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经济和信息化
1、经济和信息化局的性质和职能是什么
(一)拟订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全省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及中长期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监测、分析全省经济运行态势,调节日常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原材料的产运需衔接和紧急调度;制定下达年度发用电量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工业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相关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工业经济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规划重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推进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
(1)南靖经济和信息化扩展资料:
职责调整:
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业行业管理和信息化有关职责划给工业和信息化部,具体包括:
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订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
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的拟订及组织实施;
组织领导和协调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编制国家重大技术装备规划,协调相关政策;工业日常运行监测;工业、通信业的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对中小企业的指导和扶持;
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稀土行业发展、盐业行政管理、国家医药储备管理的工作,管理国家烟草专卖局的职责。
2、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什么性质的单位?待遇怎么样?
行政机关,负责当地工业发展和信息化建设。但其内部可能分为不同类型的编制。其中公务员编制与其他本地区同级别公务员待遇一致,事业编制依据该机关内部的财务状况差距很大。
3、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做什么的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经济运行调节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拟订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
(二)负责推进全市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拟订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协调工业区、信息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发展等重大问题;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计划,统筹市财政用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项目建设专项资金。
(三)负责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信息引导,调节日常经济运行;拟订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调控政策执行效果,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培育发展打企业的政策措施;负责救灾物资应急生产有关工作。
(四)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工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培育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企业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推广工作;协调相关产学研合作创新;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重大技术攻关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五)负责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申报、核准、备案企业技术改造(含利用外资)项目;负责中央和市财政有关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和督查工作;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负责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和再创新。
(六)综合协调全市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负责工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新能源推广应用工作,拟订相关的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工作,核准节能产品认定;负责全市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和监督管理。
(七)负责全市电力运行管理;监测电力运行状况,协调电力供需、电网运行有关问题;监督指导电力调度;负责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有序用电,协调处置打面积停电事故;负责热点联产、集中供热改造建设初评;负责资源综合利用机组和新能源发电项目初审;参与全市能源重大建设项目的相关工作。
(八)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产业企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工作;拟订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工业设计与创意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导企业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工业设计产业等新兴产业发展。
(九)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市场拓展和合作交流;负责推进企业开展技术引进、国际化经营;协调推进“品牌、标准、专利”建设;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交流。
(十)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规划和相关政策;协调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产业信息发布和相关行业准入许可事项;推进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指导机械冶金企业、轻工建材、纺织服装、化工医药等行业管理办公室工作;指导和管理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十一)协调、指导和服务企业发展工作;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扶持和监管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业务;指导促进中小企业合作交流和市场拓展;负责国家、省、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工作;指导企业现代管理和管理创新;负责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素质提升和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协调企业治乱减负工作。
(十二)负责系统整合、统筹推进智慧城市相关重大基础建设;负责协调推进智慧城市相关重大应用系统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拟订全市信息化工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全市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推进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工业化促进信息化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的市场监管和服务能力建设;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电子商务和社会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
(十三)协调全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负责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协调和管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承担市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组织信息安全检查、风险评估工作。
(十四)按照规定权限、统筹规划、管理全市信息网络基础与公共信息服务设施建设;组织推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等“多网”融合发展;推进全市政务和社会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指导通信行业发展相关工作;承担互联网行业属地管理相关职能;协助网络社会综合监管体系建设。
(十五)协调和管理市国防科技工业;拟订有关发展国防科技工业的扶持政策;配合做好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和军品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军民结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建设;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生产经销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4、经济和信息化局的职能是什么?
经济信息化局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主要职能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民经济运行和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工业方面的行业发展管理政策和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订本区工业经济行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监测、分析国民经济运行态势;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
(二)宏观管理和指导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规范企业行为规则;负责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企业改革方针、政策和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指导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指导国有企业的管理、扭亏,协调国有企业减轻负担;协调指导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运营。
(三)指导企业技术工作,协助编制企业技术进步的中、长期规划,组织和实施年度技术改造投资和技术引进、消化吸收以及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推广工作;负责工业企业科技开发和对外科技交流合作工作,指导工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的调整和企业设备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
(四)负责统筹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协调指导经济社会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组织协调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统筹推进电子政务;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五)指导工业、商贸企业生产质量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指导工业、相关生产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煤炭、电力、油品等重要物资供应,负责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应急物资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业管理及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协调烟草工业生产和专营管理。
(六)检查督促有关单位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做好服务基层和联系点工作。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数据技术标准;协调经济社会数据资源的组织管理;指导推进社会经济各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八)贯彻执行国家、省、肇庆市有关科学技术工作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我区科技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区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级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九)组织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及实施;管理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类科技示范推广基地的建设;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组织实施深化产学研合作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区、镇(街道)、企业党政领导推动科技进步的实绩考核工作。
(十)负责本级科技经费及上级下拨我区各项科技专项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投入及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
(十一)负责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拟订科技服务业规划,促进科技咨询、科技评估等科技服务机构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负责促进民营科技工作;制订负责科技宣传和科技统计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制订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规划;参与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重大问题的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负责专利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专利优惠政策和措施;指导专利中介机构工作,指导企业专利工作;组织重大专利技术实施;负责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区直各部门和各镇(街道)、企业的科技与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5、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干什么的
机构职责
(一)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建设。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工业、通信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通信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推进工业、通信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九)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统筹推进国家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一)统筹规划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依法监督管理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电信业务资费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通信资源的分配管理及国际协调,推进电信普遍服务,保障重要通信。
(十二)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卫星轨道位置的协调和管理,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三)承担通信网络安全及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和国家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四)开展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代表国家参加相关国际组织。
(十五)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