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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信息化

发布时间: 2021-03-25 00:11:16

1、批发市场信息化都是指那些?

总体来说,通过加强产品批发市场的业务应用系统的建设,完善信息全方位、网络化、即时化的传递,通过电子商务、网络交易等现代交易手段实现信息的共享,提高产品批发市场的辐射力,构建与国内国际市场接轨的产品现代流通体系,促进和保障产品流通安全,发挥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的整体功能。

2、除了已有新冠疫苗之外,新的疫苗什么时候能上市?

此次研制的新冠疫苗终于可以正式接种,对于饱受疫情磨难的我们而言,简直就是看见了希望的曙光,这意味着在不久之后,我们就能正式脱下口罩,无所顾忌的呼吸新鲜的空气。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米锋介绍,我国重点人群新冠疫苗的接种工作已经在逐步推进,且此次推进接种的过程非常顺利,全国新冠疫苗的接种次数已经达到7495.6万剂次,按照现在生产新冠疫苗的安排来看,现有的新冠疫苗数量能够满足全国人民接种的需要,帮助大家早日摆脱新冠病毒的控制。这无疑是一个非常好的消息,之前因为新型冠状病毒,我们的新年都是灰蒙蒙的,无数的人因为这场突如其来的病毒离开了,如今我们终于有了对抗它的办法。

除了新冠疫苗的生产外,还有不少人关注新的疫苗的诞生。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的相关人员表示,目前,我们国家乃至全世界都在进行新冠疫苗的接种工作,这项工作是战胜疫情的有效方式,以此再实现新疫苗的研制前,必须全面推进新冠疫苗的接种工作,保障大家的安全,恢复全世界人民重新正常的生活、学习、工作。为了保障我国疫苗接种稳步推进,我国相关部门统一部署,会同各地区共同携手做好新冠疫苗的生产工作。

我国现有疫苗数量共计5种,其中3款是灭活疫苗,1款是腺病毒载体疫苗,剩下的1款则是重组蛋白疫苗,这些疫苗经过批准后紧急上市,随着这些疫苗的接种工作开始,各大生产企业也在争分夺秒,用其他技术研制出更多新的疫苗,后续也会很快上市供大家选择进行接种。这些疫苗的产能建设工作已经初步准备就绪,只待产品获得正式的批准后,就会按照程序大批量生产。

此次新冠疫苗正式上线,有人疑似出现不良反应,但作为国家高度重视的一批疫苗,其安全性是非常具有保障的,希望大家都能进行接种,毕竟疫情不会消失,只能保护好自己的身体不受新冠病毒的侵害。

3、新冠肺炎发生后,对哪个行业的影响是最小的?

疫情对各行业的影响,有几个动向值得关注。一是在线教育可能大规模兴起。由于之前两个阶段的影响,在线教育的优势进一步凸显;二是产业互联网平台可能获得大规模发展,进而改变一些行业的价值链和商业生态形式。

半导体行业

半导体产业与新型肺炎疫情的联系,相对而言是间接的。疫情可能在短期内,会影响消费类电子产品的销量,系统应用公司可能会减少对芯片的需求;但这个影响是间接的,而且不会改变需求的长期趋势。

数字出版行业

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背景下,进一步凸显了数字出版行业的优势。未来,对于数字出版业来说,必须要在充分了解、顺应读者阅读方式的基础上继续培养读者的阅读和使用习惯,进一步培育和拓展数字出版行业市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继续保持核心的内容竞争力,实现数字出版行业的快速发展。

房地产行业

这次疫情更为深远的影响是可能会使企业经营的模式发生改变。再加上这次疫情中,中小企业受到的重大冲击,许多经营者退出了所经营的领域,全社会的商业活跃度会有所降低,对商业地产的需求也会下降。这些因素叠加在一起,必然会给商业地产市场的前景蒙上阴影。

旅游行业

旅游产业是一个高度环境敏感性行业,这种敏感表现在非常容易遭受境内外突发事件的冲击和影响,从而导致严重的衰退和滑坡,形成旅游危机。此次疫情对旅游行业构成了全面的冲击。上海交大行业研究院旅游行业研究团队从政府和旅游企业两个层面提出应对措施,以应对此次疫情的冲击和挑战。

