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资质证书
1、培训机构资质证
如具备上述条件,可向市教育局规划科提供申请报告、办学章程、房屋产权证、防火证明,3个月内即可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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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文化培训机构需什么手续?
先到工商部门办理名称预先登记,如果是技能培训还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然后回工商部门办理设立手续。培训内容是有关中小学生托管、文化学科技术辅导,中小学生家教及相关文化知识培训等,需向教育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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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职业培训机构手续办理
(办理部门:职业培训处)
一、申办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或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设立职业培训机构。
设立职业培训机构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
(一)有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包括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多项制度。
(二)有与所申请从事的职业训练活动相适应的教师、管理人员:
1、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2、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3、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
4、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务人员资格证书;
5、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培训专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备规定的教师资格。
(三)有与所申请从事的职业训练活动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
1、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
2、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有办公用房;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招收住宿学生的,其食宿场所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3、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
(四)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固定资产应达2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
(五)符合政府制定的职业训练发展规划。
二、办理程序
办理程序包括申请筹办、正式申报、审核办理等程序。
(一)申请筹办
申请筹办时,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筹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证明资产来源、资金数额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书。
审批机关依据全市职业培训资源的布局,对申办培训项目进行评估,做出是否同意筹设的决定。
办结时限:30日
(二)正式申报。
正式申报时,举办者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筹办批准书和筹办情况报告;
2、《深圳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表》;
3、拟设培训机构的章程;
4、拟任培训机构管理人员、教师、财会人员名单和资格证明文件;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培训机构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房产证或三年期的场地租约;
6、拟举办培训项目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
7、办学场所符合消防、卫生要求的证明文件;
8、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民办培训机构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聘请具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评估,确定出资额的报告。
(三)审核办理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据职业培训机构设立条件和设立标准进行审核,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审核完毕后,以书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批复。批准设立的,颁发《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
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2、教育培训机构资质如何办理
向当地教育局审批机关提交材料申请即可办理。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九条规定: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培训公司(营利性民办学校)必须拿到有培训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和《办学许可证》。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其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5)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6)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7)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2)培训机构资质证书扩展资料:办理教育机构需注意:
教育机构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区)中小学同期进度。
教育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
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各地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3、开培训机构需要什么资质
校外培训机构须经县级教育部门审批去的《办学许可证》后,再按所属类型到相关部门申领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需到分支机构或培训点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履行审批手续。
《办学许可证》申办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其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申办材料:
1、法人或者自然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3、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住所使用证明。(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3)培训机构资质证书扩展资料:
1、培训机构场所的要求:
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
2、培训机构师资的要求:
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3、培训机构培训内容的规定:
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区)中小学同期进度。
4、想开一个教育培训机构,都需要哪些资质?
要经营校外培训机构,必备的证照就是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与营业执照了。
办学许可证是证明机构具有相应的办学资质,营业执照则是证明机构具有相应的法人主体资质。与常规证照办理流程不一样的是,校外培训机构采取“前置许可”的审批方式,也就是说,先取得办学许可证,才能办理营业执照。
所以说,是先去教育部门,再跑企业登记部门吗?
NoNoNo!办理办学许可证,证上不可能没有机构名称吧?于是乎,首要步骤还是要为培训机构取一个适宜的名字——这就得先去到企业登记部门进行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了。
所以到底是怎么跑,跑哪里,交啥材料呢?为了让小伙伴们整得明明白白,我们梳理了证照办理全流程。
一、整体流程
各地的证照办理要求、材料不尽相同,不过整体步骤基本一致,如下图所示:
不过,法律规定“具备办学条件的,可以申请直接设立培训机构”,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可以一并提交筹建与正式设立两个步骤的材料,不用分两个程序走。有些省市也就此开放了相应的“绿色通道”,比如,开放“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的联办程序,申请人只需要向其中一个部门递交所有材料,不需要跑两个部门。同时,压缩审批时限,节省申请人的办理时间。
二、组织形式
根据《工商总局教育部关于营利性民办学校名称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7〕156号),营利性的民办培训机构应当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三、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1、名称要求
鉴于培训机构必须以公司形式设立,那么培训机构的名称肯定要符合公司名称的相关规定,其名称构成应当为: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此外,关于培训机构的名称还有其他特别规定:
(1)一般表述为“XX培训(课外培训、课外教育、自修、自学、辅导、考试补习、补习)学校或中心”。
(2)可以体现学科门类或者办学特色等表述。如:英语培训学校。
全称举例:XX市XX培训学校有限公司、XX县XX辅导学校有限公司。
(3)不得使用已登记的学校名称及其简称、特定称谓等作字号,但有投资关系或者经该学校授权,且使用该学校简称或者特定称谓的除外。该学校的简称或者特定称谓有其他含义或者指向不明确的,可以不经授权.
