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以
1、开设驾驶员培训学校需要什么手续?
第十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户应当是独立的经济实体,并在经济利益上与其隶属的行政主管部门彻底脱钩。
第十一条 培训业户必须向所在地的县(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简称培训许可证)。
第十二条 培训业户要有完善的章程,合法的法人代表,健全的教学管理和经营管理机构,应当符合交通部颁发的开业基本条件(见附表),拥有30辆以上教练车的为一类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拥有11辆以上教练车的为二类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拥有6辆以上教练车的为三类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拥有5辆及5辆以下教练车的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班。
第十三条 一类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可从事本规定第八条规定的各类培训;二类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可从事第八条规定的(一)、(二)、(三)、(五)、(六)类培训,三类驾驶员培训学校可从事第八条规定的(一)、(二)、(三)类培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班只能从事第八条规定的(一)类培训。
第十四条 申办培训业户应当符合当地交通运管部门制定的行业发展规划,依据交通部颁布的培训业户开业条件及《汽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申请、立项、筹建、审核、发证的程序进行。
(一)申办单位写出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办校的理由,现有条件,该完善的项目。并填报《立项申请表》一式四份,县、地(市)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逐级审核签署意见后,报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省运管部门接到立项申请后,一个月内予以批复,如同意立项,申办单位要在接到批件后6个月内按开业条件完成筹建工作。
(二)筹建完毕,可申请开业,履行下列手续:(1)申请审验报告(2)填写《开业申请表》(3)交验资质证明材料及有关资料(章程、车辆、场地、教员、拆装整车、发动机台架、经营管理机构、教学管理机构和教学管理制度、固定资产、流动资金等)。经其主管部门签章后,逐级上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省运管部门在接到开业申请后,进行审验核查,一个月内给予批复,并核发《江西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班)培训许可证》。
第十五条 申办职业驾驶技工学校,需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办理。由省道路运输行业管理部门核发《江西省机动车驾驶学校培训许可证》,执行行业管理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各类院校开设需要取得机动车驾驶员资格的驾驶班,应纳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按本规定第十四条办理开业审批手续。
第十七条 申请开办中外合资合作驾驶员培训学校,应当符合交通部外商投资有关规定,由中方合营者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逐级上报。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签署意见,并呈请交通厅审核报交通部申请立项审批,经批准立项的,凭批准文件,到相关部门办理其他后续手续。
第十八条 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的培训业户,凭许可证到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开业。
第十九条 培训业户必须严格按照培训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规模培训。按交通部颁发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教学,保证教学质量。
第二十条 培训业户应当按省财政、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培训费,向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交纳培训行业管理费,并报送学员名册及有关资料。培训管理费主要用于培训管理和提高培训质量,建立试题库,开展培训教研活动,培训质量评估和表彰先进等。收取培训费应当使用财政部门核发的统一收费票据。
2、自己开驾校要多少钱。
申请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健全的培训机构。
包括教学、教练员、学员、质量、安全、结业考试和设施设备管理等组织机构,并明确负责人、管理人员、教练员和其他人员的岗位职责。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包括安全管理制度、教练员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培训质量管理制度、结业考试制度、教学车辆管理制度、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教练场地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三)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
1.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理论教练员。理论教练员应当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两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常用伤员急救等安全驾驶知识,了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基本教学知识,具备编写教案、规范讲解的授课能力。理论教练员总数的8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以下简称《教练员证》,式样见附件1)。
2.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驾驶操作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应当持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或者高中以上学历,符合一定的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和应急驾驶的基本知识,熟悉车辆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具备驾驶要领讲解、驾驶动作示范、指导驾驶的教学能力。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驾驶操作教练员总数的9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持有《教练员证》。
3.所配备的理论教练员数量应当不少于教学车辆总数的10%;每种车型所配备的相应驾驶操作教练员应当不少于该种车型车辆总数的110%。
(四)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包括理论教学负责人、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教学车辆管理人员、结业考核人员和计算机管理人员。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五)有必要的教学车辆。
1.所配备的教学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装有副后视镜、副制动踏板、灭火器及其他安全防护装置。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2.从事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配备大型客车、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含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汽车(含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含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其他车型(含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等九类车型中三种(含三种)以上的车型,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50辆,且每种车型的教学车辆不少于5辆;从事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配备上述九类车型中的两种车型,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20辆,且每种车型的教学车辆不少于5辆;从事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配备上述九类车型中的一种车型,且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10辆。
(六)有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
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租用教练场地的,还应当持有书面租赁合同和出租方土地使用证明,租赁期限不得少于3年。
一级教练场面积不得少于4000平方米,道路长度须在750米以上;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教练车不得少于50辆;
3、2017申办三类驾校的标准及条件
标准要求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条件要求三级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教练车不得少于10辆。
综合类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分为三级:一级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教练车不得少于50辆;二级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教练车不得少于20辆;三级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教练车不得少于10辆。专项类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分为三级:一级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教练车不得少于50辆;二级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教练车不得少于20辆;三级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教练车不得少于5辆。
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应设有教学、教员、学员、质量、安全、结业考试和设施设备管理等组织机构。组织机构可以综合设置。
(3)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以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的相关要求规定:
1、学员管理制度应包括学员学籍管理,并建立学员文字和电子档案(学员登记表、驾驶培训记录、结业考试成绩单),保留时间不少于四年。
2、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安全组织、安全教育、安全措施、安全检查、事故的处理、重大事故报告、安全应急预案。
3、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应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机动车驾驶证,有10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4、摩托车驾照是否不需驾驶培训机构培训可直接申请考试?