能源行业

能源是世界的动力,不管是和平时期,还是战争年代,能源都受到全世界广泛的关注。能源行业是全球性的,新冠疫情对全球能源行业都有重要影响,应对新冠疫情也应该全球能源企业携起手来,共同抗击,共同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做贡献。

汽车交通行业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已经深刻地影响了中国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对汽车行业而言,短期内汽车的生产和销售将受到巨大冲击;长期来看,疫情的“蝴蝶效应”会逐步显现,将影响未来全球汽车产业格局。

人力资源行业

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给我国人力资源服务业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与发展机遇,企业应顺势而为,积极关注和拓展快速发展的行业关联业务,加快人力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的有效变革,积极打造有行业和企业特色的超级互联网工作平台,通过为企业提供更有温度和针对性的服务来推动自身和行业的持续发展。

奢侈品行业

鉴于线下实体零售暂时搁浅,天猫、京东、寺库以及各大社交网络平台等在疫情特殊时期成为奢侈品公司与中国消费者继续保持互动的重要端口,更多奢侈品公司开始选择缩小线上批发比例,转向直营授权或自营电商,从而更好地控制分销。

食品行业

疫情的出现将对线下商超的生意产生重大影响,进一步打压线下食品零售场景,倒逼食品类电商以及新零售的出现;如盒马生鲜、天猫超市、京东超市、叮咚买菜等会在一二线市场迅速崛起,食品企业应当高度重视,将渠道重点进行转向。

信息行业

有的医院并没有实现数字化、有的医院内部数字化了但数据没有上网、有的上网了但是数据格式不一样……这些就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或信息行业中数据库的规范化和数据孤岛问题。

养老行业

疫情期间大部分养老机构采取了全封闭管理,不与外界接触,有专业的医护人员,日常消杀和风险防控都比较充分,相比居家养老的老人能得到更好的保护。

医疗健康行业

作为与疫情本身联系最密切的医疗健康行业,直接承担着各方救治和防控的重大服务提供功能,医疗健康行业的发展也与各行各业或同频共振,或相互衍生,或相互渗透,根本不可能“独善其身”,疫情对未来整个医疗健康行业发展所产生的影响深度和广度也将是前所未有的。

装备制造行业

面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和挑战,装备制造企业应该从短期、长期两个角度来加以应对。短期,全面采用基于互联网技术的远程办公、工作协同、业务管控的工具,对企业办公和工作协同进行全方位升级;长期,大力发展和运用工业互联网技术,打造资源优化平台和资源配置平台,加快装备制造企业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医药行业

接种疫苗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最经济、有效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随着疫情抗战过程中公众对各种病毒疾病和公共卫生科学认知的增强,疫苗接种作为一种理性选择相信会越来越被重视和普及。

医疗健康信息化行业

可以预见在这次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阻截战结束之后,我国许多城市将需要加大投入、加快建设区域医疗健康大数据平台,采用主动抓取的技术,动态实时抓取医院在线诊疗的数据,同时建立自动化的大数据监测模型,每天动态分析全市各级各类医院门急诊异常就诊病情,为城市政府的决策者提供智能的卫生健康管理决策支持。

火电行业

这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可能改变我国电煤市场供需总体平衡状况,并有可能改变电煤价格平稳趋势,而且在局部地区、局部时段会存在电煤供应紧张的情况。

信息咨询行业

管理咨询需求与付费能力下降,对于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管理咨询公司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中小咨询公司或将面临生存危机。

教育行业

在当前疫情严重情况下,线下教育显然难以立即开展,那么那些社会教育机构是否做好了在线教育的准备呢?疫情后,那些提供高性价比的在线教育产品/服务的教育机构/企业将逆势而上。

体检行业

疫情当下,公众对体检行业的悲观预期于日前部分地反映于资本市场。但是从民营体检机构在对抗击疫情时的表现来看,又体现出了体检行业的战略作用。

文章原载于 软件定义世界(SDX)

