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物信息化
1、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第一批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审机构有哪家?
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凭借公司多年的业务积淀成功入选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第一批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审机构。联合智业将在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的领导下,积极参与西藏自治区的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评审工作。
2、贵州省工业固体废弃物 综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干什么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贵州省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建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中心定位
贵州省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的循环经济,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模式的变革,从根本上减轻环境污染的有效途径、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是以人为本、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本质要求。为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将各种废弃堆积的工业固体废弃物经过“技术研究中心”的研究、试验、开发、成果转化,为企业提供开展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的技术支撑。
组成架构
“技术研究中心”下设管理专家委员、技术专家委员会、综合办公室、研发部、成果转化部、检测实验中心和信息交流中心。 (1)综合办公室:负责处理中心的日常事务。 (2)研发部:工业废渣综合利用和建材节能技术及装备研发团队。 (3)检测试验中心:下设6个专业实验室。 (4)成果转化部:工业废弃物的中试与成果转化和工程化。研发基地有7条中试试验生产线。 (5)信息交流中心:(贵州固废网)。
中心组建方式
以贵州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为依托,利用现有的科研条件、人才等综合优势和基础条件,利用该单位提供行政保障和后勤服务等便利条件。 管理专家委员会负责制定技术研究中心发展规划和战略,指导机构建设、人才引进,行业间、企业间的合作开发等。 技术专家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审议有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开发工作计划、评价工程试验方案、提供技术经济咨询及市场信息等。 “技术研究中心”为二级法人单位,实行主任负责制,建立专门账户,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设立主任1名,副主任3名。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中心”的日常事务和运行管理。
承担单位概况
贵州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成立于1958年,是集建筑材料和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的科学研究、产品开发、工程咨询与设计、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城市规划编制、行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行业信息网络和技术服务为一体改制的国有科研设计单位,现隶属于贵州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领导,2009年行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职能划归省质监局。 贵州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地处贵阳市南明区沙冲南路13号,占地面积26亩,拥有办公、科研及生产用房近10000㎡,资产1200万元。贵州省工业废渣综合利用研发测试中心、咨询设计分院、研发基地(中试厂)、党办、院办、总工办、及服务中心等机构和部门。全院在册职工总人数现为112人,其中: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4人,各类高级职务14人,中级职务25人,初级职务38人,占在册职工总人数的72.3%;拥有国家注册建筑、结构、咨询、监理工程师共15人。 贵州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现持有建设部颁发的建材行业(新型建材)甲级、贵州省建设厅颁发的建材行业(民用建筑、工业建筑构筑物)乙级工程设计证书,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全面质量管理达标合格证书;国家发改委颁发的甲级工程咨询资格证书。 多年来,贵州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为贵州省建材工业发展和工业废渣综合利用做出了重要贡献。我院已完成科研项目 120项,其中有二十多项获得省科技进步奖。