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校外培训机构
1、专项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分几个阶段进行?
根据《通知》,专项治理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将部署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全面普查登记每一名学生报班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情况,为专项治理行动提供底数参考。计划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
第二阶段将由各部门协同开展集中整治,全面纠正七类不良行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治理与中小学校和教师有关的增加学生课外负担的不良行为。计划于2018年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将巩固治理成效,建立黑白名单制度。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建立《白名单》,公布无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建立《黑名单》,公布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联合对各省、各省组织对地市县的工作成效抽查检查,计划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非常复杂,在国际上也是个难题,不但涉及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还涉及家长的教育观念、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以及部分学生的选择性、补充性需要。”吕玉刚说。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本次专项治理行动是全面治理的开端。下一步,将取消校外培训与招生入学的挂钩,推动落实刚刚印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规范招生入学秩序,进一步斩断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招生的联系。
2、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时间上怎么安排的?
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工商总局四部门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回开展校答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全面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坚决治理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有安全隐患、无证无照、‘应试’倾向、超纲教学”等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6类突出问题。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26日在教育部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透露,治理行动将分三步走,“2018年6月底前完成全面部署和摸底排查;2018年年底前完成集中整改;2019年6月底前完成专项督促和检查。”
近年来,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迅猛,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部分中小学生对学习的补充性需求。然而,校外培训如火如荼、愈演愈烈的态势也不容乐观,一些将“应试”作为首要目的的培训,不仅加剧了学生的课外负担,而且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生、家长苦不堪言却欲罢不能。
据教育部等四部门有关负责人的解读,此次治理旨在迅速遏制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维护学生权益,推动解决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问题,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3、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有哪些规定?
8月23日报道,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针对当前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有安全隐患、证照不全、超前培训、超标培训等突出问题,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关键环节入手,提出了一系列治理措施。
今年2月,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工商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部署全面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坚决治理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有安全隐患、无证无照、‘应试’倾向、超纲教学”等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在已经有四部门部署专项治理的情况下,现在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出台《意见》,其重要意义在于切实构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落实专项治理的成果,避免专项治理变成“一阵风”。
一段时间以来,我国教育培训市场乱象比较突出。据报道,南京地区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培训机构有10300多家,经过南京市教育部门审批的培训机构只有569家,其中仅111家可以从事文化类培训和补习,经过人社部门审批和在体育部门备案的分别有200多家。武汉地区校外培训市场主体共有1万余家,其中在教育部门审批备案的文化教育培训机构有460多家,在劳动人社部门审批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有200多家,未经任何部门审批登记的“无证无照”培训机构约有1600多家。 南京、武汉两地的情况,大致可以反映全国校外培训市场的整体状况——有合法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只有不到一成。
如果无证无照的机构全部取缔,有照无证的机构只能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经营,合法机构只剩下一成左右,家长的培训需求该如何满足?在家长的培训需求依旧旺盛的情况下,治理的结果无非有两种,一是有资质的合法培训机构处于垄断地位,培训价格飙升;二是在治理一段时间后,无证无照或有证无照的机构又重出江湖。事实上,第一种治理效应已经在多地出现,校外培训热没有降温,不少家庭的培训支出却进一步增加了。
这次国务院办公厅出台《意见》,力图解决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比如,明确由省级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本地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的具体标准,省域内各地市差距大的,可授权地市级教育部门制定,并从场所条件、师资条件、管理条件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这对规范培训市场的供给十分重要,因为如果标准设置过高,很多机构难以达到设置标准,培训供给就有限,这就可能推高正规培训机构的价格,而价格低的非正规培训机构也会借机滋长,且游离在监管之外。
规范教育培训机构,只是从供给端进行治理,这对缓解培训热会有一定作用,比如禁止培训机构开展提前教学、超纲教学,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家长的焦虑。针对禁止提前教学、超纲教学,《意见》明确提出建立教育培训机构备案制,有助于教育监管部门及时了解培训内容,纠正提前教学、超前教学等问题。
应当看到,我国家庭的校外培训需求,主要源于升学竞争之下家长对提高孩子竞争能力的渴求,而且这种需求普遍存在。成绩好的学生在校内可能吃不饱,并想保持竞争优势,因此要选择校外培训;成绩差的学生在校内可能跟不上,也要选择校外培训。比如,每个假期都被学生作为“赶超”“逆袭”的机会,名义上是假期,但有的学生比上学时还累,很多学生的暑假生活都在培训班度过。
4、教育部如何整顿培训机构乱象多问题?
