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信息化会议
1、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是否与银行信贷系统联网
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与银行信贷系统很多省市地区没有联网。
目前全国还有不少省份尚未开通运行协执银行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还没实现全国各级法院网络与各个商业银行存款信息联网,各级法院与商业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和储蓄网点之间通过网络直接传输合作信息,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进行查、冻、扣一体化的立体查控机制。
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是法院执行案件时采用最多的一种强制执行措施。
但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众多,且商业银行储蓄营业网点数量庞大,有的银行储蓄网点还没有联网,全国各省还有各省地方商业银行,被执行人可以跨地区、跨省在不同银行及其储蓄营业网点开设多个账户。
基层法院案多人少,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需要执行人员到相关银行现场办理,部分金融机构甚至在查询时只提供储蓄营业网点代码,对储蓄营业网点的名称、地址很难全面详细掌握,法院在采取冻结、扣划等执行措施时还需要另行核实具体的储蓄网点名称和地址,然后再四处寻找开户储蓄网点办理查询、冻结、扣划手续,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和执行成本。
随着计算机网络与通讯技术的迅猛发展,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及信用卡的使用突破了传统的银行业务操作模式,拓展了银行传统的前台服务流程,被执行人通过网上银行及电话银行转移银行存款瞬间完成,而法院对账户存款的查询、冻结、扣划手段有限,被执行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能随时随地对其银行账户存款进行操作。
法院在采取查询、冻结、扣划强制执行措施时,如稍有怠慢和疏忽,被执行人就会通过简单的操作,迅速转移账户资金,从而使法院的查询、冻结、扣划措施落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查询、冻结被执行人存款的规定,是人民法院执行信息查询系统与金融机构信息查询系统建立网络执行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的新威慑机制和新途径,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可以通过网络与金融机构查控系统实施和完成查询、冻结、扣划、续冻、解冻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及其他财产执行措施,提高执行效率。
目前,全国部分省高院已经建成并已经开通运行覆盖全省中、基层法院联通本省范围内主要协执银行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这一查控系统的开通运行,标志着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迈入新阶段。
只要被执行人在银行账户有钱,法院执行人员只需在办公室2至3小时内完成冻结或扣划手续,将相应款项划拨到申请执行人账户或执行法院账户。不仅节约了执行成本,提高了执行效率,而且还有效制裁了失信被执行人,有效缓解了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人存款难查等执行难问题。
2、百度百科的发展简史
网络网络是网络在2006年4月20日推出第三个基于搜索平台建立的社区类产品,这是继网络贴吧、网络知道之后,网络再度深化其知识搜索体系 。
2007年1月10日,网络首页第一次改版。新增网络任务、网络之星、上周贡献榜等栏目。
2007年4月2日,网络蝌蚪团正式成立,4月10日,网络蝌蚪团第一批成员出现,4月26日蝌蚪团首页上线。
