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机构投诉
1、培训机构不负责任如何进行维权
在教育培训机构产生纠纷的维权方法:
按照“谁发证(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如消费者所报名的培训机构由教育部门审批,则可直接向审批的教育部门投诉反映;如该培训机构由工商部门审批,具体应由工商局进行行政处罚。消费者可通过以下四条途径进行维权:可直接同培训机构协商沟通,要求培训机构履行合同;向教育培训机构的行业主管部门和审批部门投诉,向消协投诉;教育培训机构教员可向劳动仲裁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议消费者以后在选择教育培训机构时,一定要先检验“三证”,即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收费备案表,请选择合法办学、年检合格、口碑较好、长期从事培训工作的培训机构;需要求培训机构将口头承诺写进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便日后发生消费争议时,据合同依法维权;对不熟悉的培训机构应持理性消费态度,先采取几周或几月短期试课,等认同授课方式和培训效果后,再续约,建议签定中期合同,以半年以内为宜,有利于降低消费风险;在消费时应要求培训机构开具正规发票、签订培训合同并妥善保存。
2、培训机构不给退钱,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
该机构违法了你们最初订立的口头协议,有以下几种方法可以解决:
1,与该机构协商退款,双方做出各自的让步减少诉讼带来的时间还金钱成本上的消耗
2,达不成协议的,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表明该机构违约给你带了的损失,请求法院判决该机构退还你的定金,并且可以要求其赔偿一些违约金。
3,机构退款但是扣钱的行为并不合理,即便是你没有了单据,但是该机构肯定也有你交款的证明,并不能因为你丢失单据而扣钱。
(2)教育培训机构投诉扩展资料
消费者可向消费者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向责任者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
消费者协会在接到投诉后,将消费者投诉的问题转交到被投诉单位,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问题的处理与答复;或转请有关行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解决。对一些重要的投诉,消费者协会还将会派人进行调查、解决,了解有关政策和法规,向消费者作一定的解释工作。
消费者的投诉都要以文字材料为准,包括所购商品的名称、规格、牌号、数量、价格、购买时间、购买地点或经销单位、生产单位的地址和名称,或注明是无生产单位和地址的商品及各有关票据的复印件;同时,把投诉人的姓名、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以及同经销单位或生产单位交涉的经过等内容写清楚。在没有经过消费者协会同意时,不要邮寄票证、原始单据及实物,以防遗失。
3、如何举报非法的“教育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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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育机构开在小区里,可以投诉吗
在小区中开设教育培训机构是违法的,可以进行投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中第五条第一款为: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场所及设施应当与培训项目或者内容相适应;其自有或者租用房屋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且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自有房屋的应当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及复印件;租用房屋的应当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期不少于2年。不得使用转租房屋、居民楼、地下室作为办学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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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网友留言:
丹二路财富广场小区居民楼内的快乐作文培训、辅导班。因违反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开设经营行业的相关规定及违法办无证培训班的问题被小区居民多次投诉后已被相关部门关停。
丹江口市网管办回复:
关于您反映“居民楼内办培训班”一事,我们已组织调查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实,快乐作文培训机构尚未办理办学许可证,属于无证办学。2017年12月7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向该培训机构下发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办学。2017年12月14日,市政府组建专班前往该培训机构进行联合执法,目前该培训机构已经关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丹江口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暂行管理办法》(丹教〔2013〕2号)中相关规定,培训机构“教学场所不得设在居民楼内,且具有一定的学生活动场所,生均教学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有一定的学生生活场所”等相关规定,在居民楼内设立培训班,不符合设置与审批的有关规定,相关部门将不予办理相关证件,并加大对在居民楼内办培训机构的查处力度。