(4)不得以个人姓名作字号,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全球”等字样。在名称中使用上述字样的,应当是行业的限定语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例如,不得取名为“中华XX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但是培训学校专门教授中华武术的,可以取名为“XX市XX中华武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6)未经有关机关审批并获得许可,名称中不得含有“大学”“学院”“学校”“高中”“幼儿园”“进修”“专修”等可能对公众造成误解或者引发歧义的内容和文字,但从事相关行业、作行业限定语等使用的除外。
(7)不得简称为XX学校或者XX中心。
2、名称预先核准程序
现在全国已推广全程电子化方式的企业名称核准,不用跑现场。但是,关于“前置许可”中的《名称核准通知书》,各地可能有不一样的要求。毕竟核名之后是直接进入教育部门的审批,两个部门的系统不一定是打通的,因此,申请人在办证前一定要咨询清楚当地教育部门,如果说是需要的《名称核准通知书》一定是企业登记部门盖红章的纸质版本,那就要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向企业登记部门申请、获取教育部门所要求形式的《名称核准通知书》。
四、办学许可证
各地对申请材料的内容、形式等要求不尽相同,申办办学许可证前应当查阅当地的具体规定,或者详细咨询当地审批机关的要求。
以下以广州市为例。
1、培训机构筹设
筹设阶段的申请材料如下:
2.完成筹设并正式申请设立培训机构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从以上申请材料可以看出,办学许可证的办理过程中,可能还会涉及到消防部门(广州300平方米以下的场地)、环评部门(广州超过5000平方米的场地)审批的相关证明文件。
3、办理时间
(1)法定审批期限:筹设程序在30日内;正式设立程序在3个月内。
(2)实际审批期限:各县区一般都会在法定期限的基础上压缩审批时限,并在其承诺期限内办结,如广州市番禺区的筹设程序就压缩在15日内,正式设立程序压缩在45日内。因此,实际的办理时间自然要比各县区的承诺办结时限要短。
五、营业执照
取得办学许可证后,自然就是要办理营业执照了,营业执照办理流程相对简便,尤其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许多地方甚至实现了“即办即得”——提交材料后当场就可以取得营业执照。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条件相对而言都比股份有限公司要简单,一人股东也没有问题,注册资本也是认缴制的,中小型培训机构可以优先选择有限责任公司。那么有的小伙伴急了:以后发展得越来越好,我还想像那几个教育机构巨头上市呢,怎么办?不用担心,有限责任公司是可以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时机到了可以直接申请变更!
营业执照的办理时限各地有所差异,但内资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材料大致相同(材料名称各地有所不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前置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件(这就是我们前面好不容易办下来的办学许可证!),公司章程,住所(经营场所)场地使用证明,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全体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承诺书等。
不过,各地可能会存在特殊的程序及材料,例如,各地要求提交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版本与内容不一定相同;又例如,现在大部分地区都要求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通过专门渠道的实名认证,才能够实现完成营业执照办理。
因此,申办营业执照前还是应当要去查阅当地的具体规定,或者详细咨询当地审批机关的要求。
六、其他事项
1、审批机关不收费
办理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审批机关是不收费的,因此,找代办代为办理证照的小伙伴要注意了,不要轻信所谓的“手续费”、“工本费”而花了冤枉钱!
2、食品经营许可证
如果要为培训机构内的学员提供餐饮服务的,比如饭菜类的早午餐,还需要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虽然属于“后置许可”,就是取得营业执照后才申领的许可证,但是由于审批机关对餐饮制作的操作间、处理间等场所有着严格的标准,如后期装修完毕再去办证,可能会由于审批机关认定厨房的设置不合格等因素导致重新布局、二次装修等,这样既增加成本,又浪费时间。
因此,办理餐饮类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最好先将厨房、食堂(用餐区)的图纸、照片提交给食药审批部门审核,或是提前向食药审批部门申请,让食药审批部门在厨房、食堂的装修阶段就能够去到现场检查,如此,即使布局等方面不合格也能够在装修阶段及时改造。
5、民办教育机构资质需要什么手续以及证件程序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民办学校的设立一般经由以下程序:提交筹设申请材料——提交正式申请材料——接受专家组评估考察——审批机关研究审批——民政登记。
举办人(单位)向审批机关提交筹设申请材料;审批机关同意筹设后,举办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正式申请材料。
审批机关在审查举办人(单位)提供的申办材料并认为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与要求后,组织专家组对该筹办中的学校进行考察评估,专家组撰写考察评估报告并送交审批机关。
审批机关召开会议,研究是否同意设置;获得审批后,举办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办学许可证等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一)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资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二)、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筹设批准书;
2、筹设情况报告;
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4、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5)培训机构资质证书扩展资料办学条件:
学历教育机构
(1)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明确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和办学方案,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章程;
(3)有符合同级同类公办学校设立标准的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教学仪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办学条件;
(4)有符合同级同类公办学校任职资格与条件的校长和教师;
(5)有保证学校正常运行的经费来源;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非学历教育机构
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办学条件见附件二中《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办法》(试行)。
6、办培训班需要哪些证件!
