台,将实现互联网、电信网、广电网等跨平台使用并且支持移动应用。
5、环保信息化最新标准有哪些
环境信息化未来发展已经勾画出了美好蓝图:到2015年,建立适应新时期环境保护工作需要的环境信息化管理体制,形成合理顺畅的工作机制,环境信息网络系统覆盖全国,环境信息基础设施整体完善,环境信息化与环保业务紧密融合,重点核心业务全面信息化,环境信息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和广泛共享,环境信息服务覆盖环保业务全流程,实现环境业务管理信息化、管理信息资源化和信息服务规范化,基本构建“数字环保”体系。
同许多领域一样,信息化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循序渐进的过程,业内专家强调,关键时期更应遵循信息化发展规律,加快构建环境信息化战略管理体系,从前瞻性、战略性、全局性高度制定环境信息化发展规划,做出环境信息化的总体布局,为环境信息化息发展保驾护航。
6、上海市总体发展规划、浦东新区十五规划及浦东新区固体废物处置专项规划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2020年)概要
规划地位和作用
《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导本市发展和建设的法定性文件,也是实施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的基本依据。在本市进行的各项建设活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近期计划、分区规划、区(县)域规划、详细规划、各专项规划等,均应执行本规划。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自1999年至2020年,近期至2005年。规划立足于21世纪的长远发展,对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市域城镇布局及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布局均考虑了更长时间的发展要求,并对城市远景发展进程和方向作出轮廓性安排。规划区范围
本规划区范围为上海市行政辖区,总面积6340平方公里。本规划 与《上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规划地位和作用
《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导本市发展和建设的法定性文件,也是实施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的基本依据。在本市进行的各项建设活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近期计划、分区规划、区(县)域规划、详细规划、各专项规划等,均应执行本规划。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自1999年至2020年,近期至2005年。规划立足于21世纪的长远发展,对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市域城镇布局及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布局均考虑了更长时间的发展要求,并对城市远景发展进程和方向作出轮廓性安排。
规划区范围
本规划区范围为上海市行政辖区,总面积6340平方公里。本规划 与《上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规划指导思想
(1)根据党中央提出的把上海建成'一个龙头,三个中心'的要求,进一步确定上海城市发展的战略目标,面向 21世纪,体现国 际大都市水平;
(2)体现国际经济中心城市的功能要求,合理安排城市的空间布局、生产力布局、人口分布及基础设施建设;
(3)体现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 境的协调发展;
(4)体现以人为本的宗旨,为市民创造良好的 生活、工作、学习和休闲的环境;
(5)体现区域整体发展的思想,从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经济一体化发展出发,统筹上海的产业、能源布局和交通、水利体系等建设。
城市性质
上海是我国重要的经济中心和航运中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并将逐步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之一。
城市发展规模
控制中心城人口和用地规模,引导中心城的人口和产业向郊区疏解。2020年,全市实际居住人口1600万左右,其中,非农人口1360万,城市化水平达到85%,集中城市化地区城市建设总用地约1500平方公里。中心城规划人口约80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约600平方公里;郊区城镇规划人口约560万。
城市发展目标
2020年,把上海初步建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中心之一,基本确立上海国际经济中心城市的地位,基本建成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发挥上海国际国内两个扇面辐射转换的纽带作用,进一步促进长江三角洲和长江经济带的共同发展。
主要标志:
1、基本形成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经济规模和综合实力,基本形成与国际经济中心城市相匹配的城市功能布局。
2、基本形成符合现代化大都市特点的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的市域城镇布局,并与长江三角洲地区城市共同构筑经济发达、布局合理的城市群。
3、基本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环境。全面建成环城绿带,形成郊区以大型生态林地为主体、中心城以'环、楔、廊、园'为基础的绿化系统和市域绿色空间体系。
4、基本形成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基础设施框架。以'三港两路'(三港指海港、空港和信息港;两路指高速铁路和高速公路)为主体,建设一批衔接国内外的枢纽型重大工程;以'两网'(轨道交通网和高速公路网)建设为重点,形成市域内快速便捷的客货运交通网络。
5、基本形成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的社会发展体系,建设布局合理、环境洁净、配套齐全、生活舒适、交通便捷的居住园区。
城市发展方向
拓展沿江沿海发展空间,形成宝山新城、外高桥港区(保税区)、空港新城、海港新城、上海化学工业区、金山新城等组成的滨水城镇和产业发展带;继续推进浦东新区功能开发和形象建设;集中建设新城和中心镇;将崇明作为21世纪上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空间。
市域城镇体系
形成'中心城-新城(含县城,下同)-中心镇-集镇'组成的多层次的城镇体系及由沿海发展轴、沪宁、沪杭发展轴和市域各级城镇等组成的'多核、多轴'空间布局结构。
中心城是上海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上海市城镇体系的主体,以外环线以内地区作为中心城范围,人口控制在80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600平方公里。
