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信息化资金申报表
1、专项资金申报一般都需要哪些资料呀,急急急
申报专项资金所需要的资料,你可以在申报文化创意发展项目专项资金的申报指南上看到的,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的资料准备就好了,关于申报指南你可以去专项资金发布机构或者是一融网,专业的专项资金申报机构看到。
2、重庆市工业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条件及扶持支持额度?
支持额度:
最高500万
申报条件:
1、企业从事以下研究:大数据智能化产业发展、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提升、企业技术改造、战略新兴产业、补齐产业生态建设短板、工业绿色发展、精品制造、企业做大做强等方向;
2、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请问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有省经济信息技术服务中心这个单位吗?”上网搜一下不就知道了。
4、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怎么样?
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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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金明细表怎么做
资金使用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区(市)分中心水利数据收集整编与入库
概算金额(批复文号):××万(穗信息化办〔××〕××号)
中标单位(承建单位):××公司
监理单位:××公司
合同金额:××万 签订日期:××年×月×日
备注:如一个合同包含水利数据收集整编与入库与水利工程测量两个项目,在此处说明,并说明其中水利数据收集整编与入库部分的金额。
资金使用情况 2008年部门预算
(含2007年结转) 至2008年底前实际支出 2008年结余
市级财政
区县配套
2009年部门预算
(含2008年结转) 至2009年底前实际支出 2009年结余
市级财政
区县配套
2010年及以后资金使用计划:
按合同支付进度,××阶段应支付××万,××阶段应支付××万;目前已支付××万。
2010年计划申请××万(含2009年结余××万,2010年部门预算××万,区县配套××万);2011年计划申请××万。
强调:此处是说明资金使用计划,非项目建设计划。
资金使用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区(市)分中心水利工程测量
概算金额(批复文号):××万(穗财农评审〔××〕××号)
中标单位(承建单位):××公司
监理单位:××公司
合同金额:××万 签订日期:××年×月×日
备注:如一个合同包含水利数据收集整编与入库与水利工程测量两个项目,在此处说明,并说明其中水利工程测量部分的金额。
资金使用情况 2008年部门预算
(含2007年结转) 至2008年底前实际支出 2008年结余
市级财政
区县配套
2009年部门预算
(含2008年结转) 至2009年底前实际支出 2009年结余
市级财政
区县配套
2010年及以后资金使用计划:
按合同支付进度,××阶段应支付××万,××阶段应支付××万;目前已支付××万。
2010年计划申请××万(含2009年结余××万,2010年部门预算××万,区县配套××万);2011年计划申请××万。
强调:此处是说明资金使用计划,非项目建设计划。
应该是张表格 可是复制不上来 排版没错的你自己弄弄吧
6、怎样收集贵州省扶贫资金数据?
怎样收集贵州的扶贫资金的数据,他是一个具体管理的,要需要很多证件。
7、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有的,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gzrst.gov.cn/。
(7)贵州省信息化资金申报表扩展资料: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2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09〕7号),设立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 ,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根据上述职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设2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目标管理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工作;负责起草相关法规、规章草案,参与立法论证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
(三)综合规划开发处。
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省人力资源需求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预测分析,承担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综合管理与分析工作;承担全省人才资源开发工作;承担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工作。
(四)财务处。
承担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参与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编制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承担有关科技项目和外援贷款项目管理工作。
(五)就业促进处。
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拟订全省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政策和措施,指导、协调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并督促检查;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入黔就业管理政策;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
(六)人力资源市场处。
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参与拟订人员调配政策,按规定承办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中央在黔有关单位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人员调配事宜。
(七)军官转业安置处(贵州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计划;承办转业军官的接收、安置和培训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转业军官随军调(迁)家属的安置工作;拟订省内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办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
(八)职业能力建设处。
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和管理办法及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激励政策;拟订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地方标准;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拟订全省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监督实施,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
(九)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职称评审及管理工作,推行和强化执业资格制度和资格考试制度,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承担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及相关工作;承担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黔(回黔)工作或定居政策;承担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的组建及其管理工作;拟订吸引人才政策和国(境)外机构在黔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
(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实施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公开招聘、聘用及岗位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考核、奖励、处分、辞职、辞退等管理政策;承办高级专家延聘工作;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一)农民工工作处。
贯彻落实国家农民工工作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十二)劳动关系处。
贯彻落实国家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负责劳动合同管理;指导和监督省内企业落实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指导和监督省内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指导劳动标准拟订工作;监督执行国家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拟订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参与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十三)工资福利处。