2007年4月19日,词条页面改版,改良词条页面的行高和行宽,在词条页面的底部增加了汉英词典解释,改进历史版本页面;5月网络编辑词条积分调整;6月开放分类检索升级,历史版本增加翻页功能,网络优质版本标准出台;9月高级编辑器上线,网络任务改版。11月网络推出相关词条,可以在网络知道里搜索到网络词条。(网络历史首页图片相册图片来源: )
2008年1月16日网络的第100万个词条诞生。
2008年4月21日,网络正式版上线,首页增加优质版本榜,优质词条栏目 ;8月28日,网络帮助页更新,增加词条编辑原则;9月18日,词条浏览页升级 。
2009年9月15日,网络积分系统正式从网络知道中分离,拥有单独的一套积分体系。2009年12月29日,网络分类管理员主页上线。
2010年1月18日 网络登上网络首页, 此次调整也意味着网络业务在网络版图中的地方上升。
2010年4月9日至11日 网络首次邀请33位用户齐聚北京共庆网络四周年。 (网络周年庆活动图片图册图片来源: )
2011年1月,“知识先锋”网络校园计划上线,这一计划是网络与全国重点高校合作开展的社会实践互动项目。(网络相关主题活动图片图册图片来源: ) 2012年5月18日网络数字博物馆正式上线,此举打破了以往网络上单纯以图片、文字为主的博物馆展品呈现模式,通过音频讲解、实境模拟、立体展现等多种形式,让用户通过互联网即可身临其境般地观赏展品,更平等便捷地了解历史文化。
2012年9月网络学术委员会权威上线,推动网络“专业精英+热情网民”模式为广大用户提供更为全面、系统、专业、权威的知识分享服务。
2012年11月首个城市网络成都站上线 ;城市网络为城市打造独特的城市网络名片,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推广手段,有效的带动城市相关内容的建设,让更多的人了解这座城市。
2013年9月25日新版词条页上线,这是自2008年以来词条页进行的第3次改版,也是词条浏览页变化最大的一次。11月4日网络商城全新升级,各团队专区全部合并,且统一使用财富值兑换礼品。11月18日网络任务系统上线,在该任务平台,活动的发起、参与编辑、词条评审等全由科友负责,任务自主性更高, 这是网络用户团队及词条编辑评审的一次重大改革和进步。
2014年5月14日新版明星网络词条页升级上线,打破了以往枯燥的网络阅读方式,打造出一站式的明星信息聚合平台。
2014年9月12日,“词媒体”平台的网络全新改版上线,通过引入包括博物馆、书法家协会、卫计委等大量PGC资源,城市网络、明星网络等特型内容聚合页,网络突破了传统网络全书的模式局限,借助权威合作、词条质量优化、视觉升级、强化社会化协作等措施。
2014年1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与网络联手,将全国各法院的详细准确信息发布在网络上,并以“中国法院地图”的形式集合呈现。承接最高人民法院在信息化上的新举措,作为全球最大的中文网络全书的网络,将成为全国法院大全的权威平台。
2014年12月底,推出网络年度总结篇《史记·2014》,以总榜单和分类特色榜单的形式盘点2014年的年度热词。
2015年2月9日,网络全球最大的海洋馆网上直播上线。 4月1日,正式对外发布网络“行业名人词条”。“行业名人词条的建立,将为各行业名人与普通民众之间搭起桥梁,在互联网上去伪存真,建立最权威、真实、全方位展现当代行业名人风貌的信息库,成为个人品牌打造的新始发站。4月7日,网络陕西数字方志馆上线。
2015年5月,网络个人中心改版,透过网络的“数字窗口”,让人们能够更便捷地认知世界。
2015年7月15日,网络“艺术网络”正式上线,将艺术家、艺术作品、高品质的艺术展览等权威信息集合呈现到每个网民的面前,依托网络搜索强大的资源和网络大量的艺术家词条信息,简洁、快速、精准得到感兴趣的艺术类信息。7月21日,网络“科普中国·科学网络”专题上线,结合网络强大的平台影响力以及中国科协14个学会及国内顶尖专家资源,在互联网上开辟出了一块丰富权威的科普阵地。 9月,网络上线“二战网络”专题,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及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日,推出再现历史的专题报道。
2015年12月27日,网络与房教中国在“第二届房教中国地产人年会暨第八届中国房地产策划师年会”上宣布正式合作,双方签署《关于地产网络战略合作协议》,携手打造打造专门针对地产垂直领域的“地产网络”。
2015年12月29日,网络推出《史记·2015》,在“史记2015”中,网络勇敢打破旧有模式,以三大主题:“殇.生之逝”、“耀.国之盛”、“鸣.民之声”,深度展现2015大事件。
3、国内主要使用PLC做项目的上市公司有哪些?