新城是以区(县)政府所在城镇、或依托重大产业及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发展而成的中等规模城市。规划新城11个,分别是宝山、嘉定、松江、金山、闵行、惠南、青浦、南桥、城桥及空港新城和海港新城。新城人口规模一般为20~30万人。
中心镇是由市域范围内分布合理、区位条件优越、经济发展条件较好的集镇,依托产业发展而成的小城市。规划朱家角、泗泾、周浦(康桥)、奉城、枫泾、堡镇、南翔及罗店等22个左右中心镇,规划人口规模一般为5~10万人。
集镇由现有建制镇根据区位、交通、资源条件等适当归并而成(现状约170个)。规划约80个左右的一般镇,人口规模一般为1~3万人。
中心村是在合理归并自然村后形成的具有地方特色、环境优美、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较完善的现代化农村新型社区。中心村规模在2000人左右。
中心城布局
中心城空间布局结构为'多心、开敞'。规划按现状自然地形和主要公共中心的分布以及对资源优化配置的要求,合理调整分区结构。中心城公共活动中心指中央商务区和主要公共活动中心。
(1)中央商务区
中央商务区由浦东小陆家嘴(浦东南路至东昌路之间的地区)和浦西外滩(河南路以东,虹口港至新开河之间的地区)组成,规划面积约为3平方公里。中央商务区集金融、贸易、信息、购物、文化、娱乐、都市旅游以及商务办公等功能为一体,并安排适量居住。
(2)主要公共活动中心
主要公共活动中心指市级中心和市级副中心。 市级中心以人民广场为中心,以南京路、淮海中路、西藏中路、四川北路四条商业街和豫园商城、上海站'不夜城'为依托,具有行政、办公、购物、观光、文化娱乐和旅游等多种公共活动功能。
副中心共有四个,分别是徐家汇、花木、江湾-五角场、真如。徐家汇副中心主要服务城市西南地区,规划用地约2.2平方公里;花木副中心主要服务浦东地区,规划用地约2.0平方公里;江湾-五角场副中心主要服务城市东北地区,规划用地约2.2平方公里;真如副中心主要服务城市西北地区,规划用地约1.6平方公里。
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
上海地处长江三角洲东部,位于长江入海口南岸,东濒东海,南临杭州湾,西、北与江苏、浙江两省接壤。拥有广阔的水域和滩涂,地势平坦。
上海行政区划分为17个区和3个县,陆域总面积6340平方千米,其中耕地面积3151平方千米。城市建设用地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工业用地主要集中在30个国家级和市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已开发面积约181平方千米,建成面积约129平方千米。1998年全市户籍人口为1307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为953万人,城市化水平达73%。
为了适应新的形势,上海市在1986年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了新一轮总体规划。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党中央把上海建设成为“一个龙头,三个中心”的要求,体现区域整体发展的思想,统筹规划上海的产业、能源布局、环境、交通和基础设施等建设。体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促进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体现国际经济中心城市的功能要求,合理安排城市的空间布局、生产力布局、人口分布及基础设施建设;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市民创造良好的生活、工作、学习和休闲的环境。
二、城市总体规划主要内容
1、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目标
城市性质 我国重要的经济中心和航运中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并将逐步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之一。
到2020年,上海人口规模预测 全市实际居住人口为1600万左右,其中非农人口1360万,城市化水平达到85%,全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约1500平方千米。其中中心城规划人口约800万,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外环线以内667平方米范围。
城市的发展目标 到2020年,把上海初步建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之一,基本确立上海国际经济中心城市的地位。其主要标志是六个基本形成,即基本形成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经济规模和综合竞争力;基本形成与国际经济中心城市相匹配的城市功能布局;基本形成符合现代化大都市特点的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的市域城镇布局;基本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环境;基本形成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基础设施框架;基本形成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的社会发展体系。
2、城市总体布局
城市的发展方向 拓展沿江沿海发展空间,形成滨水城镇和产业发展带,继续推进浦东新区功能开发,重点建设新城和中心镇,完善城镇体系,把崇明岛作为21世纪上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空间。
市域空间布局结构 按照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的方针,以中心城为主体,形成“多轴、多层、多核”的市域空间布局结构。“多轴”是由沪宁发展轴、沪杭发展轴、滨江沿海发展轴组成,也是长江三角洲城市带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层”是指中心、新城、中心镇、一般镇所和构成的市域城镇体系及中心村五个层次。“多核”主要由中心城和11个新城组成。
中心城是上海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外环线以内地区作为中心城范围;新城是以区(县)政府所在地城镇、或依托重大产业及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发展而成的中等规模城市,人口规模一般为20-30万人;中心镇是由市域范围内分布合理,区位条件优越,经济发展条件较好、规模较大的建制镇,依托产业发展而成的小城市,人口规模一般为5-10万人;一般镇由现有集镇根据区位、交通、资源条件等适当归并而成,人口规模一般为1-3万人;中心村是在合理归并自然村后形成的具有地方特色、环境优美、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较完善的现代化农村新型社区,人口规模一般为2000人。
