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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通信息化

发布时间: 2021-02-14 03:46:28

1、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在信息化建设中有什么作用

信息化建设是指网络信息系统、信息资源以相关应用系统的建设,它们三者分别是信息处理的计算机系统、信息资源管理系统、业务管理应用系统。

一、信息系统的建设现状
信息系统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科技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信息化建设也在进一步的推进,信息系统规模的逐步扩大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目前,我国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信息系统质量不足、工期延后、资金大大超出预算、工程相关文档资料不全、系统安全性不够、各利益单位之间常出现矛盾等现象。这些问题从不同程度有碍于我国各方面的信息化建设的进程,在某些项目上不但没有取得大的进步,而且还耗费了大量的资金,使社会与国家都承受了极大的经济损失。

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
根据目前我国信息应用系统建设开发的形式与方式及其它具体情况,可将信息系统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1)项目组合同中的甲乙双方存在信息量互不对称的现象,导致双方在技术和业务上出现通过损害对方利益的情况,双方单位在业务上的性质不同则进一步造成了双方在信息管理上互不对称,最后严重影响到信息系统的建设。
2)相关的法律机制有待建立健全,能起到对信息化建设中出现各类问题的正确引导、激励、规范作用。
3)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自身建设不足,虽然在不断发展壮大但远未达到国际水准。
4)另外,还存在一些“趁虚而入”的公司鱼目混珠扰乱市场,而趁机谋取暴利等。

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作用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定义
所谓的信息系统工程是指对原有的信息网络系统、信息资源系统以及信息应用系统的在信息化建设中的新建、改造、升级等工程;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则是指在经有关政府部门注册有效且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格的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委托方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合同对委托单位的信息系统工程项目进行的监督管理。

作为一种治理机制,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中的不足。信息产业部颁布了多项相关管理办法,如:《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它们不但提出了监理的准入制度,也确立了相关监理单位与监理人员所必须具备资格和素质,如:要求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不但具有对信息的处理能力,而且还要能够熟悉相关的信息工程技术与业务以提供对信息系统工程支持,并能够对信息系统工程提供客观的评价和有效控制。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在是一项结构性的制度安排,它在信息系统建设中的引入能够有效保证其发展方面的正确健康,其中第三方监理单位负责处理承建和建设单位与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可以规避降低信息系统工程建设中的风险。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意义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既要求技术达标,也具有服务性质,它能够促进信息化建设在工程管理上由粗放开型转化为科学高效型,使得建设项目能在提高其质量的前提下在更短的时间内完成且具有更高的经济效益。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要求对软件的开发、实施以及系统城建单位的进行行为上的合法监控,确保软件开发单位能够合法、按要求、按标准从事软件开发工作,防止开发中随意、盲目,促使开发行为合法、科学、经济、高效。另外,它还可以促进用户与软件开发及实施单位之间的有效沟通,有助于其全面了解用户需求,同时也可加强项目开发对于用户的透明度。其次,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可促使软件开发及实施单位建立一套适用于项目运行的全过程的合理、可行的计划,而且可采用相关机制在执行过程中加以有效的管理与控制。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能保证在系统建设中其关键技术指标受到合理控制,可以预测并及时处理不利于系统功能与性能的因素。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对监督信息系统工程的质量、进度以及投资等,并负责管理项目合同以及其它相关的文档资料;同时,在必要时帮助协调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也常常被概括为“
四控制”、“
三管理”、“一协调”;所谓的“四控制”是指在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及变更上进行合理科学的控制,而“三管理”则是指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工程安全管理;而“协调”工作则在工程项实施过程中贯穿于信息系统工程从设计到实施到验收的整个过程中。

2、信息化监理具体工作有哪些?

信息化监理具体工作,简单一句话概括为:在信息化建设中为了减弱信息不对称而引入的第三方独立组织或者机构。
信息化监理具体工作内容:
在信息系统工程建设中实施监理,可以为工程建设提供更合理、更专业、更全面的保证。

(1) 监理可以合理地协调业主单位和建设单位之间的关系,其实这也是监理的一项主要工作。
(2)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可以帮助业主单位更合理的保证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并合理、客观的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
(3)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可以有助于第三方的专业化服务功能。
监理活动的主要内容被概括为“四控、三管、一协调”。
① 四控包括
信息系统工程质量控制。
信息系统工程进度控制。
信息系统工程投资控制。
信息系统工程变更控制。
② 三管包括
信息系统工程合同管理。
信息系统工程信息管理。
信息系统工程安全管理。
③ 一协调。
在信息系统工程实施过程中协调有关单位及人员间的工作关系。