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摩托车驾照的培训考试要求,没有变化,依然要到相关驾校培训报考,合格后才能领证。
5、注册一个驾校要什么条件?有哪些步骤?
申请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健全的培训机构。
包括教学、教练员、学员、质量、安全、结业考试和设施设备管理等组织机构,并明确负责人、管理人员、教练员和其他人员的岗位职责。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包括安全管理制度、教练员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培训质量管理制度、结业考试制度、教学车辆管理制度、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教练场地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三、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
1、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理论教练员。理论教练员应当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两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常用伤员急救等安全驾驶知识,了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基本教学知识,具备编写教案、规范讲解的授课能力。
理论教练员总数的8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
2、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驾驶操作教练员。
驾驶操作教练员应当持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或者高中以上学历,符合一定的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和应急驾驶的基本知识,熟悉车辆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具备驾驶要领讲解、驾驶动作示范、指导驾驶的教学能力。
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驾驶操作教练员总数的9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持有《教练员证》。
3、所配备的理论教练员数量应当不少于教学车辆总数的10%;每种车型所配备的相应驾驶操作教练员应当不少于该种车型车辆总数的110%。
四、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包括理论教学负责人、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教学车辆管理人员、结业考核人员和计算机管理人员。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五、有必要的教学车辆。
1、所配备的教学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装有副后视镜、副制动踏板、灭火器及其他安全防护装置。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2、从事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配备大型客车、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含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汽车(含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含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其他车型(含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等九类车型中三种(含三种)以上的车型。
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50辆,且每种车型的教学车辆不少于5辆。
从事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配备上述九类车型中的两种车型,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20辆,且每种车型的教学车辆不少于5辆;从事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配备上述九类车型中的一种车型,且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10辆
六、有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
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租用教练场地的,还应当持有书面租赁合同和出租方土地使用证明,租赁期限不得少于3年。
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4、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5、教练场地技术条件说明。
6、教学车辆技术条件、车型及数量证明(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的无需提交)。
7、教学车辆购置证明(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的无需提交)。
8、各类设施、设备清单。
9、拟聘用人员名册及资格、职称证明。
10、根据本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在递交申请材料时,应当同时提供由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安全驾驶经历证明,安全驾驶经历的起算时间自申请材料递交之日起倒计。
(5)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以扩展资料:
一、驾校费用
学车的费用分为几个部分:固定收费(体检、考试费、行政、教材、场地租用、办证等)、培训费、特殊服务费(如快班、一人一车等特殊服务要求,增加驾校成本而收取的费用)、食宿费用、补充收费(补考费)。事前问清学校的报价都包括哪些费用,不包括哪些费用,特别要注意驾校方面是否存在隐性收费(在学车过程中以其它名目进行收取)。
二、学车时间
基本上说时间问题有几个主要方面:理论学习时间,初次考试时间,最终考试时间,领取驾照时间,练习时间及其自由度。事前要问清各个时间安排的大致情况,不要知道一两个时间点就推测其它的时间点,一定要驾校方面较明确地说明,这样对学车的过程就大致心里有数了。
特别说明一下练习时间和时间安排的自由度,每个驾校都有自己的习惯,一定要问清楚具体的操作方法,看驾校承诺的时间安排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
参考资料:
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网络
6、机动车驾驶培训 机构在未经核定场所开展培训怎样处罚
你好:)
这里我建议你可以去网上买点相关的视频教程,进行学习。因为视版频学习来更加权系统和生动。尽量不要去视频网站去找视频教程,因为很难找到一整套视频。如果只是 这学学,那学学的,可能会更加迷糊了,因为现在你也只是做入门学习,我建议你也不用去参加培训班,因为成本太大,而且时间固定,影响你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安排,其实一般点培训机构也只是一群人在教室里看视频学习而已。
如何你不想购买视频教程进行学习,也可以去加一些交流学习的群或者房间和你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进步,而且在里面应该也有一些共享的学习资料。从事技术开发,需要耐心和毅力,只要你好好努力一定可以学有所成。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7、怎样申办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培训机构
(一)有健全的培训机构(二)有健全的管理制度。(三)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四)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五)有必要的教学车辆。(六)有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
8、3月25日起,邯郸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复工运营
根据省交通检疫组安排,为尽快满足我市人民群众学习驾驶技术需求,做好内机动车驾驶培训容和公安交巡警驾驶考试衔接工作,从即日起,我市机动车驾驶培训经营将陆续复工复训。3月25日下午,邯郸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处成立督导组,抽查了我市机动车驾培机构复工复训情况,保障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平稳有序恢复。
督导组一行先后到邯郸市超信机动车驾驶员服务有限公司、邯郸市瑞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邯郸市成就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服务有限公司3家驾校开展指导调研工作,了解了驾校防疫消毒、防护用品准备、出入管理、防疫防控制度的建立及驾校复工复训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查看了驾校规模、师资力量、培训能力、教学计划及驾校场地、业务大厅、教练车日常消毒等内容。通过检查发现驾校整体表现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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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9、取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负责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考核人员从业资格 是什么意思
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另建议取消和下放32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和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本次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有26项,其中准入类14项,水平评价类12项,涉及证券、保险、土地估价、公路水运、金融理财等多个专业领域;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有41项,其中准入类1项,水平评价类40项,涉及民航、粮食、农业等领域。
职业资格无法律依据一律取消。
这次取消职业资格的主要原则是,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行业管理确有需要且涉及人数较多的职业,可报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置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国务院部门设置实施的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并不密切或不宜采取职业资格方式进行管理的,按程序提请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国务院行业部门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确有必要保留的,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纳入国家统一规划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