产业布局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城市内环线以内的地区,以发展第三产业为重点,适当保留都市型工业;第二层次,城市内外环线之间的地区,以发展高科技、高增值、无污染的工业为重点,调整、整治和完善现有工业区;第三层次,城市外环线以外的地区,以发展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为重点,提高经济规模和集约化水平,集中建设市级工业区,积极发展现代化农业和郊区旅游业。
3、综合交通
对外交通以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为战略目标,以“三港两路”为建设重点,“三港”即国际集装箱枢纽港、亚太地区航空枢纽港、现代化信息港,“两路”即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市域交通以“两网”为重点,“两网”即城市轨道交通网、市域高速公路网,形成各种交通工具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
结合国道和国道主干线的建设,加强市域高速公路与长江三角洲地区高速公路网的衔接,市域内基本实现“15、30、60”的目标。“15”即重要的城镇、工业区和交通枢纽等主要集散地的车辆15分钟可进入高速公路网;“30”即中心城到省界和中心城到新城30分钟互通;“60”即高速公路网上任意两点之间60分钟可达。此外增加东部地区对外通道极为重要,因此新规划对沿海大通道保留了规划用地。
实行公交优先政策,重点发展以大运量轨道交通为骨干的公共交通体系。轨道交通系统规划立足长远,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积极建设布局合理、换乘方便、经济高效的轨道交通基本网络,规模约280千米。
规划建设中心城龙阳路到浦东国际机场的磁悬浮列车线路1条。并进一步研究连接邻近省市的方案。
建成浦东国际机场为主、虹桥国际机场为辅的组合型国际航空枢纽港,初步形成亚太地区航空枢纽。
建成上海国际信息港,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信息化总体水平达到发达国家城市的相应水平。
上海港建设的目标是建成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统筹考虑,通力协作,加快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和集装箱枢纽港建设,核心是建设水深15以上的深水港区。
4、环境建设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以绿地建设和环境保护、治理为重点,提高城市综合环境质量;加强城市设计,保护城市传统风貌,改善城市空间景观,基本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环境。
绿化建设的规划目标 到2020年,人均公共绿地指标大于10平方米,人均绿地指标大于20平方米,绿化覆盖率大于35%。
水环境整治与保护的规划目标 以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全面整治市域河道;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逐步完善污水排水系统,改善水环境质量,污水处理率大于80%。
大气污染防治的规划目标 以烟尘、二氧化硫和机动车尾气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实施大气污染总量控制。调整优化能源结构,结合西气东输工程扩大天然气来源和使用范围,控制燃煤电厂总,争取外来电源。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规划目标 要保护真实历史遗存和历史环境,挖掘城市历史文化内涵,增强城市文化气息,提升城市艺术品位,体现历史与未来的共融。保护11处历史文化风貌区和4个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各级文物、古迹和优秀近代建筑,保护反映上海传统特征的历史街区,以及对中心城旧区风貌保护。
5、住宅发展
住宅发展以提高居住环境质量和生活服务设施水平为核心,新区与旧区住宅建设相结合,相对集中开发。顺应住宅商品化的发展趋势,调整住宅建设结构,体现住宅的多样化和可选择性,满足不同收入家庭的需要,并严格控制高层住宅。
三、创新与特色
1、进一步明确了沿江沿海发展空间是上海城市发展的主要方向。
2、按照中心城、市域、长江三角洲三个层次,统筹上海城市空间布局。
3、更注意将城市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环境发展规划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城市综合功能。
4明确“三港”和“三网”是上海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重点,以增强城市对外集散和辐射能力。
5、以环境建设为主体,营造上海城市新形象,促进上海可持续发展。
6更注意保护体现上海历史文脉的传统建筑和街区,展示传统文化底蕴。
四、实施效果
根据中央对上海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市政府及时组织编制分区规划,重点地区详细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并加强苏州河、黄浦江两岸等重要地段的城市设计。对总体规划确定的各项建设目标,正在有序实施。
7、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
请见:
第三十五条排放环境噪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使其排放的环境噪声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使用家用电器、进行室内装修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除抢修、抢险外,禁止在夜间和其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特定时间内从事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因混凝土浇注等原因,确需在夜间从事建筑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作业前,向所在地区、县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区、县环保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经批准在夜间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作业现场的显著位置公示行政许可的内容。
8、潍坊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及潍坊市“十二五”期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分配情况
潍坊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为推进“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事业科学发展,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山东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回顾与展望