疫情期间,医用防护服成为了大家瞩目的“热点”,“防护服告急!”防护服紧缺频频登上新闻头条,牵动着亿万人的心。除了医院、各大小区、各大商场的消毒乃至城市的消毒杀菌工作,防护服都成为了必不可少的物品,在疫情相对还不稳定时期,防护服的市场需求依旧很大。

工厂每多生产一件防护用品,就能多守护一条生命,中国制造,曾一直在幕后,但在关键时刻,临危受命,挺身而出,极速生产,让众人放下了焦虑。

4、中国工程院发布我国电子信息科技“十六大挑战”,具体内容是什么?主要针对的是哪些话题呢?

4月26日,中国工程院信息与电子学部、中国信息与电子工程科技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在中国工程院发布“中国电子信息工程科技发展十六大技术挑战(2020)”(以下简称“挑战”)。
“挑战”分析了我国电子信息工程科技16个领域方向所面临的技术挑战。
1.微电子光电子
摩尔定律不断逼近物理与工艺极限,新结构、新器件、新材料、新工艺和新封装是该领域补短板、加长板和可持续发展面临的重要挑战。当前围绕通信用激光的收、发、调制、放大等光子集成和光电集成芯片技术的微小型化、高速率、低成本、低功耗、多功能、光电融合与智能化是该领域补短板、加长板和可持续发展面临的重要挑战。
2.光学工程
自然界许多生物具有目前人工系统无法比拟的光学感知能力。围绕“仿生光学如何模拟这些生物的可调谐、宽光谱、宽视野、抗反射和隐身的视觉系统,以及将这些生物及其群体智能感知的机理和功能赋予人工智能系统,提高仿生光学在强背景干扰下的动态感知和处理能力”等是重要挑战。
3.感知
遥感技术正向着主动与被动相结合和小型化高重复周期观测的方向发展,结合图像信息的智能处理技术推进遥感信息的广泛应用;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正推动着数字化和智能化传感器研发。“具备自主采集、数据处理、传输和安全管理等能力的智能传感器”是该领域当前面临的重要挑战。
4.测量计量与仪器
通过实施基于”常数”重新定义的国际单位制,中国计量体系正在经历从多层金字塔架构向扁平化的历史性变革,直接推动国家测量体系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跨越,支撑中国科技、产业、健康和国防的持续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加快研制和生产服务生命安全和生物安全的计量标准和测量仪器,满足国家迫切急需,是该领域面临的重要挑战。
5.电磁空间
电磁频谱已成为信息时代、智能时代人类社会的主要活动空间和竞争资源之一,用户数量、类型和频次爆炸式增长。电磁空间探测感知,通信传输和管制控制等系统形态和技术体制渐现一体化趋势。实现智能全谱和多元一体的频谱感知、高频宽带高效的频谱利用、动态精细的用频管控以及系统设备的高集成、低成本,是该领域当前面临的重要挑战。
6.网络与通信
受可用频谱资源限制、关键光电器件指标等制约,移动通信和光纤通信容量提升趋缓。伴随网络流量的爆发式增长和天空海全覆盖的重大需求,技术代际跃升急需突破性的理论和技术。在人网物三元万物互联,以及网络与各行业深度融合所带来的网络极大复杂性、巨容量、大连接、广覆盖、高可靠、低能耗、低成本等压力和驱动下,网络架构、服务质量、用户体验、安全性和可靠性等是该领域当前面临的重要挑战。
7.网络安全
面对各国激烈角逐制网权的变局,“维护网络安全主权需创新主动、自适应的多层联动技术体系,构建以快打快、以智对智的积极防御屏障,突破“御攻击于外”的网络边防关键技术,形成以我为主的威胁感知和攻击预判能力”是该领域当前面临的重要挑战。
8.水声工程
