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专业分包纳税在哪里
1、建筑企业 分包项目时分包商怎么上税 ?
国家明文规定建筑业不允许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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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在建筑工程中实际上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或者说是违反国家规定的。更不用说什么缴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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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建筑业分包是现实存在的普遍现象,鄙人也经常分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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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税方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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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反映在账面上的,所有关于工程的发票只能由中标方提供。其缴税主体只能是中标方,而不能出现有分包方或其他单位。就是说这个税金表面上只能是中标方去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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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般分包商只要把现钱交给中标方,再由中标方出面统一开票。而分包商不用理会去税务局缴税的问题。本地的工程税是工程款的4.33%,不同的地方相差不是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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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由于缴税涉及到进项与出项的问题,建筑工程免不了出项,购买材料就是出项。所以很多的时候中标方需要分包方提供材料发票,而这个发票的付款人只能写中标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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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果分包商只提供人工则不需要提供发票给中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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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那么就涉及一个问题:中标方签订内部协议,该协议实质上是违规的,是不能让见光的,只能作为中标方与分包方双方的商议证明,完全建立在双方信任基础上。其作用只能是道义上的作用,而没有法律作用。在该协议中应该有对缴税问题的明确商定两个问题:分包方是否需要缴纳税金给中标方?分包方是否需要缴纳发票给中标方?分包方只需要按这个协议来操作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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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筑行业分包工程的纳税问题
按照新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已取消建筑施工企业总包单位代扣代缴营业税的规定,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分别纳税。总包单位营业额按减去分包单位营业额的差额计算,分包单位营业额就是分包单位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总包单位取得分包单位建筑业专用发票,可以作为计算营业税减项计算营业税。
3、建筑企业分包工程的纳税人是谁
给你举个例子:A公司是甲方即业主,B公司是建筑公司,C是专业分包公司。则合同应该是A和B签订建筑合同,B和C签订分包合同。那么B公司是开发票给A公司,则B公司是纳税人;C公司是开发票给B公司,则C公司为纳税人。
希望采纳,谢谢。。。
4、建筑劳务分包公司纳税 ?
交的
营业税
是100*0.03=3万。
交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按你自己
当地
的规定比率交的。各地不同。一般是营业税的7%和3%
总的营业
税金
及附加是:3.3%,交3.3万的税。
另外还要计算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
印花税是100*万三,为300元。
企业所得税,是终于企业所有情况考虑的,[这时太不好回答了。不过,一般是每季交企业所提税,关于此一项业务,你这个月就交上面说的几个税就行了
5、建筑工程分包和转包应如何纳税
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也就是说,在工程分包的情况下,总承包方应按合同总金额减去支付给分包方的价款后的余额计算并缴纳营业税,分包方应对分包方完成的分包金额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同时,按照规定,总承包方属于法定扣缴义务人。
在与分包商结算已完工工程价款时,总承包方还应根据与分包商结算的工程价款,计提营业税。
大型工程项目的建设往往涉及多个行政区域,营业税属于地方税。由于地方利益的竞争,分包工程的纳税地点有时成为税务实务的重点,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分包的,总承包方应当按照建筑业营业税纳税地点的规定,扣缴分包商、分包商应缴纳的营业税。
(5)建筑企业专业分包纳税在哪里扩展资料建筑工程上税需要准备的材料:
1、首先就是要和甲方协商好本次上税的数是多少,一般根据完成的工程量确定,之后就是要甲方给开具证明信,需要加盖甲方的公章。
2、其次就是到工程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要申请表,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要求加盖自己单位的公章。
3、需要到公司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一式三份,开具完成后需要及时到工程所在地地方税务局登录,否则有的地方当天登录不给办理业务。
4、准备公司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般在第一次上税时需要带原件,验证后以后就不需要了。
5、税务登记证也是必须携带的,第一次办理业务时需要携带原件,验证通过后就可以只带复印件了。
6、如果自己的公司已经在公司所在地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等,就需要公司所在地地方税务局出具证明,这样才能在工程所在地上税时给予免除。
6、“营改增”后建筑业总包与分包工程要如何开票缴税?
(1)分包人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则分包人向总包开具建筑业增值专用发票,总包可以抵扣进项税;(2)如果分包人是小规模纳税人,则分包人向总包只能开具建筑业增值普通发票,总包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3)如果分包人是个人,只能到当地税务部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总包只能抵扣3%;
(4)如果分包人是被挂靠的一般纳税人, 则总包应向被挂靠方支付工程结算款并向挂靠方索取建筑业增值专用发票。
7、建筑工程企业到外地承包工程,企业所得税在哪里交,需要给分包方代扣代缴吗
建筑工程企业凭机构所在地税务局开出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其企业所得税可以回机构所在地缴纳。
8、施工企业总包与分包的企业所得税怎么处理?
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8)建筑企业专业分包纳税在哪里扩展资料:
企业所得税处理的相关要求规定:
1、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2、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9、工程公司分包工程如何交税?
从2008年开始,总包方不再代扣代缴分包方的税费。因此分包方应该就分包的工程价款与价外费用之和交纳营业税,相应的还会涉及到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10、建筑工程分包如何计税
同一县(市、区)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第一条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建筑行业什么情况下可以选择简易征收呢?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