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公出国信息化设计
1、填写因公出国(境)申请表时需要注意些什么
(1)姓名:请填写与户口本、身份证相一致的姓名;
(2)出生地:请与户口本的出生地一致,注意出生地与籍贯的不同;
(3)请在表格上留下最容易找到您的联络方式,或者委托人的联络方式,因为出境事宜时
效性比较强,一旦不能及时沟通信息,恐耽误您的行程;
(4)护照等证件号及与护照相关的内容若在有效期内请认真填写,若无则不用填写;
(5)出访国别请按照出访时间的先后顺序详细填写,出访天数要与邀请信相一致,邀请人
及单位与邀请信相一致;
(6)出国/境类别:请标明与自已出访目的一致选项,若无合适选项可在下面空白处填写具体事宜。
(7)费用来源:费用代码说明在表格中间部位的右侧,若无合适选项可直接在空白处用文字说明;
(8)请根据邀请信填写出国(境)线路,出境路线应选择经济、合理、安全、近便的路线,
无邀请信的城市一般不得报销相关费用(合理的过境除外);
(9)请在申请表中将出访目的详细填写,以便于审核出访的必要性;
(10)申请表均需部门或单位外事主管签署意见;
(11)在表的下方申请本人需签名。
2、中小型企业的人力资源部(科)的各个职能描述和工作说明
500-3000人的中小型企业人力资源部
一、人力资源总监1名,人力资源经理1名,人力资源助理1名
招聘主管 1名 ,绩效考核主管1名,薪资福利主管1名,,员工培训与发展主管1名,培训专员1名,员工关系主管1名
二、人力资源部的工作职责
1、核心职能:作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选拔、配置、开发、考核和培养公司所需的各类人才,制订并实施各项薪酬福利政策及员工职业生涯计划,调动员工积极性,激发员工潜能,对公司持续长久发展负责。
2、工作职责:
制度建设与管理
制订公司中长期人才战略规划;
制订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总分公司人事管理权限与工作流程,组织、协调、监督制度和流程的落实;
核定公司年度人员需求计划、确定各机构年度人员编制计划;
定期进行市场薪酬水平调研,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指导、协助员工做好职业生涯规划。
3、机构管理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分支机构选点调研、人才储备、筹备设立等方面工作;
公司系统各级机构的设置、合并、更名、撤销等管理;
制订公司机构、部门和人员岗位职责;
公司及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考察、聘任、考核、交流与解聘管理;
监督、检查与指导分支机构人事部工作。
4、人事管理
员工招聘、入职、考核、调动、离职管理;
公司后备干部的选拔、考察、建档及培养;
公司干部和员工的人事档案、劳动合同管理;
协助组织各专业序列技术职务的考试与评聘;
提供各类人力资源数据分统计及析;
管理并组织实施公司员工的业绩考核工作。
5、薪酬福利管理
制订并监控公司系统薪酬成本的预算;
核定、发放总公司员工工资,核定分支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及人事、财务人员的工资;
制订公司员工福利政策并管理和实施;
6、培训发展管理
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制订与实施;
监督、指导总公司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的教育培训工作;
管理公司员工因公出国培训、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
制订公司年度教育培训经费的预算并进行管理和使用;
开发培训的人力资源和培训课程。
7、其他工作
制订公司员工手册;
定期进行员工满意度调查,开发沟通渠道;
协调有关政府部门、XX监管机关及业内单位关系;
联系高校、咨询机构,收集汇总并提供最新人力资源管理信息;
公司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
三、下一步工作设想:
1、完善组织机构:
完善公司的组织架构,确定和区分每个职能部门的权责,争取做到组织架构的科学适用,三年不再做大的调整,保证公司的运营在既有的组织架构中运行。
2、岗位职能分析:
完成公司各部门各职位的工作分析,为人才招募与评定薪资、绩效考核提供科学依据
3、人力日常工作:
完成日常人力资源招聘与配置
4、完善薪酬结构:
薪酬管理,完善员工薪资结构,实行科学公平的薪酬制度
5、增强企业凝聚力:
充分考虑员工福利,做好员工激励工作,建立内部升迁制度,做好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培养雇员主人翁精神和献身精神,增强企业凝聚力
6、建设绩效考核体系:
参考先进企业的绩效考评办法,实现绩效评价体系的完善与正常运行,并保证与薪资挂钩。从而提高绩效考核的权威性、有效性。
内部人才开发:
大力加强员工岗位知识、技能和素质培训,加大内部人才开发力度。
企业文化建设:
弘扬优秀的企业文化和企业传统,用优秀的文化感染人。
劳资关系协调:
做好人员流动率的控制与劳资关系、纠纷的预见与处理。既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又维护公司的形象和根本利益。
3、湖南兰天投资有限公司怎么样?