1、主办人须历史清楚,品行端正,具有相当的文化程度、业务水平和办学能力,并能亲自任课和经常主持校务。
教学人员须历史清楚,品行端正,具有与所任学科必备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有必要的教学场所和教学设备,有必要的教学和管理制度,每个学期结束时或一门课学完后,须举行结业考试,考试成绩须报区(县)工农(职工)教育办公室备查。
2、私人办学接受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委托培养学员时,须经区(县)工农(职工)教育办公室会同区(县)劳动或文化部门审批。私人办学单位必须和委托单位订立培训合同,并认真执行。私立补习学校(班)的名称、校牌、印章,均须冠以“私立”字样。
3、通过短书平台也可以看办私立补习学校。经批准举办的私立补习学校(班),如变更办学规模、教学内容等,须按第一条规定的办法重新申请审批。私人办学可参照有关部门收取学费的规定,向学员收取学费.必须建立必要的财务制度.主办人、教学人员及其他办学人员的报酬,采取民主协商的办法确定。
4、私人办学成绩优良者,政府予以表扬;学校(班)管理混乱,教学质量低劣者,得勒令停办凡不收学费。主办人、教学人员不要报酬的义务教学者,可不履行本办法所列各项批准手续。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试行。
(6)培训机构资质证书扩展资料:培训机构简介:
培训机构,以学历教育或成人继续教育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机构需要有场地的要求及师资的要求,需要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认证并且取得社会力量办学资格方可营业,其培训课程价格需要核算并报教育部门批准,增加课程或改变收费需要向教育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才可改变。
2018年3月16日,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记者会上表示,要坚定不移从5个方面推进减负,砍断教师和培训机构在教学方面的联系以及各类考试、考评、竞赛成绩和招生的联系。2018年9月,武汉市教育局,公布2018年上半年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黑名单”。
7、教育培训资质如何办理
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材料申请即可办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三条规定: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7)培训机构资质证书扩展资料:
民办教育促进的相关要求规定:
1、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其中申请正式设立民办高等学校的,审批机关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2、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3、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8、开办教育机构需要什么资质或者证书吗?在哪儿可以办理?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开办营利性质的教育机构,需要的办学资质是《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具体流程
去教育局审批《办学许可证》
去工商局审批《营业执照》
办完两证才算拥有办学资质,后续还需要确认办学指标、场地、备案、……。
在这之后,才能够正式开办培训业务,如果教育机构也需要进行线上教学的话,目前的流程比较简单,直接使用第三方教学平台就可以做到,比如,使用短书的微信教学平台,教育机构通过线上线下的结合的方式,可以优化招生教学的成本,帮助机构完成更多。
9、开办一个教育培训中心需要哪些证件?
市教育局表示,申办人应向拟设地所在的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办学场地证明、举办者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经审批达到设立标准的,可颁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教育培训机构领取此证后,需到有关部门办理并取得法人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开设银行账号。刻制印章的式样、开户银行及账号应报审批机关备案。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以下简称办学许可证)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办学许可证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式样(许可证式样见附件一、二),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组织印制。
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对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审批后颁发办学许可证。
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审批后颁发办学许可证,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办学许可证为民办学校办学的合法证件。办学许可证分正本、副本。民办学校须将办学许可证正本放置在主要办学场所。
四、办学许可证自2004年9月1日起启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条例》规定的职责,对所审批的民办学校颁发办学许可证;并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做好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学校的备案工作。
五、此次启用的办学许可证正式启用前,原已领取了《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其进行全面检查,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换发新的办学许可证。
六、办学许可证填写要求:
1.名称:学校章程规定的学校名称。
2.地址:学校章程规定的学校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3.负责人:经审批机关核准的,能代表学校行使职权的、按照学校章程合法选聘的校长。
4.办学类型:审批机关批准的学校类型(如幼儿园、小学、中学、学院等)。
出资者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须在办学许可证副本中注明“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5.批准文号:审批机关批准学校设立的批准文件号。
6.有效期:发证机关按实际情况填写。
7.发证机关:审批机关。
8.编号:编号为13位数。前6位数为国家行政区划代码,其中1~2位数为省级代码,1~4位数为地级代码,1~6位数为县级代码。第7位数为学校层次码,“1”为高等学校,“2”为其他高等教育机构,“3”为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4”为普通初中或职业初中,“5”为小学,“6”为幼儿园,“7”为培训机构,“8”为其他。后8~13位数为学校排序。
办学许可证内容若发生变更,发证机关须在副本中注明,加盖“发证机关变更专用章”,并换发办学许可证正本。
七、颁发办学许可证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制订并完善有关的管理制度,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