(一)“十一五”环境保护进展情况。“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把环境保护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围绕总量减排、环境质量改善和污染源达标排放三个目标,坚持抓重点、抓关键、抓落实,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项指标,为环保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减排任务全面超额完成。截至2010年底,我市累计完成减排工程293个,投入资金35.1亿元,“十一五”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由“十五”末的5.11万吨和13.85万吨减少到4.13万吨和12.21万吨,累计净削减率分别为19.2%和11.85%,分别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十一五”减排任务的106.66%和138.75%。
——水环境质量改善实现重大突破。全市23条重点河流全部稳定达到恢复鱼类生长目标,70%以上的水体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比“十五”末提高18.15个百分点,2010年河流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比2005年下降81.97%,氨氮平均浓度比2005年下降80.84%,11个河流规划控制断面出水COD浓度、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全部达到“十一五”规划控制目标。
——空气环境质量明显好转。空气质量良好率持续提升,2010年市区空气质量良好率比2005年提高25个百分点,空气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比2005年分别降低21%、9%和13%。全市燃煤机组脱硫设施配套率达到97%,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在全省率先开展空气异味污染源集中整治工作,基本解决了六大片区大气环境异味问题。
——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加强。新建、扩建、改建污水处理厂32座,建设污水“截、蓄、导”工程管网1410千米,新增污水集中处理能力82万吨/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对191个老污染源治污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对48家重点工业污染源实施废水深度处理,建设中水回用工程8个,工业废水达标率达到98%以上,回用中水7万吨/日。对49家电力企业(含热电厂)101台机组实施炉外脱硫工程,对2家钢铁冶炼企业实施烧结机脱硫,脱硫机组装机容量达350万千瓦,占全部装机容量的比例为97%以上;关停小火电(热电)机组52.1万千瓦,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和生产线35家(条);建成区内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建成潍坊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90%以上;工业固废处理水平有所提高,综合利用率达到89.89%。辐射环境监测点辐射环境质量状况保持良好,环境电磁辐射水平小于国家标准规定的公众照射导出限值,废弃放射源得到安全收贮,处置率达到100%。清洁生产得到强化,对90多家重点污染企业实施了清洁生产审核,其中64家通过了省环保厅组织的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环境安全防控体系成效明显。围绕预防、预警、应急三大环节,建立完善了环境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初步形成全防全控的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开展了重点行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涉铅企业专项检查,基本摸清了排放重金属等剧毒物质的环境风险源底数。
——生态市建设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扎实推进。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2个,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5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38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4个。全市累计建有自然保护区2处、森林公园23处、地质公园2处,受保护地区面积达2394.6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5.1%。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初见成效,村镇饮用水合格率达到95.26%,2180家规模化养殖场建设完善了粪污处理设施,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率达到75.9%。开展“以奖促治”环境综合整治项目6个、“以奖代补”生态示范建设项目3个。
——环境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健全了“二级五个方面”环境自动监控体系,建设市级及12个县市区的环境应急监控与信息中心。全市124家重点排污企业安装了164台(套)自动监控设备,建设完成了市区9个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实现了对建成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全覆盖。建成了峡山水源地等地表水自动监测站6个,实现重点水体自动监控。积极推进规划环评工作,提高环境准入门槛,拒批不符合准入条件建设项目52个,对峡山水源地上游和虞河流域实施限批,对部分减排指标未完成的区域和基础设施不配套的工业园区暂缓受理污染项目,为“转方式、调结构”提供支撑保障。严格落实“四个办法”,开展环保专项行动288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860起,对807家企业实施了限期治理或限产,关停769家“十五土小”企业;累计征收排污费5.54亿元,比“十五”期间增长53.6%;受理环境信访案件10021件,投诉立案率和查处率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97%以上。