参考资料:
天津市人民网政府- 市教委修订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人民网-别让培训、辅导班开在小区居民房里
5、如何投诉教育机构诈骗
1、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则涉嫌诈骗罪,建议拨打110报警,或者到辖区派出所报案。
2、如果只是教育机构未履行承诺、虚假宣传、未退费等,则不属于诈骗范畴,建议向工商局或者教育局投诉。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
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
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
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财产处分包括处分行为与处分意思,作出这样的要求是为了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
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
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的,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受理的消费者投诉,应当根据事实,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公正合理地处理。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受理的消费者投诉属于民事争议的,实行调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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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案例
2月12日,罗先生一行20多人来到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就他们与北京育才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育才苑”)的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交涉。
一周前,罗先生等人拿到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判决,罗先生等胜诉,法院判定育才苑7日内退还所欠教育培训费。
育才苑是一家专门针对中小学生进行“一对一”辅导的培训机构,成立已近10年,在多地有分支机构。罗先生等都是在该培训机构接受辅导学生的家长。
罗先生的儿子自2012年9月起在育才苑参加培训,中考结束后停了一段时间。去年9月,罗先生无意间知道“育才苑出事了”,当他赶到孩子上课所在的宣武校区时,发现该校区已关门。罗先生又找到育才苑在海淀区豪柏大厦的总部,发现已基本停业。
“只有两个人接待前来讨学费的家长,给家长开欠条。”罗先生说。拿着欠条的家长却至今没有拿到育才苑退的学费。于是,大约有150名家长分别把育才苑告上了法庭。记者了解,提起诉讼的家长被欠学费从几千元到上万元不等,有位家长被欠学费20万元。
育才苑事件并非个案,近两年,类似事件屡屡发生。去年4月,北京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了在京拥有18个教学点的英特国际少儿英语的老板卷款而逃的消息,仅欠员工工资就有上百万元,而学生则是以年为单位交费的,每年的学费过万。
2013年年底,有媒体披露“立德教育”多家门店无故关门;几乎同时,上海号称具有“十五年经验”的培训机构“易思”也被曝关门……
因为教育培训行业普遍实行的是“家长先交费,机构后提供服务”的运营模式,而且多数培训机构的收费周期都是以年为单位,所以,一旦培训机构出现问题,家长的损失就很大。
“其实这类案件并不复杂,欠债就要还钱。”北京维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刘召说,“但是,执行很难。”
刘召解释,按照现在的法律,如果“有限公司”出现经营不善而涉及赔偿,则“以公司的资产为限承担责任”。法院对育才苑的判决是“经营不善”,这也意味着公司没有什么资产,欠款很难偿还。
现在,家长与育才苑的纠纷并没有因为民事诉讼判决而结束。一些家长称,就在育才苑即将关门时,还接到销售人员的电话,宣称“明年会涨价”,让家长赶紧续费。
这些家长认为育才苑存在欺诈行为,还要进行刑事诉讼。警方经过调查后并没有刑事立案,之后,家长们选择复议。2月12日众多家长到经侦大队询问,得到的回复是:如果复议结果是可以立案,警方一定会对整个事件进行深入侦查。
据了解,复议结果大约在3月出来。
6、培训机构最怕什么投诉
课程质量、服务问题和管理问题。
1、课程质量:授课质量、授课效果等。
产生原因:教培机构的产品是课程,老师的授课质量和授课效果,将直接影响学生成绩和素养的提升,这也是家长最关注的。家长辛苦赚钱送孩子来培训机构学习,如果没有出现明显效果,家长往往不会从自己孩子身上找问题,而会反过来投诉培训机构。
2、服务问题:关注度、服务态度等。
产生原因:培训机构因为服务不到位而引发的投诉也很常见。家长作为顾客,会存在想要被关注的心理,这时,培训机构的服务态度会极大地影响家长的态度。
3、管理问题:学校管理制度、费用管理等。
产生原因:培训机构的管理制度难免会有漏洞,在日常管理方面也会存在各种问题,可能只是一个小细节,在家长这里就有可能变成一个大问题,这个时候就容易催生家长的投诉。
(6)教育培训机构投诉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开通培训机构电话投诉专线,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接听投诉电话,跟进家长的投诉事宜。
2、公布培训机构的电子邮箱,通过邮件接收相关的投诉信息。如果有官方网站的培训机构,可以在网站上开通一个投诉意见专栏,由小组成员每天查看登记投诉信息,并予以及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