湖南兰天投资有限公司是2009-09-21在湖南省长沙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3599号廖家坪街道兰天汽车文化园。
湖南兰天投资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4301006940408905,企业法人汤国华,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湖南兰天投资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以自有资产从事房地产、汽车销售网点及维修网点的投资(以上经营范围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汽车零配件零售;品牌汽车、办公用品、办公家具、陶瓷、玻璃器皿、玻璃制品、日用百货、服装、电子产品、工艺品、土特产销售;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研学旅行教育创意;研学旅行策划与组织;体能拓展训练服务;广告发布服务、国内代理服务、制作服务;承办因公商务出国考察及相关交流服务和签证代理;广告设计;企业管理服务;家具、办公用品批发;翻译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图文制作;商业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科技信息咨询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摄影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P2P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非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在湖南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2032411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5000万以上 规模的企业中,共166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优秀。
湖南兰天投资有限公司对外投资41家公司,具有0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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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办理因公出国任务确认件手续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出访请示件(企业免请示件);
2、宁波市临时因公出国(境)人员呈报表;
3、中央等部门出具的任务批件、任务通知书;
4、在国外日程安排表、出访费用明细表。
(注:参加展览团组需提供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批复;参加培训团组需提供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复);
5、必要时提供相关材料。
5、请问企业因公出国考察(美国),并且邀请公务员同行,所需要准备的材料和审核流程....在线等!
出国商务考察是中国企业活动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商务活动,从广义上来讲,出国商务考察还应包含:奖励旅游,对口访问等活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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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因私护照的团组,由客户提交办理签证的各项资料,由操作人员统一办理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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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因公出国申请的费用超过包干的标准怎么办
公出国申请的费用超过包干的标准,费用则需自理。
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行[2013]516号
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外事局:
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要求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我们对《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财行〔2001〕73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请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办法》基本原则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规定,并于2014年2月1日前报送财政部备案。边境地区有频繁出国任务的,由所在省、自治区财政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并于2014年4月1日前报送财政部备案。
财政部 外交部
2013年12月20日
附件: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加强预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政军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因公组派临时代表团组的省部级以下(含省部级)出国人员(以下简称出国人员)。
第三条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因公组派临时出国团组应当坚持强化预算约束、优化经费结构、厉行勤俭节约、讲求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规模,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
第二章预算管理和计划管理
第四条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的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经费总额,科学合理地安排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
(二)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预算硬约束,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在核定的年度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内,务实高效、精简节约地安排因公临时出国活动,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访团组。确有特殊需要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五条出访团组实行计划审批管理,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认真贯彻中央有关外事管理规定,科学制订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认真履行因公临时出国计划报批制度,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团组人数、国家数和在外停留天数,正确执行限量管理规定。组团单位和派出单位要明确责任,谁派出、谁负责。
(二)因公临时出国应当坚持因事定人的原则,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
(三)各级外事部门应当加强因公临时出国计划的审核审批管理,严格把关,对违反规定、不适合成行的团组予以调整或者取消。驻外使馆答复国内因公临时出国征求意见时,应当严格履行把关职责。
第六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出国经费的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不得擅自突破,严禁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严禁向同级机关、下级机关、下属单位、企业、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转嫁出访费用。
第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建立因公临时出国计划与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出访团组应当事先填报《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见附1),由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分别出具审签意见,明确审核责任。出国任务、出国经费预算未通过审核的,不得安排出访团组。
第三章经费管理
第八条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国际旅费,是指出境口岸至入境口岸旅费。
国外城市间交通费,是指为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发生的,在出访国家的城市与城市之间的交通费用。
住宿费是指出国人员在国外发生的住宿费用。
伙食费是指出国人员在国外期间的日常伙食费用。
公杂费是指出国人员在国外期间的市内交通、邮电、办公用品、必要的小费等费用。
其他费用主要是指出国签证费用、必需的保险费用、防疫费用、国际会议注册费用等。
第九条国际旅费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出国人员应当优先选择由我国航空公司运营的国际航线,由于航班衔接等原因确需选择外国航空公司航线的,应当事先报经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或以过境名义变相增加出访国家和时间。
(二)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选择优惠票价,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