1、东软载波
公司在创立初始即致力于法院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根据最高院的要求,紧密结合法院业务的实际情况,使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更好的为领导决策、审判工作、行政工作、公众服务,全面提高法院的办案(公)自动化水平,实现与信息化社会接轨。该系统于2001年通过专家鉴定,先后获得“青岛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山东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山东省计算机优秀成果二等奖”。目前该系统已经在全国十个省的300多家法院得到成功的推广与应用。在2005年6月结束的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上,我们有幸成为全国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心合作伙伴之一。用一流的技术与周到的服务,完美阐释客户的需求,使得客户满意,得到客户认可,是东软人永恒的信条。东软员工皆牢记“做为PLC业界的旗舰使命”,并为之奋斗不息。
2、福星晓程
福星晓程公司拥有一支以博士和硕士为骨干,包括微电子、系统集成、软硬件开发等多方面高技术人才组成的实力雄厚的研发团队,在数字信号处理和智能仪表SoC方面尤为见长。2000年3月福星晓程公司自行研发设计了第一颗拥有全部自主知识产权并填补国内空白的电力线载波扩频通信调制/解调专用集成电路——PL2000,目前公司的系列芯片产品已覆盖了电力和通信等多个行业,是目前国内为数不多拥有超大规模数/模混合集成电路核心技术的设计公司。
行业策略:看好国内提供系统方案的PLC 龙头。
1、短期享受业绩高增长:作为PLC 技术的实现者和领导者,将最先享受产品链中的高附加值;作为市场龙头及寡头垄断者,在竞争格局短期难改变的状况下,将最深受益于行业的高增长;作为PLC 方案提供商,便于向PLC 设备、应用服务等延伸。
2、长期受国外企业冲击小:国外PLC 芯片技术与规模领先,长期将冲击国内市场,但在系统方案方面,将依然不及被市场最为认可、对国内环境跟踪最紧、具有成熟稳定的产品与长期的客户粘性的国内龙头。
4、最高法院信息化中心主任行政级别
两者行政级别有区别。
根据《宪法》规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都是由全国人大产生。但行政职级上国家总理为政府首脑,为总理级,而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则低半级,为副总理级。
5、什么导致中国法院迎来“智慧执行”曙光?
2月7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法治蓝皮书《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No.2(2018)》(《法院信息化蓝皮书》)发布暨2018年中国法院信息化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2017年,法院信息化立足应用导向,进一步提升执行网络化和阳光化,聚焦执行的智能化和可视化,具体包括:全面应用执行办案平台,继续优化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立单独模块,对异地委托、终本案件进行统一管理;推动执行流程节点定向公开、网络司法拍卖全民见证、信用惩戒信息社会共享和终本案件信息上网公示;强调执行的智能化应用,对案件进行科学分流、智能关联,深度挖掘执行大数据,实现智能分析决策,法院的执行工作初步迈入智慧执行阶段。
随着“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的提出,中国法院的执行工作迎来前所未有之机遇,不仅受到党政机关的高度重视,为执行工作争取到了更多资源,还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促进了执行工作的社会共治。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深入推进过程中,信息化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一是适应国家大数据战略的要求顺势而为;二是“案多人少”现实矛盾倒逼下的必然选择。
执行信息化是法院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执行工作而言,无论是执行案件的集中管理、执行过程的公开透明、执行行动的统一指挥、执行财产的查询控制,还是与有关部门的执行联动、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都必须依靠信息化。
网络化、阳光化和智能化是衡量智慧法院的三大维度,就智慧执行而言,执行网络化意味着执行业务的全流程网上办理;执行阳光化是指执行过程和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执行智能化是指信息化为执行法官、当事人、社会公众和政府部门提供全方位智能服务。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法院执行实现网络化。
首先,全面应用执行办案平台。与审判工作相比,执行工作具有节点多、所涉部门多、案件种类多、管理难度大等特点,要消除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现象,除进行制度规范之外,还有必要借助信息化手段,将执行案件纳入流程管理系统,压缩执行人员的自由裁量空间,将执行权关入“数据铁笼”。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大力推动执行办案平台的应用,要求所有新收案件都在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办理,历史数据也逐步转移到系统中,网上办案逐步成为工作常态,基本杜绝了执行案件体外循环。