针对复杂多变的海洋环境开展水下网络化的声学观测,获取海洋水下声学环境规律及水下目标声学信息,以实时化的信息传输和大数据信息处理为手段,实现海洋水下信息自主掌控是该领域当前面临的重要挑战。
9.电磁场与电磁环境效应
随着5G、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及其在高速通信、无人系统、工业互联网、先进能源、先进空天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各类装备面临严峻的电磁安全问题。突破传统思维和方法束缚,建立电磁环境效应与防护新理论,发展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器件,提升我国信息电子及其应用的电磁环境适应性和电磁制衡能力是该领域当前面临的重要挑战。
10.控制
“在智能制造、无人驾驶、深空深海等不确定复杂动态环境下,如何采用自动化与人工智能相融合的理论、技术和系统,针对重大装备、自主运动体和流程工业过程等机理不清及难以建立数学模型的被控对象,实现自主智能控制、人机协同优化决策、决策与控制一体化”是该领域当前面临的重要挑战。
11.认知
脑认知与人工智能加速融合,在无人系统、类脑芯片、智能视觉等领域广泛应用。以脑认知机理为基础创新的人工智能技术是国际热点。“多尺度动态脑观测、针对记忆、情绪、视觉等认知功能的机理揭示和易泛化、鲁棒、低功耗的人工智能理论与模型的建立”是该领域当前面临的重要挑战。
12.计算机系统与软件
随着人工智能应用的快速发展,数据爆炸式增长和计算模型日趋复杂,人们对计算力的需求呈高速增长态势。面对后摩尔时代的物理制约,计算系统的体系结构、系统硬件、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等多个环节面临着高效能、高可靠、低能耗、敏捷设计、智能化及应用多样性等重要挑战。智能计算已经成为传统产业转型和新兴产业融合发展的基础使能技术。
13.计算机应用
随着人机融合、区块链、虚拟现实、数字孪生等为代表的计算机应用技术与各行各业融合程度的加深,支持各类工业设备、信息系统、业务流程、企业产品与服务、人员之间的互操作技术也愈加复杂。构建一个更高效、更适人、更智能的互操作技术体系是该领域当前面临的重要挑战。
14.工业软件系统
软件运行固有的离散性和工业系统运行固有的连续性之间的适配成为操作系统和中间件等工业基础软件的首要难题,高稳定性三维几何引擎、工程分析仿真求解器、电子设计自动化等工业核心软件,以及大型高可信嵌入式工业软件和新型工业互联网系统软件是该领域当前面临的重要挑战。
15.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属信息领域的部分)
“如何建立国家、省、市三级重大突发事件(比如新冠肺炎爆发等)信息化决策平台,集思广益,突破局限性,延伸到经济社会各领域;如何整合相关部门的数据资源,包括医疗卫生、公安、交通、建设、环保、教育、能源、民政、国企数据等,建设重大突发事件大数据平台;如何建立平战结合能支撑应急科研的计算环境和平台,用于新药、疫苗研发等”是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挑战。
16.新基建
以5G、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正在发挥战略性和先导性作用,支撑疫情期间及后期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随着建设速度的加快和规模不断扩大,新型基础设施在技术协同、大规模组网、应用模式创新、光电芯片和关键软件等核心技术支撑、网络安全、高可靠绿色化低成本、与各行业融合的垂直整合等是该领域当前面临的重要挑战。