3、监理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

监理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监理信息管理制度,加快监理公司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信息资源 的运作成效,结合监理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监理信息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信息管理制度中关于信息的定义: 1、行政信息:建设管理部门及监理公司系统内部目的为行政传达的一切文字资料、电 子邮件、文件、传真。具体信息管理表现为上传下达、平级传送的行文管理、资料管理、档 案管理。归属于日常行政管理。 2、建筑工地监管信息:集团公司业务销售的客户文件、来往传真、电话、客户档案; 集团公司业务应用的电话记录、报价、合同、方案设计、投标书等原始资料、电子资料、文 件、报告等。具体信息管理制度表现为客户沟通、文字记录、资料收集分析、业务文件编写 等。归属于业务经营管理。 第三条 信息管理制度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执行的基础上,严格执行保密纪律, 以提高企业效益和管理效率,服务于企业总体的经营管理为宗旨。 第四条 信息管理制度工作要贯彻“提高效率就是增加企业效益”的方针,细致到位,准确快 速, 在企业经营管理中降低信息传达的失误失真延迟, 有力辅助行政管理和经营决策的执行。 第五条 集团公司及全资下属集团公司(含 51%股权的全资、内联企业) 、机构的信息工作, 都必须执行本制度。其他中外合资合作及内联企业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节 信息管理制度机构与相关人员 第六条 集团公司设立集团信息中心, 集团公司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 企业设置独立的信息 机构。非独立核算的单位配备专职或兼职信息人员。 第七条 各企业行政部依据《行政管理条例》负责相关行政信息的日常管理;实业公司销售 中心办公室独立负责市场信息管理。 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 企业参照集团公司设立信息经理或专门信息管理的人员。 信息管理根 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电脑技术人员、文员。 第八条 集团信息中心负责集团公司整个系统的信息管理工作, 负责所有信息的汇总和档案 管理。对全系统的信息管理工作负责。 第九条 依据《行政管理条例》 ,各企业行政负责人主要负责行政信息的管理。 第十条 集团信息中心设企业信息专员,主要负责市场信息的系统化、专业化管理。企业信 息专员分为行政信息和市场信息两个岗位。 企业信息专员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决议, 参与编制总经理办公室主持的信息管理制度。 (行 政信息专员) 2、在销售中心总监指挥下,负责市场经营中各类信息的采集、处理、传达,执行中存在的 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市场信息专员) 3、与行政部联合处理日常工作中关联到业务机构的行政工作。 (行政信息专员) 4、辅助指导集团公司其他各部门业务的信息统筹处理。 (行政信息专员、市场信息专员) 5、对集团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6、集团信息中心日常负责监察集团全系统的业务信息管理和活动;负责搞好全系统业务人 员关于市场经营信息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十一条 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信息中心人员依照本办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十二条 信息管理制度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保密制度和其 他行政制度的事项,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接受指示后执行具体处理。 第十三条 集团公司支持信息管理人员坚持原则, 按信息制度办事。 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
原则的信息管理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集团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信息管理人员予以表扬或奖 励。 第十四条 信息管理制度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信息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 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有关工作。被 撤销、合并单位的信息管理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信息文件资料移交清单和造册,办 理交接手续。 第三节 行政信息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按照行政信息的定义,行政信息主要产生、传递、应用于集团公司行政活动中。 第十六条 行政信息管理制度主要依据集团公司《行政管理纲要》中下列规定进行: 1、文件收发规定; 2、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规定; 3、信息管理中心管理规定; 4、集团公司印章、介绍信管理规定; 5、集团公司值班信息管理制度 6、保密制度。
监理档案资料与信息管理制度内容介绍 一、监理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的概念范畴 资料档案管理在管理学上属于基础管理工作范畴, 监理资料档案管理工作是建设工程“三控、 两管、一协调” 中“信息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监理人员必须进行的工作。 二、监理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1、监理资料档案是开展监理工作的依据: 监理资料和信息资源是进行建设工程进度、质量、成本、安全等目标控制的客观依据,它含 有项目工程涉及的国家政策法规、工程合同法律文件、设计勘察文件、监理工作指导文件、 施工单位管理体系文件、工程监理记录、监理业务工作记录、往来文件等,这些都是我们开 展监理工作必须使用的依据。此外,有关监理资料表格也已标准化和系统性,也可作为开展 监理工作的指引依据,指导我们需要开展哪些监理工作,填写哪些资料档案。 …… 三、监理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的内容 (一) 对资料和信息管理的采集、处理、归档工作及职责分工: 、 1、项目监理部应对资料信息目录规定的项目进行采集,资料信息来源主要有:建设方、施 工方、设计方、勘察方、政府部门、监理公司(含项目监理部) ,监理人员应认真区别,并 针对性地采集,以提高采集信息资料效率。对于收集的信息资料应及时进行处理(如需要现 场验收,检查,记录,收发文,无效信息的甄别,规定入档资料的整理归档等工作)

4、本次删除监理条款对通信行业和信息化行业工程监理有没有影响?

