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非爆破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1、拆除资质取消以后拆除需要什么资质
取消了就不需要这方面的资质了,只要公安部有相关手续就行。
2、2015年资质标准取消了建筑物爆破拆除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以后招标用什么资质去投标还是不用资质了?
这个只能等住建部出台新政策的时候才知道了,爆破拆除是特种行业,应该很快出台政策的。
3、2014年最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把爆破与拆除专业承包资质取消了,这个资质现在什么情况
15年1月1日建设部已经出具新资质标准了,但只是个大概,资质标准细则还得等,好像是有文件的!爆破拆除有可能包括在哪一项专业承包里了。
4、建筑物非爆破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哪年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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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谁知道百度文库中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与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区别
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一、企业资产与收入
1.注册资本600万元以上。
2.净资产720万元以上。
3.近三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00万元以上。
4.具有钻孔机、风镐、空压机、发电机、测震仪、全站仪等施工及检测设备。
二、企业主要人员
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工程或经济序列高级职称。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
3.工程序列的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结构专业人员不少于4人。
三、企业工程业绩
近五年独立承担过下列2项中的1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未发生安全事故。
1.机械及人工方式拆除高度18米以上建筑物、构筑物2座;
2.累计拆除50万平方米以上建筑物、构筑物。
二级资质标准:
一、企业资产
1.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
2.具有钻孔机、风镐、空压机、发电机、测震仪、全站仪等施工及检测设备。
二、企业主要人员
1.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
3.工程序列的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结构专业人员不少于2人。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拆除工程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以机械及人工方式拆除高度20米以下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施工。
6、《房屋拆迁专业承包资质》与〈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这两个资质是什么关系,分别可以承接什么业务
房屋拆迁只能做房屋的拆除,而不能使用爆破方式。
爆破与拆除工程则包括房屋拆迁资质能做的工程外,还能使用爆破方式拆除一般机械无法拆除的构筑物。
7、房屋拆除企业需要办理承包工程资质证书吗
凡在中心城区从事城市房屋拆除施工的拆除企业,必须取得《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内资质》、《安全生容产许可证》。而这些在从事城市房屋拆除施工的拆除企业,也必须持相关材料到市房产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办法》要求拆除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房屋拆除施工业务培训,并取得《拆除企业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未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拆除企业不得在中心城区承揽城市房屋拆除施工业务,并将其记录于企业信用档案,作为《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延续、升级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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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拆除资质》取消以后再拆除需要什么资质?
房屋拆除资质已经取消,只要公安部有相关手续就行。
对于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被取消的土石方、混凝土预制构件、电梯安装、金属门窗、预应力、无损检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等7个专业承包资质,在相应专业工程承发包过程中,不再作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进行专业工程分包时。
应将上述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且取得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另外,爆破与拆除作业按工程性质由具有相应资质类别的企业承担。按原标准取得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仍可在其专业承包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接相应工程,截止时间是2016年底。
对于原标准中并入了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高耸构筑物、电信、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堤防、水工大坝、水工隧洞、火电设备安装、炉窑、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管道、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12个专业承包资质。
在相应工程承发包过程中,可按工程性质和规模由具有相应类别和等级的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其中,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由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承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车站建筑由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承担。
(8)建筑物非爆破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扩展资料:
取消了原建设部资质标准中的土石方、混凝土预制构件、电梯安装、金属门窗、预应力、无损检测、体育场地设施、爆破与拆除等八个专业承包资质。
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简政放权,促进建筑业发展,现就建筑业企业资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取消《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中关于国家级工法、专利、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等考核指标要求。对于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不再考核上述指标。
二、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
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以及《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限制。
三、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修改为:可承担各类钢结构工程的施工。
四、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规定的资质换证调整为简单换证,资质许可机关取消对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指标的考核。
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确定的审批权限以及建市[2015]20号文件规定的对应换证类别和等级要求,持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到资质许可机关直接申请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具体换证要求另行通知)。
将过渡期调整至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
五、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第二十八条“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含一级升特级)、资质增项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对其既有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要求的资产和主要人员是否满足标准要求进行检查”的规定。
取消第四十二条关于“企业最多只能选择5个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换证,超过5个类别的其他专业承包资质按资质增项要求提出申请”的规定。
六、劳务分包(脚手架作业分包和模板作业分包除外)企业资质暂不换证。
各地要认真组织好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适时对本地区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是否满足资质标准条件进行动态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