5、中国已接种新冠疫苗多少剂次了?

截至1月26日,我国新冠疫苗已接种2276.7万剂次。在2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曾益新表示,安全有效的疫苗接种是疫情防控的有效措施,目前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正有序开展,各地接种人数在不断增加。

在当日举行的中国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曾益新表示,安全有效的疫苗接种是疫情防控的有效措施,目前中国按照区分轻重缓急、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进行接种,在各地开展对感染风险比较高的群体、重点人群进行接种。目前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正有序开展,各地接种人数在不断增加。

他介绍称,国家卫健委在疫苗接种相关工作中着力加强疫苗接种规范管理,实现疫苗信息化管理,让每一支疫苗都能全程可追溯;要求在接种时,对接种人员一定要认真询问有没有禁忌症,确保能够按照规范进行接种;做好不良反应的监测和医疗救治。

(5)新冠信息化扩展资料:

接种疫苗后还是需要戴口罩的

尽管疫苗接种是安全有效的,但是目前为止,没有任何疫苗保护率能达到百分之百。

所以接种之后,还是需要大家继续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包括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好习惯。接种了疫苗之后防护措施不减,才能更好保障大家的安全。

6、广州火车南站对所有进站的旅客都要新冠核酸检测吗?

明起广州南站乘车进京旅客须二次安检和提供核酸检测证明】据悉,自3月1日起至3月12日24时止,广州南车站管内6个车站对所有乘坐进京列车的旅客实行“专区候车、二次验证、二次安检、二次测温及进京旅客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工作。

【广州工业增加值增速近十年来首次与GDP增速基本持平!】2月26日,广州市成立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并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宣布了广州成立先进制造业建设领导小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介绍了全市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情况。

【广铁迎学生返程客流高峰】随着元宵节结束,各大院校将陆续开学。广铁集团客运部门预计,昨日和今日广铁迎来学生返校高峰。今日,广铁预计发送旅客155万人次。28日广铁加开列车128对,其中普速列车12对、高铁116对,主要为湖南开往广州、深圳等方向。

【有关粤港澳大湾区,中大首次发布这两份研究成果】2月26日,由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撰写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研究报告(2019-2020)》蓝皮书正式发布。这是国家《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公布后,中大首次发布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研究报告。

7、什么是数据?什么是信息?两者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

数据:对客观事物的性质、状态以及相互关系等进行记载的物理符号或是这些物理符号的组合,也包含数值数据和非数值数据。 

信息:是数据经过加工处理后得到的另一种形式的数据,这种数据在某种程度上影响接收者的行为。具有客观性、主观性和有用性。 

数据和信息的关系:信息是数据的含义,数据是信息的载体。

(7)新冠信息化扩展资料:

数据就是数值,也就是我们通过观察、实验或计算得出的结果。数据有很多种,最简单的就是数字。数据也可以是文字、图像、声音等。数据可以用于科学研究、设计、查证等。

信息,指音讯、消息、通讯系统传输和处理的对象,泛指人类社会传播的一切内容。人通过获得、识别自然界和社会的不同信息来区别不同事物,得以认识和改造世界。在一切通讯和控制系统中,信息是一种普遍联系的形式。

1948年,数学家香农在题为“通讯的数学理论”的论文中指出:“信息是用来消除随机不定性的东西”。创建一切宇宙万物的最基本万能单位是信息。

8、思考总结题:信息化战争有哪些基本特征?

信息化战争基本特征:智能化,机械化,无人化,快速化,高效化,立体化
从智能化讲当今未来的人类开发出的智能软件产品可以完全替代像工厂流水线工人那样重复枯燥的体力劳动
从机械化讲当今未来的智能仿造生物机器人可以代替军队的士兵难以完成的危险作战任务
从无人化来讲当今未来的军队作战飞机可以实现由构建的模拟人脑产品来操控,省去人工的操作任务
从快速化来讲当今未来的空天飞行器能够比传统的导弹打击来地更快更准,让地球的空间作战距离时间大大缩短
从高效化来讲当今未来的全天作战任务目标会合理增加,好比现在的新冠肺炎疫情口罩不是人工的低产出方式,而是机械自动化的高产出
从立体化讲当今未来的敌我间战争不局限在地球大气层内,而更多的会体现在大气层外的远距离空间,例如美国早早完成部署实验的X37B空天飞机
以上综合起来,未来的国与国冲突而引发的战争会是一个系统的全面较量,孰强孰弱由实力决定!