(一) 对建设单位相关质量行为进行监督;
(二) 对勘察设计、施工、系统集成、专用户管线建设、监理等属单位的相关质量行为进行监督;
(三) 对各参建单位和人员的资质和资格进行监督;
(四) 对参建单位执行通信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
(五) 受理单位或个人有关通信工程质量的检举、控告和投诉。

5、土建监理和信息化监理的证书有什么区别吗? 我有跟过项目的经验。如果要考监理员是不是必须还要经过培训?

监理抄员是属于从业上岗资格,袭有很多,地方建委培训的监理员、每个行业口的监理员,建委培训的是省内的上岗证,每个行业口的是行业内的上岗证,只有建设部协会培训颁发的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证才是全国通用的上岗证,网上可查询,不分专业,可用在:工民建、水电、路桥、信息通信等相关监理专业,熟悉相关监理专业的,具有工作能力的,可以函授培训拿证,具体可以加回答QQ咨询

6、申请信息化工程监理公司需要什么资料

一、部临时资质申请条件
(一)综合条件
  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原则上成立一年以上,企业不从事信息系统集成业务;
2、企业主业是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收入是企业的主要收入来源;
3、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企业经济状况良好,财务数据真实可信,须经会计师事务所核实;近三年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收入总额超过300万元;
4、企业有良好的资信,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中未出现过重大失误以及因监理不当造成业主单位或承建单位损失引起的重大投诉,没有重大法律诉讼。
(二)业绩
1、近三年已完成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个数在9个以上,其中至少有2个投资总值1000万元以上或5个投资总值400万元以上项目,且这些项目具有较高技术含量、至少包括实施阶段监理;
2、近三年已完成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投资总值超过1亿元(注);
3、近三年已完成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监理合同总额不低于400万元,其中包括实施及验收阶段的监理合同额应占70%以上;按合同要求已完成的监理项目,须取得业主单位、信息系统工程承建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签署的工程验收报告;
4、企业主要业务领域的典型项目有较高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
(三)监理能力
1、建立了有效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体系,有明确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务领域,熟悉主要业务领域的业务流程,有完善的监理技术规范;
2、建立了完备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
3、已建立较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能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服务;
4、已建成较完善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并能有效运行;
5、有与开展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和软硬件环境,能在监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运用信息系统检测分析等工具软件和仪器设备对信息系统工程进行检测和鉴定(可借助第三方测试机构)。
(四)人才实力
1、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人数不少于15名(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暂不考核);
2、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4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获得电子信息类高级职称且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不少于4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3、有熟悉主要业务领域业务的高级专家或有良好的外部技术协作体系(包括专业技术专家库),能够对主要业务领域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4、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组织实施与考核;
5、建立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并能有效实施。

二、地方临时资质申请条件
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原则上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一年以上,企业不从事信息系统集成业务;
2、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经济状况良好;
3、近三年已完成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个数在6个以上,其中至少有2个投资总值300万元以上或4个投资总值150万元以上项目,且这些项目至少应包括实施阶段监理;
4、按合同要求已完成的监理项目,须取得业主单位、信息系统工程承建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签署的工程验收报告;
5、
已建立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和客户服务体系,配备专门人员,并能有效实施;
6、有与开展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和软硬件环境,能在监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运用信息系统检测分析等工具软件和仪器设备对信息系统工程进行检测和鉴定(可借助第三方测试机构);
7、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人数不少于6名(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暂不考核);
8、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电子信息类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或电子信息类中级以上职称、且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不少于3年,有专门的财务人员;
9、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地组织实施与考核;
10、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没有重大法律诉讼及重大投诉。
(注):项目主要指信息网络系统、信息应用系统和信息资源系统,但不包括不含信息系统的建筑工程中的弱电项目、通信工程项目、机电设备安装项目,也不包括未对工程实施监理的工程咨询项目以及关联项目(即不得与被监理项目的集成企业和设备供应商存在隶属关系和利益关系)。