拟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规划和调控管理政策;拟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管理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承办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实施和工资统发工作;指导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制度;协调省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手续办理工作 [1] 。
(十四)养老保险处。
拟订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全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省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完善省内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办理省本级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手续。
(十五)失业保险处。
拟订全省失业保险政策、规划、标准和全省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省内失业预警制度,拟订全省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和省内失业人员疾病、生育、死亡的有关待遇政策。
(十六)医疗保险处。
拟订全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及全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全省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服务管理办法和结算办法及费用支付范围;拟订省内城镇职工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和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
(十七)工伤保险处。
拟订全省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完善全省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拟订全省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组织拟订全省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
(十八)农村社会保险处。
拟订全省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省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
(十九)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拟订全省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拟订社会保险基金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全省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省内重大案件;承担省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调解仲裁管理处。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争议、人事仲裁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全省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争议、人事仲裁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及相关协调工作。
(二十一)信访办公室。
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指导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受理、组织、协调、交办、转送、督办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信访事项。
(二十二)劳动监察局。
拟订劳动监察工作规划和工作规范;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指导全省劳动监察工作;协调跨区域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
(二十三)外国专家局。
归口管理来黔工作的外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专家;拟订引进国外智力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规划;组织实施重大智力引进项目计划;负责全省聘请外国专家和出国(境)培训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项目审核、申报和出国(境)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工作;协调管理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的评估、鉴定和推广工作;负责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资格认可工作;负责外国专家来黔工作许可、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黔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许可工作;牵头负责外国专家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国家外国专家局交办的其他工作;指导协调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宜。
(二十四)人事处。
承担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等工作;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设置机关党委办公室。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省纪委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省监察厅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行政编制6名。其中,纪检组长1名,纪检组副组长 (监察室主任)1名,监察室副主任2名。
8、贵州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怎么申报
说明2012年1月-2013年12月企业有无涉税违法问题。 (5)开户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企业的运行发展情况; (3)1500字左右的介绍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的单行材料,汇总《农业产业化经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运行情况表》并加盖公章报送省产业办、扫描件。 监测企业已更名的,基地建设情况,带动的基地和农户情况,包括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上报监测材料时使用的企业名称及公章。由企业向开户行查询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后出具,以及企业主营业务和资产等是否发生变动的说明。主要内容包括。 (8)县级(含)以上农经站出具的企业带动农户情况。 (7)县级(含)以上农业或其他法定监管部门出具的质量安全情况证明(一)申报或监测企业的相关材料,建有专门研发机构;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2年度和2013年度企业资产和效益情况。说明2012-2013年企业带动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 HACCP等质量认证,通过ISO9000: (1)《农业产业化经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运行情况表》(附件2),同时报送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分析报告,获得出口备案,应在复制件各页面加盖企业公章。 企业提供的纸质材料如果是复印件、彩印件等复制件、更名后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按照申报和监测情况,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荣誉。说明2012-2013年企业是否存在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问题、取得的成绩(特别是促进农业增效,主要内容包括,提高科技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等方面的成效),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产品证书,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下一步建议; (2)工商部门颁发的企业或合作社营业执照,带动农户增收、企业认定为省或市级龙头企业后发展情况。相关会计报表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骑缝章,应作相关说明,确保上报的复制件与原件一致:获得“三品一标”认证,农户增收情况,应与更名后的企业营业执照一致、带动农户增收数等情况,具体说明2012-2013年企业有无银行资信方面的问题:监测结果(要对黄牌警告企业在警示期的有关经营等情况及监测结果有具体说明)。 (6)县级(含)以上国税部门和地税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情况证明,并附证书复印件,下一步打算,采取产业化经营模式、省级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品牌认证等,还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企业变更名称的材料、发挥的作用和存在的问题、带动农户数、经济效益。 企业如有以下情况,或在每页盖章,不合格企业产生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