(三)因公临时出国购买机票,须经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机票款由本单位通过公务卡、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不得以现金支付。单位财务部门应当根据《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等有效票据注明的金额予以报销。
(四)出国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交通工具,不得乘坐民航包机或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
(五)省部级人员可以乘坐飞机头等舱、轮船一等舱、火车高级软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商务座;司局级人员可以乘坐飞机公务舱、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一等座;其他人员均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二等座。所乘交通工具舱位等级划分与以上不一致的,可乘坐同等水平的舱位。所乘交通工具未设置上述规定中本级别人员可乘坐舱位等级的,应乘坐低一等级舱位。上述人员发生的国际旅费据实报销。
(六)出国人员乘坐国际列车,国内段按国内差旅费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外段超过6小时以上的按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12美元。
第十条出国人员根据出访任务需要在一个国家城市间往来,应当事先在出国计划中列明,并报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批准。未列入出国计划、未经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批准的,不得在国外城市间往来。出国人员的旅程必须按照批准的计划执行,其城市间交通费凭有效原始票据据实报销。
第十一条 住宿费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出国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住宿,省部级人员可安排普通套房,住宿费据实报销;厅局级及以下人员安排标准间,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之内予以报销。
(二)参加国际会议等的出国人员,原则上应当按照住宿费标准执行。如对方组织单位指定或推荐酒店,应当严格把关,通过询价方式从紧安排,超出费用标准的,须事先报经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批准。经批准,住宿费可据实报销。
第十二条伙食费和公杂费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出国人员伙食费、公杂费可以按规定的标准发给个人包干使用。包干天数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
(二)根据工作需要和特点,不宜个人包干的出访团组,其伙食费和公杂费由出访团组统一掌握,包干使用。
(三)外方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提供伙食费和公杂费接待我代表团组的,出国人员不再领取伙食费和公杂费。
(四)出访用餐应当勤俭节约,不上高档菜肴和酒水,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
第十三条出访团组对外原则上不搞宴请,确需宴请的,应当连同出国计划一并报批,宴请标准按照所在国家一人一天的伙食费标准掌握。
出访团组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等外交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一律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
第十四条出访团组在国外期间,收授礼品应当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不对外赠送礼品,确有必要赠送的,应当事先报经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按照厉行节俭的原则,选择具有民族特色的纪念品、传统手工艺品和实用物品,朴素大方,不求奢华。
出访团组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等外交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互赠礼品或纪念品。
第十五条出国签证费用、防疫费用、国际会议注册费用等凭有效原始票据据实报销。根据到访国要求,出国人员必须购买保险的,应当事先报经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批准后,按照到访国驻华使领馆要求购买,凭有效原始票据据实报销。
第十六条出国人员回国报销费用时,须凭有效票据填报有团组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国外费用报销单(具体表格由各单位制定)。各种报销凭证须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等,并由经办人签字。
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财务报销审批的具体规定,加强对因公临时出国团组的经费核销管理。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当对因公临时出国团组提交的出国任务批件、护照(包括签证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及有效费用明细票据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按照批准的出国团组人员、天数、路线、经费预算及开支标准核销经费,不得核销与出访任务无关的开支。
第十七条中央各部门根据出国经费预算,结合实际购汇需求,自主核定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购汇数额,通过财政部批准的人民币资金账户,向外汇指定银行购买外汇。
省级财政部门根据本级各部门和下级财政部门的申请,自主核定本地区购汇数额,并确定一家外汇指定银行具体办理购汇手续。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除涉密内容和事项外,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的预决算应当按照预决算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九条各级外事、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因公临时出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联合检查。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应当对各部门各单位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因公临时出国团组内部监督检查机制,每半年向同级外事、财政部门报送本部门本单位因公临时出国经费使用情况。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绩效评价,切实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二十条组团单位应当采取集中形式,对团组全体人员进行行前财经纪律教育。对出国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相关开支一律不予报销外,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一)违规扩大出国经费开支范围的;
(二)擅自提高经费开支标准的;
(三)虚报团组级别、人数、国家数、天数等,套取出国经费的;
(四)使用虚假发票报销出国费用的;
(五)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五章附 则
第二十一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因公临时赴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二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规定,报财政部备案。边境地区有频繁出国任务的,其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由所在省、自治区财政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二十三条对与我新建交或未建交国家,相关经费开支标准暂按照经济水平相近的邻国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财政部、外交部根据出访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物价等变动情况,对相关经费开支标准适时调整。
第二十五条国有企业和其他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财政部、外交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1〕73号)和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加强因公出国机票管理的通知》(财外字〔1998〕283号)同时废止。
7、企业人才战略与激励制度怎么写?
人才战略
企业的快速发展离不开人才队伍的建设,微得利公司是一家重视并以人力资源制胜的企业,我们相信公司市场的拓展速度取决于人才产生的多寡。因此我们把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管理、人才储备管理作为重点工作,以让每一位员工清晰并量化自己在微得利的短、中、长期发展的目标与方向。微得利通过引入市场导向,并高于市场导向的人才价值定位系统,不拘一格地以品格选人为基础,竞争及能力练人为方式,清晰并量化员工发展途径及标准。
员工靠能力来获得晋升,公司以发展来留人,我们相信我们强大的人力资源及人才开发管理运作体系是微得利的致胜之道。
激励制度
微得利确定企业希望员工达到的目标并量化,明确员工的工作职责,实行科学的收入与考核挂钩指标,奖优罚劣。微得利的企业目标与员工发展相结合,从员工自我实现、受人尊重等方面对员工进行激励,有效地激发员工无限的工作热忱和绩效潜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