许多科技成果已经过其的精心设计进入市场推广转化为生产力,为企业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特别是对辊机等多项机械设备研发成果已被国内100多家企业采用并应用于生产。90年代后完成的各类工程咨询和设计项目300余项,其中:获贵州省优秀工程设计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获贵州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三等奖2项,有数条1000t/d、1500 t/d、2000 t/d、2500 t/d等新型干法窑水泥生产线;数十条年产4000、6000、12000万块标砖等的新型墙材生产线也已建成达标、达产,在国内同行业中享有较高知名度。 近几年来贵州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提出了“以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为龙头、与企业联合开发拓宽市场、以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为后盾的发展策略,以此拉动贵州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科研、设计和质检工作”。这个策略的核心内容是:坚持走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的道路,特别是加大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产品、装备和技术的力度,从而使我院科研和设计工作走上新的台阶;同时发挥贵州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在传统领域和行业中的优势,采取市场开拓与基础建设并举的策略,使科研、设计和质检工作实现新的突破。 科研基础条件改善后,贵州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又及时地调整政策,加强科研团队建设,从各部门抽调技术骨干组建了一支专门的研究队伍,同时新进了7名硕士研究生进行补充,同时送3名在职科研骨干攻读工学硕士,由院承担工资和提供配套科研经费。2009年贵州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继2008在全省56家省属科研院所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报的角逐中以并列第二获得省科技厅400万元创新能力建设(平台建设)支助后,2009又获得省科技厅创新能力团队建设专项资金支持,为贵州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实现以产品开发为龙头带动全院经济快速发展的战略又向前迈出了一步,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科研平台建设
贵州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这几年由于重视科研平台建设,是省属科研院所中获得科研经费投入最多院所之一。 2006年制定了《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发展规划》,根据“规划”建材提出了建设《贵州省工业废渣综合利用研发检测平台项目》,计划建设六个专业研究检测实验室,一个研发基地,一个信息交流中心。2007年3月贵州省建材院正式成立贵州省工业废渣综合利用研发检测中心。重点解决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急待解决的粉煤灰、煤矸石、磷渣、磷石膏、硫石膏、金尾矿、电石渣、赤泥和锰渣等工业废弃物的规模化综合利用问题,提高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和利用水平,改善环境,促进我省循环经济的发展和可持续战略的发展。 在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的大力支持下,投资八百万元,经过近四年的努力,贵州省建材院目前已基本建成建筑节能研究检测室、材料放射性研究检测实验室、材料岩相分析研究室、理化性能研究检测室、混凝土及制品测试研究室、粉磨实验室等六个专业实验室。 研发基地的七条中试线,即粉煤灰陶粒试验线、振动成型砌块标砖试验线、静压成型标砖试验线、湿塑成型烧结砖试验线、炒制粉体试验线、年产2000吨复配中试试验线及年产2000吨水泥助磨剂中试试验线于2011年6月全部建成。 贵州省建材院为省经信委建设了贵州大宗固体废弃物网络交流服务平台(贵州省固废网),宣传、发布、有关政策、交流各种信息,加强同省内外的协会、相关网站的密切联系,为社会、企业和科研单位提供各种服务,同时建立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数据库。 2010年8月份贵州省建材院2600平米的研发大楼破土动工,计划2011年4月竣工,实验室全部完成后将极大地提高贵州省建材院科技创新能力和工业废渣综合利用开发能力。
研究方向
针对贵州省大宗固体废弃物粉煤灰、磷石膏、脱硫石膏、磷渣、赤泥、电石渣、煤矸石、铁合金渣、锰渣、硫酸渣、钡渣、镁渣、黄金尾矿等开展研究,生产节能、保温、低碳的新型建筑材料产品及生产工艺技术研究及推广。 重点开展: 1、利用赤泥生产陶粒、道路转、广场砖等研究; 2、利用电解锰渣和烧结锰渣研究轻质、节能、保温墙材; 3、利用磷渣、磷石膏、脱硫石膏制备自保温砌块复合墙体研究; 4、是利用高炉重矿渣生产新型建筑材料及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 5、利用金尾矿开发生产新型建筑节能墙体材料及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 6、利用汞矿渣开发生产新型建筑节能墙体材料及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 7、利用铅锌矿渣开发生产新型建筑节能墙体材料及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 8、利用城市垃圾和淤泥开发生产新型建筑节能墙体材料及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
3、医疗废物收运系统有什么优势?