9、结合我国抗击新冠疫情斗争伟大实践,作为教师谈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在人教版政治教材高一必修二《政治生活》第三单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教学中,我们会讲到社会主义制度的最本质特征,那就是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也常常会分析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集中力量办大事。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历时近2个月的疫情防控阻击战,伟大的社会主义中国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以一种独特的方式彰显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势。

陕西省教学能手、西安市经开一中政治教研组长尚姝君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造就了强大的凝聚力、组织力、号召力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体现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之中,在这次抗击疫情的斗争中展现得尤为突出。首先,在这次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定海神针,发挥着领导核心作用。党中央审时度势、综合研判,及时提出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党中央迅速对疫情防控作出统一部署,协调各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坚决贯彻落实落细党中央决策部署,凝聚起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巨大力量;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指挥,密集指示批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采取强有力措施有效控制了疫情蔓延,及时准确地对国内外披露疫情信息,迅速高效地开展疫苗研究,并与世界卫生组织保持有效沟通,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持了国家大局的稳定。其次,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充分发挥了堡垒和先锋作用。哪里有困难,哪里就有组织;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党员。在医疗一线,党员带头最美逆行,“听党话,跟党走,打胜仗”,这是北京医疗队出征武汉前写下的誓言;在建设一线,党员带头最有干劲,“这个时候我们党员不冲上去谁冲上去”,这是火神山医院建筑工地党员突击队的政治自觉;在社区一线,党员带头奋战,“我是党员,赶到疫情防控第一线是义务”,这是西安灵沼街道石榴村一名党员干部对基层防控工作的责任与使命。一份份摁着鲜红手印的请战书,一张张被口罩勒出血印的面孔,一个个坚毅的身影,一批批紧急集结的支援队伍……无不诉说着共产党员为民而战的初心。广大党员的政治担当与先锋引领,让党旗始终在疫情防控第一线高高飘扬。

集中力量办大事,创造了高速度、高效率、高境界

集中力量办大事是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法宝,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特征和显著优势的重要体现。火神山医院、雷神山医院在数千台工程机械轰鸣和数万名志愿者的努力下,在短时间内便建成投入使用;疫情防控所有紧缺物资由国家统一调度,企业、政府、银行等诸多部门单位迅速“拧成一股绳”,展现中国力量激荡人心;强力实施“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 ”原则,争分夺秒救治病人;疫情蔓延以后,全国各地迅速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千万人的武汉封城,全国14亿人居家,2万多名医务人员赶赴武汉,200多亿防疫资金迅速到位,19个省份“一省包一市”对口支援湖北,医用物资从四面八方源源调来……试问哪一个国家能够迅速做到这一切?只有中国,只有中国的制度!中国为防止疫情蔓延付出了巨大的牺牲和代价,为战胜病毒争取了宝贵的窗口期,不到两周,中国科学家就已分离出病毒的基因组,并与全世界分享;尽管当前中国国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防疫物资还不是那么充裕,但中国依旧想方设法,紧急为日本、伊朗等国捐赠口罩和病毒检测试剂盒等物资,与欧洲分享用血与泪换来的“中国经验”。没有任何国家可以这么迅速地行动,没有任何其他国家有这样的能力和勇气,以牺牲经济的代价来消灭病毒、保护本国国民,同样也保护了世界上其他地方。对中国人民的贡献,世卫组织总干事高级顾问艾尔沃德直言:“世界欠你们的!”

以人民为中心,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根本立场、价值追求、力量之源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立场。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指挥,从1月7日到现在的两个月里,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了6次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1次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1次中央全民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1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1次面向17万人的电视电话会议,并深入北京的社区、医院、疾控中心,了解基层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反复强调“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国家免费对新冠肺炎患者的医治,切实提高收治率和治愈率、降低感染率和病死率各项措施,到下发《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加强对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和家属的人文关怀;从集中各方力量加强新冠肺炎药物等研发攻关,到落实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的米袋子、菜篮子;从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公开透明回应群众关切、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到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这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切实行动,无不表现人民至上的高尚情怀,给全社会带来了温暖和感动。反观美国2900万流感病例中只有28万人能住院治疗,众多美国公民因难以支付昂贵医保、难以支付高额医疗费而在流感中丧生;钻石公主号邮轮在美、日、英多国推推搡搡下,整整拖了31天,导致船上的634人确诊为新冠肺炎,同样的一艘赛琳娜号邮轮停靠在中国,仅用了18个小时就处理完毕,最大程度的控制了疫情的蔓延。通过对比,我们更深刻地感受到我们生在中国、长在中国是何等的幸福!