——环保领域改革与创新全面开展。积极推进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发展,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推动培育开发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实施意见》,与8家单位签订了合作协议,培育储备了11个CDM项目。加快基层环保机构建设,全市组建设立了56个基层环保所,新增编制104人,基本构建起了“横到边、纵到底”的基层环保监管网络体系。积极探索建立排污权交易和生态补偿机制,以建立完善初始排污权分配、排污权交易和排污权储备调控“三个机制”为核心,制定了具有我市特色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全省率先开展了研究建立市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制定了突出环境问题所在企业法人约谈制度。
(二)“十二五”环境形势。“十二五”时期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建设经济文化强市宏伟目标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手段,环境保护已成为促进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战略性工作任务。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努力的环保工作大格局趋于完善,以“治、用、保”流域污染综合治理策略为代表的科学治污体系逐步形成,务实高效的环境监管体系和快速预警、及时反应的安全防控体系初步建立,环保法规体系和制度机制不断优化完善,支持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为做好“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工作,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实现富民强市新跨越提供了强大动力和坚实保障。
“十二五”时期,我市仍将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重化工业所占比重依然较大,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不会发生较大变化,发展的资源环境约束日趋明显。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仍需较长时间。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人口、产业将持续向城市聚集。经济总量平稳较快增长的态势仍将持续,能源消耗和排放增量仍然较大,资源环境矛盾依旧存在。环保保护既要解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遗留的历史欠账,还要面对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资源与环境的巨大压力,环境质量改善和环境安全防范的形势十分严峻。一是总量减排压力巨大。“十二五”期间,在原有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两项指标基础上新增了氨氮和氮氧化物减排新指标,减排领域也由先前的工业和生活污染源扩展到农业源和机动车等新领域,增加了总量减排难度;工业化、城市化进一步推进,消费水平不断升级,带来大量污染新增,在GDP年均增长12%、城镇化率增加10.4个百分点,万元GDP能耗继续下降17%的前提下,全市新增COD产生量3.42万吨、氨氮产生量0.45万吨、二氧化硫产生量3.15万吨、氮氧化物产生量4.4万吨,要实现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在削减大幅新增量的同时,还要削减COD、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现有存量的13.33%、16.69%、18.1%和17.9%。由于工程减排空间和潜力大幅压缩,结构减排工作推动难度大,同时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蓝色经济区等重点区域带动战略的实施对总量减排和区域环境承载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总量减排面临巨大压力。二是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巨大。全市23条重点河流27个监测断面中,仍有40%为劣V类水质,现有的污染防治系统的不稳定性、脆弱性和不确定性导致环境质量超标现象时有发生。“十二五”期间,进入环境的污染物总量将持续增加,预计废水入河量将增加50%以上,进入空气环境废气量将增加60%以上,扬尘污染、工业废气及异味、汽车尾气等问题亟待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连片村庄的生活污水、农业废弃物和畜禽养殖污染、农药化肥的不合理使用等问题日趋突出。工业向农村转移,进一步加剧农业和农村环境污染。三是环境安全防控形势严峻。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放射性物质、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等长期积累的环境问题将集中显现,突发事故隐患日益加大,特别是化工类等高风险企业的大量聚集,在某种程度上使发生事故的诱因更加多样和复杂,进一步增加了防范控制难度。四是污染防治任务更加繁重。部分流域区域不同程度存在配套管网不完善、雨(清)污混流等问题,污水处理厂缺乏缓存设施,污水溢流问题较为普遍。中水回用处于较低水平,回用率不足20%。影响空气质量的细颗粒污染物面广量大,成因复杂,治理工作进展较慢。部分化工废水、脱硫脱氮等治污实用技术依然存在较大瓶颈,加之现有设施老化、技术落后和能力偏小等问题,治污工程建设任务依然繁重。在加强传统污染防治同时,还要应对持久性的有机污染物(POPs)、重金属污染物、废水和废气处理产生的污泥等非传统废弃物,机动车尾气和异味源等带来的新增污染问题,但现有技术和手段对这些问题缺乏有效的应对措施,污染防治难度进一步加大。五是环境保护基础工作依然薄弱。全市缺乏强有力的统一环保监管机制,环境保护综合协调能力不强。现有的环境法律法规缺乏有力的强制措施,对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偏低,“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环境执法难”现象普遍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违法方式呈现多样化和隐蔽性,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仍不同程度存在,执法水平亟待加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统计、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等管理手段落后于环境形势的发展,监管能力建设不能满足环保工作的新需求。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机制尚未健全,公众参与渠道不畅、能力不强。“十二五”期间,随着环境监管外延和内涵的不断扩展和延伸,特别是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的深化和农村环境监管体系的加强,我市环境保护基础工作水平与监管任务要求之间的矛盾将更加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