惠州翼思维在基来于物联网技术的医源疗废物回收管理平台,可以实现了对医疗废物从“产生”到“焚烧”的整个生命周期的监控跟踪管理。系统通过对医废的产生、收集、运送、入库、出库、运输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管理,从而有效规范了医废内部管理流程,规范了医废的电子报表台账,实现了医废的可追溯。帮助院方和监管部门及时、真实、准确、可视地掌握医废信息的动态,实现医废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做到预防为主、防控结合,预防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统计出医疗废物操作人员的工作量,包括报警信息、异常数据量、医院管理人员可以根据统计信息对医疗废物操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
4、鄂尔多斯市环科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鄂尔多斯市环科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04月21日,主要经营回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答工业固体废物(不含危化品)的综合利用开发、设计咨询、技术转让,工业固体废物(不含危化品)信息化服务等。
法定代表人:王力
成立时间:2010-04-21
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15270200000408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1130)
公司地址:伊旗乌兰木伦镇上湾煤制油2-2-201室
5、建筑垃圾处理优惠政策有哪些,国家对再生建筑垃圾的
相关国家政策
2015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正式发布。《意见》要求,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循环高效使用,推动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加快建立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体系,提高全社会资源产出率。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将“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水平”列为2014年工作要点,要研究制定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相关政策文件,指导各地开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启动试点示范,推动相关技术、产品、设备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发展。
2014年2月19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和《“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部署,全面推进节能减排科技工作,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了《2014-2015年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方案》,将“建筑垃圾处理和再生利用技术设备”列为“节能减排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重点任务。
2014年12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重要资源循环利用工程(技术推广及装备产业化)实施方案》,要求“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到2017年,在共伴生矿产资源、尾矿、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赤泥、建筑废物等领域研发60-70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装备,推广50-60项先进适用技术、装备”。
“研发建(构)筑物的拆除技术、建筑废物的分类与再生骨料处理技术、建筑废物资源化再生关键装备、新型再生建筑材料应用技术工艺。推广再生混凝土及其制品制备关键技术、再生混凝土及其制品施工关键技术、再生无机料在道路工程中的应用技术”。针对建筑废弃物研发回收利用成套设备,推广应用建筑垃圾、道路沥青处理及利用设备。
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将“全面推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列为2015年工作要点,要编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先进技术与装备目录、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
2015年3月1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文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选项范围:节能、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项目,重大环境治理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中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项目;
其中,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示范项目作为循环经济示范内容和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成为节能、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项目之一。补助标准:原则上按东、中、西部地区分别不超过8%、10%、12%,且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上限为1000万元。
2015年4月14日,为贯彻落实《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国发[2013]5号),扎实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2015年循环经济推进计划》。文件要求,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
研究起草《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方案》;开展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省建设工作;鼓励各地探索多种形式市场化运作机制,创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领域投融资模式。
(5)废弃物信息化扩展资料
处理方法
(1)利用废弃建筑混凝土和废弃砖石生产粗细骨料,可用于生产相应强度等级的混凝土、砂浆或制备诸如砌块、墙板、地砖等建材制品。粗细骨料添加固化类材料后,也可用于公路路面基层。
(2)利用废砖瓦生产骨料,可用于生产再生砖、砌块、墙板、地砖等建材制品。
(3)渣土可用于筑路施工、桩基填料、地基基础等。
(4)对于废弃木材类建筑垃圾,尚未明显破坏的木材可以直接再用于重建建筑,破损严重的
木质构件可作为木质再生板材的原材料或造纸等。
(5)废弃路面沥青混合料可按适当比例直接用于再生沥青混凝土。
(6)废弃道路混凝土可加工成再生骨料用于配制再生混凝土。
(7)废钢材、废钢筋及其他废金属材料可直接再利用或回炉加工。
(8)废玻璃、废塑料、废陶瓷等建筑垃圾视情况区别利用。
参考资料:网络-建筑垃圾
6、什么是智慧环卫?- 智慧环卫管理平台-上海开华
通过手机APP和电脑后台,实时查看工人的位置公布,对工人及车辆的出勤数量、到岗情况一目了然。
7、新固废法解读
新固废法在原有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国务院发展改革主管部门的基础上,增加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等主管部门,并明确其应当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
定期发布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组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以从根本上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减少工业固体废物堆存量和危害性。