需要提交的材料
根据《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申请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请表(提供书面和电子版本);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如为本年度新成立的单位,请附验资证明复印件;
4、固定办公场所的购置、租赁等使用权证明;
5、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
6、请提供本年度员工培训计划;
7、提供近三年经国家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没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供单位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报表上需有财务报表填写人、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8、提供近三年信用等级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9、已完成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中请提供项目投资总值最大(部临时资质5个具有较高技术含量;地方临时资质4个)至少应包括实施阶段监理项目完整合同的复印件(必须包含合同签订方、签订时间、项目投资额、监理合同额、监理周期等主要条款)和业主单位、信息系统工程承建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签署的工程验收报告的复印件;
10、请提供项目投资总值最大的在建监理项目合同的复印件;
11、申请单位负责人任职、劳动合同、学历与学位、职称、业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12、申请单位技术负责人任职、劳动合同、学历与学位、职称、业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13、申请单位财务负责人任职、劳动合同、学历与学位、职称、业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符合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基本条件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
(1)劳动合同首页和签字盖章页;
(2)过渡期申请临时资质:符合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申报基本条件的相关人员需填写《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申请表》并提供申请证明资料(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业绩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明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申请表》及证明需单独装订成册;
15、其他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技术人员情况
本科(含)以上学历人员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16、提供当前有效版本的质量手册、程序(规程)文件(只提供电子版);
17、已完成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中选择其中一个典型监理项目,提供该项目全部文档材料,主要应包括: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会议纪要、监理通知及备忘录、工程设计和计划的报审审批单、监理月报(周报)、监理日志、监理各阶段和最终总结报告、工程检测记录和报告、工程款项支付证书等(只提供电子版)。

7、工程监理在信息化建设中有什么作用

信息化建设是指网络信息系统、信息资源以相关应用系统的建设,它们三者分别是信息处理的计算机系统、信息资源管理系统、业务管理应用系统。

一、信息系统的建设现状
信息系统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科技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信息化建设也在进一步的推进,信息系统规模的逐步扩大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目前,我国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信息系统质量不足、工期延后、资金大大超出预算、工程相关文档资料不全、系统安全性不够、各利益单位之间常出现矛盾等现象。这些问题从不同程度有碍于我国各方面的信息化建设的进程,在某些项目上不但没有取得大的进步,而且还耗费了大量的资金,使社会与国家都承受了极大的经济损失。

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
根据目前我国信息应用系统建设开发的形式与方式及其它具体情况,可将信息系统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1)项目组合同中的甲乙双方存在信息量互不对称的现象,导致双方在技术和业务上出现通过损害对方利益的情况,双方单位在业务上的性质不同则进一步造成了双方在信息管理上互不对称,最后严重影响到信息系统的建设。
2)相关的法律机制有待建立健全,能起到对信息化建设中出现各类问题的正确引导、激励、规范作用。
3)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自身建设不足,虽然在不断发展壮大但远未达到国际水准。
4)另外,还存在一些“趁虚而入”的公司鱼目混珠扰乱市场,而趁机谋取暴利等。

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作用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定义
所谓的信息系统工程是指对原有的信息网络系统、信息资源系统以及信息应用系统的在信息化建设中的新建、改造、升级等工程;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则是指在经有关政府部门注册有效且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格的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委托方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合同对委托单位的信息系统工程项目进行的监督管理。

作为一种治理机制,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中的不足。信息产业部颁布了多项相关管理办法,如:《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它们不但提出了监理的准入制度,也确立了相关监理单位与监理人员所必须具备资格和素质,如:要求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不但具有对信息的处理能力,而且还要能够熟悉相关的信息工程技术与业务以提供对信息系统工程支持,并能够对信息系统工程提供客观的评价和有效控制。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在是一项结构性的制度安排,它在信息系统建设中的引入能够有效保证其发展方面的正确健康,其中第三方监理单位负责处理承建和建设单位与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可以规避降低信息系统工程建设中的风险。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意义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既要求技术达标,也具有服务性质,它能够促进信息化建设在工程管理上由粗放开型转化为科学高效型,使得建设项目能在提高其质量的前提下在更短的时间内完成且具有更高的经济效益。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要求对软件的开发、实施以及系统城建单位的进行行为上的合法监控,确保软件开发单位能够合法、按要求、按标准从事软件开发工作,防止开发中随意、盲目,促使开发行为合法、科学、经济、高效。另外,它还可以促进用户与软件开发及实施单位之间的有效沟通,有助于其全面了解用户需求,同时也可加强项目开发对于用户的透明度。其次,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可促使软件开发及实施单位建立一套适用于项目运行的全过程的合理、可行的计划,而且可采用相关机制在执行过程中加以有效的管理与控制。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能保证在系统建设中其关键技术指标受到合理控制,可以预测并及时处理不利于系统功能与性能的因素。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对监督信息系统工程的质量、进度以及投资等,并负责管理项目合同以及其它相关的文档资料;同时,在必要时帮助协调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也常常被概括为“
四控制”、“
三管理”、“一协调”;所谓的“四控制”是指在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及变更上进行合理科学的控制,而“三管理”则是指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工程安全管理;而“协调”工作则在工程项实施过程中贯穿于信息系统工程从设计到实施到验收的整个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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