今年2月教育部等四部门以办公厅名义联合印发的《通知》一经发布便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通知》中明确表示:
1.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
2.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3.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4.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5.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6.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通知》中“立即停办整改”“坚决纠正”“坚决查处”等关键词的高频出现,也让公众对此次专项整治抱以期待。多家媒体对此次整改,不惜冠以“史上最严”称号。
而此前,教育部办公厅2018年2月12日还发布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通常简称为《教育部十项严禁》,结合这次的《通知》,可谓双管齐下,直指教育乱象。
5、教育部为什么治理校外培训机构
近年来,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迅猛,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部分中小学生对学习的补充性需求。然而,校外培训现状却不容乐观,一些培训机构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社会反响强烈。
为迅速遏制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和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联合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依法维护学生权益,坚决治理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推动解决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问题,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专项治理行动聚焦六类不规范行为,办学隐患和办学内涵兼治,校外培训和校内教育教学行为兼治,通过打“组合拳”系统解决问题。可以概括为3个方面:
一是治理无资质和有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把确保学生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安置参加培训的学生。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
二是治理数学语文等学科类超纲教超前学等“应试”培训行为,把减轻学生校外负担放在最突出位置。
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机构和有关人员责任。
三是治理学校和教师中存在的不良教育教学行为,把强化学校和教师管理提到更重要位置。
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存在的“非零起点教学”行为,严厉追究有关负责人责任;坚决查处个别在职中小学校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6、整治校外培训机构有何意义?
据报道,近日,教育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报道称,相关负责人表示,最近几年年来,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迅猛,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部分中小学生对学习的补充性需求。然而,校外培训现状却不容乐观,一些培训机构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社会反响强烈。
为迅速遏制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和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联合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依法维护学生权益,坚决治理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推动解决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问题,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希望该行动可以早日取得成效!
7、校外培训机构如何进行规范和治理?
据报道,目前目前校外培训机构水平参差不齐,同行恶性竞争抢生源,大部分培训机构没有办学资质,绝大多数代课老师没有教师资格证,培训机构水平参差不齐,需要规范和治理。
报道称,对校外培训机构而言,最大对手其实是在外兼职的学校老师。有的老师受利益驱动,会让学生参加自己的补习班,有的会劝学生参加校外指定的补习班,甚至有的老师讲一半留一半,进行‘阉割式’教学,倒逼学生上补习班。
在校老师有招生优势,比培训机构收费低,在外兼职自己办班,学生人数多的,收入比学校工资高多了。久而久之,课堂教学质量很难保证,只会迫使越来越多的孩子参加校外培训,所以应严控学生防止消息泄露,并通过各种渠道了解监督信息。
从长远来看,规范培训机构只是第一步,要让全社会认可,孩子的学习成绩只是眼前的直接价值,而孩子的思想品德、科学素养、学习能力则是伴随一生的长远价值。
8、校外培训机构将如何整治?
今年2月,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严令禁止校外培训机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严令禁止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严令禁止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等行为。
这几个“严令禁止”,开启了一场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行动。
各地纷纷采取相应措施:广州市教育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公布治理时间表、举报电话及邮箱,还正在构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信息平台,鼓励社会、学生及家长参与监管评价,建立黑白名单制度,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向课堂内的教学要效率,北京市海淀区制定了《中小学课堂教学指导意见》《中小学教研工作指导意见》等,严控学校赶进度、超难度、突击教学。
4月,包括新东方、学而思、学大教育在内的全国160家校外培训机构共同签署《校外培训机构自律公约》,承诺依法、诚信、规范办学,避免“超纲教学”“强化应试”,绝不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等。
5月,教育部等部门派出7个督查组,赴华北地区、东北地区、华东地区、华中地区、华南地区、西南地区、西北地区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专项督查。
5月下旬,教育部发布消息称,全国已摸排校外培训机构128418所,整改培训机构12251所。其中,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机构2822所,整改无证无照机构5013所,整改有营业执照无办学许可证机构2963所,整改学科类培训“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机构1241所,整改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并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机构212所。
我觉得这样的改革真的有必要,因为以往受到的教训已经很多了。
以上内容来源:澎湃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