不断自我完善,彰显了社会主义的生命力、创造力、保障力

制度优势还体现在抗疫过程中完善治理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这次疫情是对我国治理体系和能力的一次大考,我们一定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恩格斯说过:“没有哪一次巨大的历史灾难不是以历史的进步为补偿的”。这次疫情是对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也是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一个契机。比如在公共卫生管理、野生动物保护、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状态下的社会管理、人口管理、交通管理、物资储备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我们都需要认真反思、重新定位。此外,这次疫情防控工作中,我们也探索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做法,比如科研、疾控、医疗的协同配合机制,紧急状态下封锁管控机制,信息化数字技术的辅助支撑机制以及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等,都为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立下了汗马功劳。坚持问题导向、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针对这次疫情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才能有驾驭和解决复杂问题的底气和能力!试想,哪个国家、哪个政党、哪个政府,在巨大的灾难面前,能够如此展现自我检视的勇气?

科学的宏观调控,助推了中国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科学的宏观调控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运行的影响,宏观调控及时转向,一手抓防疫,一手抓经济建设,出台了一系列具有较高含金量的财政货币政策,力保防疫工作顺利推进,力保经济社会平稳运行。财政政策方面,疫情刚一发生,中央财政就及时向湖北拨付了第一批专项资金。截至目前,各级财政紧急拨付的防疫专项资金已超过1000亿元。对急需增加生产的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提供50%的财政贴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出台了密集的减税减负政策,调整了企业所得税政策,对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交通运输、生活服务、快递收派等行业,出台了免征增值税的措施。对于受到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出台了降低融资担保费、减税降费、社会减免等政策,着力缓解广大中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困难。货币政策方面,在保持总体稳健的前提下,灵活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针对防疫物资短缺和口罩、防护服告急的情况,国家在第一时间设立了3000亿元低成本的专项再贷款,对重点抗击疫情的企业提供精准的优惠资金支持,目前已经覆盖了近千家企业。中央政府加大了宏观政策调节力度,各级政府及时出台政策,在保障物资供应、恢复生产运营、扶持中小企业、保障就业民生等方面有力有效,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

疫情防控既是一次危机,也是一次大考。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时强调:“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我们完全有信心、有能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防控工作取得的成效,再次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不但向国人传递出战“疫”的必胜信心,更赢得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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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尚姝君(西安市经开第一中学政治教研组长,陕西省宋瑞宏名师工作室成员,2017年陕西省教学能手)

编辑:关中小伙

10、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税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近日,财税部门联合发布系列公告,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一系列聚焦疫情防控关键领域和重点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确保国家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让纳税人实实在在享受到相关税收优惠,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办税服务,是税务部门当前的首要任务。
为更好发挥税收支持疫情防控的职能作用,帮助纳税人准确掌握和及时适用各项税收政策,税务总局对新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形成了本指引,共涉及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四个方面12项政策。

一、支持防护救治


1.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支持物资供应


3.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4.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
5.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6.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
7.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

三、鼓励公益捐赠


8.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9.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10.无偿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11.扩大捐赠免税进口范围。

四、支持复工复产


12.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汇编


一、支持防护救治


1.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享受主体】
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
【优惠内容】
自2020年1月1日起,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
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
上述优惠政策适用的截止日期将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0号)

2.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享受主体】
取得单位发放的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的个人
【优惠内容】
自2020年1月1日起,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上述优惠政策适用的截止日期将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0号)

二、支持物资供应


3.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享受主体】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
【优惠内容】
自2020年1月1日起,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由省级及省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
上述优惠政策适用的截止日期将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适用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的,应当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政策依据】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号)

4.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
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服务的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
上述优惠政策适用的截止日期将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纳税人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的,可自主进行免税申报,无需办理有关免税备案手续,但应将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相应栏次。
纳税人按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或者作废原发票,再按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并开具普通发票。纳税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已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而未及时开具的,可以先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对应红字发票应当于相关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到期后1个月内完成开具。
纳税人已将适用免税政策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按照征税销售额、销售数量进行增值税申报的,可以选择更正当期申报或者在下期申报时调整。已征应予免征的增值税税款,可以予以退还或者抵减纳税人以后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
【政策依据】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号)