围绕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合理配置不同部门的管理责权,形成分工明确,相互衔接,充分协作的联合工作机制十分必要。除国务院生态环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外,国务院科学技术,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领域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7)废弃物信息化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强化对建筑垃圾、污泥、废弃电子产品和生活垃圾的监管,细化了工程施工单位对建筑垃圾的管理义务。
新增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和污泥处理单位对污泥处理的义务,确立了电子电器等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增加了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行政拘留的处罚措施。
8、建筑垃圾的近期相关国家政策
据统计,中国每年产生超过4亿吨生活垃圾。如果算上建筑垃圾,这个数字将超过30亿吨。建筑垃圾是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建筑物过程中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淤泥及其他废弃物的总称,目前也是我国城市单一品种排放数量最大、最集中的固体垃圾。
在建筑垃圾治理体系中,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一直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修订后的《固废法》要求政府制定包括源头减量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后,住建部很快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意见》)中提出了“2020年年底,各地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初步建立”的近期工作目标,并围绕施工现场这一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的主战场制定了《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指导手册(试行)》(下简称《手册》)。
结合2018年以来的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经验,新政围绕存量治理与增量控制双管齐下,旨在有效减少工程全寿命期的建筑垃圾排放。
1、建筑垃圾存量治理
当前,我国存量建筑垃圾已达200余亿吨,建筑垃圾“围城”、“堆山”、“填河”等现象愈演愈烈。对占用公共用地、影响城市环境的存量建筑垃圾进行消纳治理,是建筑垃圾减量化的当务之急。
消纳治理即确保建筑垃圾被倾倒至指定场所,而非倾倒、抛撒或堆放于其他场所。相应的,《手册》从施工现场端予以了规范:出场建筑垃圾应运往符合要求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或消纳场所。针对消纳治理基础设施状况,修订后的《固废法》也要求政府做好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工作。此外,地方政策还因地制宜设置了弹性要求,如《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意见》明确:对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现存的渣土堆,短期内不能清理的,各地应在安全加固、地形整理基础上进行绿化。
在加快建筑垃圾消纳治理的同时,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开发和再利用体系也是存量治理的路径之一。建筑垃圾并非“一无是处”,其中的许多废弃物经分拣、剔除或粉碎后可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如砖、瓦可重复使用,且废砖、碎瓦可作为再生骨料。
为提高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率,《意见》明确:施工单位应充分利用混凝土、钢筋、模板、珍珠岩保温材料等余料,在满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求加工制作成各类工程材料,实行循环利用。事实上,施工单位在地形整理、工程填垫等环节合理利用建筑垃圾,能够直接实现就地减量。当然,《意见》也对不具备就地利用条件的施工现场做出规定,要求其按规定及时转运到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进行资源化处置和再利用。
2、建筑垃圾增量控制
为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意见》要求各参建主体积极开展绿色策划、实施绿色设计、推广绿色施工,在工程建设全周期控制建筑垃圾增量。
绿色策划即在项目构成和总体设想中推动建筑垃圾增量控制常态化。从建造方式看,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以及全装修交付等建设方式的应用能够减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产生,也是建筑行业现代化的必经之路;从建造用材看,可再生、可循环利用的绿色建材和施工周转工具能够提高建材利用效率,是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的长远选择。另外,为减少因施工质量、“错漏碰缺”等原因造成的返工而浪费建筑材料、产生建筑垃圾,《意见》还鼓励建设单位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技术在工程设计和施工中的应用,并创新组织模式加强设计与施工的深度协同。
绿色设计即在工程设计中为建筑垃圾增量控制提供体系化依据。《意见》一方面要求设计单位推进功能模块和部品构件标准化,通过细节的统一化、系列化、通用化、组合化、模块化避免或减少施工过程中拆改、变更产生建筑垃圾;另一方面要求设计单位深化设计,保证设计深度满足施工需要,减少施工过程设计变更。
绿色施工即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将建筑垃圾增量控制落到实处。为落实各方建筑垃圾减量化责任,《意见》要求施工单位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源头减量措施包括设计深化、施工组织优化、永临结合、临时设施和周转材料重复利用、施工过程管控等)、分类收集与存放、就地处置、排放控制等方面采取相应措施;也引导各参建主体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管理措施,应用技术力量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其中,围绕《意见》提出的“鼓励以末端处置为导向对建筑垃圾进行细化分类”,《手册》也制定了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分类收集与存放细则,这也将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以及垃圾分类提供助力。另外,《手册》还从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的编制、源头减量、就地处置、排放控制等维度进行了部署。
存量治理与增量控制齐头并进,方能够做好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促进绿色建造和建筑业转型升级。在此基础上,建筑垃圾治理体系也应加紧完善:通过在建筑垃圾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处置管理全周期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我国建筑垃圾治理能力才能得到整体提升,建筑业也将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做出应有贡献。
9、废弃物物流
废弃物物流是社会物流。
企业物流:企业物流是指企业内部的物品实体流通版.而社会物流:是企业外部的物流活权动的总称,即指超越一家一户的以一个社会为范畴面向社会为目的物流。物品在整个社会甚至全球流通.
社会物流研究再生产过程中随之发生的物流活动,研究国民经济中物流活动,研究如何形成服务于社会、面向社会又在社会环境中运行的物流,研究社会中物流体系结构和运行,因此带有综观和广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