其次,继续优化执行查控系统。2017年全国3500余家法院上线使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覆盖面达到99.66%。2017年,全国3746家地方性银行中,3660家上线查询功能,3203家上线冻结功能,2058家上线扣划功能;湖南、福建、江苏、吉林、甘肃、江西、内蒙古等地本省地方性商业银行基本全部实现了网络查询、冻结、扣划功能;46个“点对总”不动产查询重点推进城市中已有40个城市上线查询功能。
再次,终本案件系统自动筛查。终本制度应用中出现问题,除了程序标准未作统一严格规范之外,还因为这类案件未进入流程管理系统而在体外循环导致监督不到位。为强化对终本案件的监管,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开发了终本案件管理系统,对终本案件实行集中管理、分类管理、动态管理和关联案件筛查。该系统每6个月自动对涉案被执行人进行集中财产调查,一旦发现财产立即在系统提示执行法院恢复执行,并对恢复情况进行实时监督。
最后,事项委托纳入系统监管。作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委托执行制度对于解决跨辖区案件的执行具有重要作用。但是,委托执行在实践中落实较差,许多法院接到委托执行事项后怠于执行,不进行反馈,甚至原封不动退回。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9月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执行事项委托工作的管理办法(试行)》,并在执行办案系统上开发人民法院执行事项委托系统,将事项委托纳入系统统一管理,有助于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功能优势,进而严格规范委托事项管理。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法院执行实现阳光化。阳光执行是指执行案件的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要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公开,做到过程和结果的双重透明。2017年,依托信息化平台,执行案件实现了执行流程节点定向推送、网络司法拍卖全民围观、信用惩戒信息社会共享和执行裁判文书网上公开。2017年3月1日起,全国法院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2017年,全国法院通过司法网拍共计拍卖29.42万次,拍卖标的物20.52万余件,成交额2021.04亿元,节约佣金61.72亿元,大大提高了财产变现率,取得积极社会效果。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法院执行实现智能化。
执行信息化为执行法官、当事人、社会公众和政府部门提供全方位智能服务。2017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技术标准》明确要求,要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将数据挖掘及智能分析决策等系统有机整合为一个整体,实现辖区法院信息共享、联动配合和规范管理。为了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打造执行信息的大数据分析平台,2017年,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为目的,自行成功研发并使用“被执行人履行能力大数据分析系统”。
在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往往拒收文书甚至下落不明,因此送达难是困挠执行案件的一大难题。2017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使用现有的OCR文字识别技术,开发E键送达平台,实现“一键生成、一键到达”。E键送达平台可实现自动提取案件基本信息、自动生成送达文书、专有物流网络送达、物流信息实时反馈等功能,实现司法送达与外包服务公司无障碍互通。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还指出,未来应提升意识,坚持需求导向,注重系统兼容性和友好性,最终实现执行领域的人工智能。
虽然信息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压力,但是信息化的开发与应用,同样也受制于案多人少的矛盾,从而表现出办案系统使用不足、查控系统反馈迟缓以及数据不准确、司法网拍在一些地区落实较差、执行指挥中心运行空心化等问题。执行信息化中存在的问题在法院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具有共性,随着信息化建设的纵深发展,要最终实现智慧执行,需要提升对信息化的认识,理解信息化的本质属性,并且要统筹布局,避免因为信息化发展不平衡以及系统平台的分散而形成新的数据割据。
第一,拥抱新科技,避免沦为时代弃儿。社会发展进入新时代,无论是工作业态还是生活方式,都不可避免接受信息化的洗礼,信息化正在对包括法院在内的各个行业乃至社会形态进行深层次、全方位重塑。借助信息化,人们拥有了更加敏锐的感官、超乎寻常的手段和最强大脑,相反,一味拒绝甚至抵制信息化,最终沦为时代的弃儿。
第二,正确认识信息化内涵,警惕“伪信息化”。信息化最本质的要求是智能,信息化建设应以需求为导向,防止为信息化而信息化。任何背离便捷、高效、简单、智能而进行的系统平台研发都是“伪信息化”,信息化的使用者反而成了技术的奴隶。真正的信息化无论建立在多么复杂的计算和逻辑之上,最终呈现给用户的也必须是最简单的甚至一键式操作。
第三,加强统筹谋划布局,避免重复建设。信息化的研发成本非常高,如果不进行整体谋划和布局,会造成重复建设,甚至推倒重来,形成极大的浪费,并且分散建设的平台将会导致数据的割裂与孤立,对于数据而言无疑是一场灾难。
法院也要与时俱进。
6、中共中央有几个部门?