5.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
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的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上述优惠政策适用的截止日期将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纳税人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的,可自主进行免税申报,无需办理有关免税备案手续,但应将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相应栏次。
纳税人按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或者作废原发票,再按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并开具普通发票。纳税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已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而未及时开具的,可以先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对应红字发票应当于相关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到期后1个月内完成开具。
纳税人已将适用免税政策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按照征税销售额、销售数量进行增值税申报的,可以选择更正当期申报或者在下期申报时调整。已征应予免征的增值税税款,可以予以退还或者抵减纳税人以后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
【政策依据】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号)

6.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


【享受主体】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
【优惠内容】
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由省级及省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
上述优惠政策适用的截止日期将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适用一次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在优惠政策管理等方面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46号)的规定执行。企业在纳税申报时将相关情况填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行次。
【政策依据】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号)

7.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


【享受主体】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
【优惠内容】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
免税进口物资,可按照或比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7号,先登记放行,再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政策依据】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6号)

三、鼓励公益捐赠


8.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享受主体】
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对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行捐赠的企业和个人
【优惠内容】
自2020年1月1日起,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国家机关、公益性社会组织接受的捐赠,应专项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上述优惠政策适用的截止日期将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公益性社会组织”是指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企业享受规定的全额税前扣除政策的,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并将捐赠全额扣除情况填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相应行次。个人享受规定的全额税前扣除政策的,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9号)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依据】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号)

9.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享受主体】
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物品的企业和个人
【优惠内容】
自2020年1月1日起,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捐赠人凭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办理税前扣除事宜。
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接受的捐赠,应专项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上述优惠政策适用的截止日期将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企业享受规定的全额税前扣除政策的,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并将捐赠全额扣除情况填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相应行次。个人享受规定的全额税前扣除政策的,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9号)有关规定执行;在办理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填写《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时,应当在备注栏注明“直接捐赠”。
企业和个人取得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作为税前扣除依据自行留存备查。
【政策依据】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号)

10.无偿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享受主体】
无偿捐赠应对疫情货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优惠内容】
自2020年1月1日起,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上述优惠政策适用的截止日期将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纳税人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消费税优惠的,可自主进行免税申报,无需办理有关免税备案手续,但应将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相应栏次;在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相应栏次。
纳税人按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或者作废原发票,再按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并开具普通发票。纳税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已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而未及时开具的,可以先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对应红字发票应当于相关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到期后1个月内完成开具。
纳税人已将适用免税政策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按照征税销售额、销售数量进行增值税、消费税纳税申报的,可以选择更正当期申报或者在下期申报时调整。已征应予免征的增值税、消费税税款,可以予以退还或者分别抵减纳税人以后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款。
【政策依据】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号)

11.扩大捐赠免税进口范围


【享受主体】
防控疫情捐赠进口物资
【优惠内容】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适度扩大《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规定的免税进口范围,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1)进口物资增加试剂,消毒物品,防护用品,救护车、防疫车、消毒用车、应急指挥车。
(2)免税范围增加国内有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以及来华或在华的外国公民从境外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口并直接捐赠;境内加工贸易企业捐赠。捐赠物资应直接用于防控疫情且符合前述第(1)项或《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规定。
(3)受赠人增加省级民政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省级民政部门将指定的单位名单函告所在地直属海关及省级税务部门。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6号项下免税进口物资,已征收的应免税款予以退还。其中,已征税进口且尚未申报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可凭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增值税进项税额未抵扣证明》,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还已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手续;已申报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仅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还已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消费税手续。有关进口单位应在2020年9月30日前向海关办理退税手续。
免税进口物资,可按照或比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7号,先登记放行,再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政策依据】
(1)《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02号发布)
(2)《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6号)

四、支持复工复产


12.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


【享受主体】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
【优惠内容】
自2020年1月1日起,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按规定适用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的,应当在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适用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声明》。
【政策依据】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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