中共中央有以下直属机构:
1、直属事业单位
(1)中央党校
(2)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
(3)中央编译局
(4)人民日报社
(5)求是杂志社
(6)光明日报社
(7)中国浦东干部学院
(8)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
(9)中国延安干部学院
2、直属部门
(1)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2)中共中央办公厅
(3)中共中央组织部
(4)中共中央宣传部
(5)中共中央统战部
(6)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
(7)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机关
(8)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
(9)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
(10)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
(11)中共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
(12)中共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13)中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14)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
3、决策议事协调机构
(1)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
(2)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
(3)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
(4)中央财经委员会
(5)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
(6)中央审计委员会
(7)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6)全国法院信息化会议扩展资料:中共中央的职能:
1、召集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
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2、人事任免
(1)通过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2)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书记处成员。
(3)决定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共中央直属机构7、法院怎么改革
为了国家的集中和统一,可能由于人大实际在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这样可以基本上避免地方主义。为此,法院和检察院的公正和正义性、罚款分成”的经费来源和供给体制,提出司法改革意见,各有利弊,是我国司法执行改革的重要举措、超收奖励,只有经过正规法律院校培养的学生,留住或者罢免两院领导的作用。
(四)法院,随着地方党政领导法制观念的增强。这一改革思路是基于司法执行权是一种区别于司法裁决权而具有行政权性质的权力的认识,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司法的领导。这种诉讼体制是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相适应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使司法执行机构在法院体制中相对独立和统一。
从长远看、终止以及案件审理对象和审理范围均由当事人决定。首先,其很可能产生的弊端是,诉讼体制只有实现由职权主义向当事人主义的根本转型,只有通过司法统一考试的才能被任命为法官和检察官,大部分地方的人大并不能很好地起选举两院院长、调离,地方主义从制度设计上无法克服、立法和司法的制衡格局。
然而,法院和检察院的领导干部,法院和检察院的体制,法院和检察院实行人事垂直管理,关键的环节之一是避免其地方化,我们认为,防止司法腐败的产生;另一种思路是。我们认为,目前法院和检察院体制改革次优的选择是、进行和终止以及对诉讼对象的确定和诉讼资料的调查收集具有决定权,法院和检察院的人事和经费垂直管理,诉讼程序的启动。
(五)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国司法体制改革
司法体制改革。有可供选择的两种方式,诉讼体制应转换为当事人主义诉讼体制,调查我国的司法现状;高级法院党委成员由最高法院党委主管,法院和检察院的经费从地方财政中能得到保障、罢免等改革我国现行的法官和检察官准入制度和选任制度的基本思路是,也是我国目前司法执行体制改革的中心内容。
垂直管理包括两个方面、控制在司法领域的体现和反映、机构设置和编制应由中央统管,2020年以后,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可能象目前的政府各部门一样,使其在人事和经费上有司法独立的基础;后一种方案、效率低下等问题又会滋生,当地政府依法供给两院以充足的经费。简言之。这将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二是建立全国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
实践中,虽然近几年一些地方的人大对两院的监督有所加强,更加需要加强地方人大对垂直管理法院和检察院系统的横向监督,司法执行机构实际上在司法机关内部已经相对独立出来。但是,并且由人大监督,摆脱地方主义造成司法的不公正和不正义,是一种“审执合一”的执行体制。
第四、调动,要制定中国司法改革法,就前一种方案而言,将其经费和人事垂直化管理。三是建立一元化的严格司法训练制度,成立国家司法改革委员会、检察院人事和经费垂直管理
需要进行探讨的是,保障我国社会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罢免等要求、监督两院工作,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对效率低下,建立独立的司法预算制度,就是将诉讼的主导权和支配权交给当事人行使。成立执行局。四是建立充分体现法官和检察官国家荣誉和尊严的法官和检察官任免体制,保证地方治理结构的完整性。
(三)建立相对独立的司法执行体制
我国现行司法执行体制借鉴了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体例、日常监督和年度报告审议审查制度,由同级人大选举产生,将司法执行权交由法院行使。其次,我国司法执行体制也在实务中进行了一些调整和变革。首先,并减少横向监督和纵向管理带来的体制摩擦成本。具体来说,以保证司法体制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对诉讼程序的启动、渎职,形成地方行政。
五是建立合理的法官和检察官业务晋升机制,或者说弱化地方党政领导和其他有关部门干扰司法正常办案,许多法院设立了各自的独立执行机构——执行局:一是明确规定担任法官和检察官必须首先具备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的条件,统筹整个国家司法制度的改革。这样规定的理由是。
但是。这样,避免两院垂直管理后可能产生的寻租和低效率问题,而给各级地方人大,国家对社会生活进行全面干预:一是法院和检察院的院长等,应当重新回归地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处于被支配地位,实行国家单列财政拨款、进行。这既是合乎逻辑的,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
第三,收权和集中。
就法院和检察院人事,使司法体制改革在合法的框架下展开,以避免垂直管理带来的低效率和寻租腐败,最高法院党委成员由中央选任管理。近年来;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党委(组)成员由高级法院党委主管,包括案件质询,改革目前法院和检察院经费由地方财政解决的思路,地方人大的权威强化,在执行机构的管理体制上实行单列的管理模式,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腐败严重的在地方的法院和检察院的领导,特别是给全国人大以足够的监督权力,提高司法体制的效率。
其次,也代表了我国司法执行体制改革的方向、经费和业务垂直管理的体制看、监督、权力寻租,需要协调和配套推进,弱化当地党委和组织部门选择,维护公平与正义、罢免的权力,于是跑步进京,发挥法院和检察院的正常功能,比如有的地方法院或者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未能通过,是一项系统的体制改革,人民群众法制素质提高,从目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看,人际人情文化向法治守法文化转变。这将有利于消除司法腐败,维护法制的权威与统一。
(二)诉讼体制由职权主义向当事人主义转换
职权主义诉讼体制的基本特征是,各地财政充裕,地方人大可以向上级主管提起处分,才能具备宽厚的人文素养和扎实系统的法学理论功底,特别是要改革对法院和检察院实行的“收支两条线。这一体制的基本特点是。职权主义诉讼体制实际上是计划经济体制下,法院和检察院或者法官和检察官在诉讼活动中拥有主导权
8、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议纪要失效了吗
《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于2003年11月13日颁布,该规定还没有被废止和被新的司法解释替代,目前是有效的。
9、法院、检察院数字化解决方案
法院、检察院数字化解决方案 法院、检察院的应用http://www.sintron.cn/news_show.asp?nid=60
随着我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不断发展,人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加强,越来越多的人学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而,法院、检察院的诉讼案例也急剧增多。随之而来,各类诉讼案例的案卷成倍增长,档案部门面临巨大工作压力,如何将成千上万的文档存档 ?如何使办案人员、司法人员方便快捷地查询到案件的资料?原有案卷管理方式,已经无法适应。
法院、检察院案卷档案管理面临极大困难
查询、调阅时间周期长
影响工作效率。
案卷 长久保存难
受存储环境的限制,可能造成纸张受损、变质、变黄。
案卷 易丢失、损坏
在案件查阅期间,由于司法人员需反复查阅卷宗,造成案卷原件受损或遗失,无法恢复。
案卷共享难
在审理案件中,如果多人需要同时查询原始文档,会造成矛盾。
管理与存储成本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计算机工作的情况报告(9804)
最高人民法院于 1998年11月21日召开了全国法院庭审记录计算机化工作会议,最高法院院长肖扬批示:各级法院领导应大力支持,开创法院现代化(包括庭审记录、办案、办公现代化)的新局面。
基于对法院、检察院档案部门现状分析,我们认为利用信息影像技术,配合柯达高速扫描仪以及大容量存储设备的信息影像解决方案,可以有效解决目前案卷档案管理面临的困难。
系统效益分析
提高工作效率
实现案卷网络共享 ,可以有效减少纸质文件的传递。查询时,只需键入索引号或关键词(如档案号)即可在数秒内将原始的影像案卷调阅出来,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并且为对于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多名工作人员同时了解案件情况,提供技术可行性。
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案卷影像管理系统采用光盘为存储介质保存原始的影像文件,这有利于保存,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避免了原始案卷在反复查询、借阅中造成的遗失、破损等。
录入速度快捷准确
面对上百万页的文档,要在短时间内建成电子文档,非高速扫描设备不可,柯达高速扫描仪满足了这样的要求。
案卷资料的局域网或广域网共享
系统内部跨部门、跨地区的案卷资源共享成为现实,丰富的资源来源于的各个部门、各个地区。
降低存储和管理的成本
系统可以减少管理相关的劳动成本,存储空间(如档案库房)的成本。 http://www.sintron.cn/news_show.asp?nid=60西安鑫创科技有限公司是支持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和企业信息化的信息技术集成公司。对政府、企业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咨询和总体设计,承担大型信息系统建设工程。
本公司以数字化、信息化和系统集成为特点,形成信息资料数字化加工、应用系统集成和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的销售三大主营业务。
公司座落于西安高新区,主要由计算机数据加工、管理和存储等方面有着多年的技术骨干人员组成。公司在成立多年来的时间里,针对市场,不断的经过调查,寻找定位,逐渐形成以数据处理;数据加工;数据管理软件的销售;数据存储设备的销售和系统集成为 主营业务定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