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培训机构要求
1、注册教育培训机构需要什么条件
注册教育培训机构需准备以下材料即可进行办理:
1.申办报告原件1份,报告的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
2.筹设批准书原件1份;
3.筹设情况报告原件1份;
4.机构的办公场地和办学场地的房产证明或租用的协议书(办公场地和办学场地的安全、卫生标准应当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原件 1 份;
5. 社会力量办学申请登记表、民办学校办学申请登记表,原件4份;
(以下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7.办学机构章程、首届学校董事会或理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8.举办者、办学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拟聘教师、财会人员的身份和资格证明文件及聘用合同;
9.建筑工程验收合格证明、公安消防安全验收合格证明及环保部门的室内环境污染浓度检测证明;
10.教学设施设备清单;
11.学校发展规划及管理制度(包括教学、财务和财产管理及人事制度等);
12. 联合办学的,应当提交联合办学协议书。
(1)民办培训机构要求扩展资料:
根据2018年最新发布的《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而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通常在培训行业,我们都会选择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培训公司)。
因此,对营利性民办学校(培训公司)来讲,不仅要去找教育局申请《办学许可证》。还要找工商局来注册《营业执照》,申请的经营范围要含有培训等业务。
2、如何申办教育培训机构
一、办理教育培训机构的条件 (1)场地不得少于300平; (2) 具有消防安全合格证明; (3) 实验资100万,要出验资报告的;(4) 人员要求:有一个法人;必须要有5年以上培训机构负责人的工作经历,专科以上的学历;一个中级财务;还要具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若干个,需要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5) 具有购买教学实施的发票。
二、注册教育培训公司流程:(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2)公司注册地址备案; (3)工商登记; (4)办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5)刻章(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6)开设银行基本户; (7)核定税种、申请发票。
3、办理民办培训学校许可证需要什么要求
一、深圳培训资质办理条件:
条件一、开办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条件二、办学场所的建筑总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并且其中教学用房面积不少于办学场所建筑总面积的三分之二;
条件三、租赁办学场所的租赁期不少于3年;
条件四、办学场所应当符合规划、消防、卫生、房屋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条件五、校长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且有5年以上的教育管理经验;
条件六、有2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专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和3名以上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专职教师;
条件七、所在区域教育行政主管单位其他具体规定。
4、开办培训学校类需要哪些手续证件?
申办职业培训机构手续办理 (办理部门:职业培训处)
一、申办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或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设立职业培训机构。
设立职业培训机构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
(一)有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包括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多项制度。
(二)有与所申请从事的职业训练活动相适应的教师、管理人员:
1、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2、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3、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
4、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务人员资格证书;
5、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培训专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备规定的教师资格。
(三)有与所申请从事的职业训练活动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
1、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
2、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有办公用房;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
招收住宿学生的,其食宿场所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3、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
(四)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固定资产应达2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已经无需验资)
(五)符合政府制定的职业训练发展规划。
二、办理程序
办理程序包括申请筹办、正式申报、审核办理等程序。
(一)申请筹办
申请筹办时,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筹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证明资产来源、资金数额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书。
审批机关依据全市职业培训资源的布局,对申办培训项目进行评估,做出是否同意筹设的决定。
办结时限:30日
(二)正式申报。
正式申报时,举办者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筹办批准书和筹办情况报告;
2、《某某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表》;
3、拟设培训机构的章程;
4、拟任培训机构管理人员、教师、财会人员名单和资格证明文件;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培训机构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房产证或三年期的场地租约;
6、拟举办培训项目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
7、办学场所符合消防、卫生要求的证明文件;
8、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民办培训机构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聘请具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评估,确定出资额的报告。
(三)审核办理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据职业培训机构设立条件和设立标准进行审核,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审核完毕后,以书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批复。批准设立的,颁发《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
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4)民办培训机构要求扩展资料:
培训机构,以学历教育或成人继续教育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机构需要有场地的要求及师资的要求,需要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认证并且取得社会力量办学资格方可营业,其培训课程价格需要核算并报教育部门批准,增加课程或改变收费需要向教育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才可改变。
培训形式
1.技能培训:教育培训是劳工部门培养和考取上岗资格证为目的,所以登记机关是劳动部门,而且需要以不盈利或者少盈利为目的,主要是提供劳动部门的认证考试培训,师资需要认证,收费需要认证。
2.商业培训:区别于以上的教育形式是因为,商业培训的登记机关是工商局,在设置课题和订立价格等方面比以上两种形式简单,但不可提供教育部门相关的学历教育也不可以提供劳动部门的上岗认证教育培训。
3.课外辅导培训:课外辅导是以中小学文化课辅导为主的培训。
5、开培训机构需要什么资质
校外培训机构须经县级教育部门审批去的《办学许可证》后,再按所属类型到相关部门申领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需到分支机构或培训点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履行审批手续。
《办学许可证》申办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其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申办材料:
1、法人或者自然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3、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住所使用证明。(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5)民办培训机构要求扩展资料:
1、培训机构场所的要求:
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
2、培训机构师资的要求:
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3、培训机构培训内容的规定:
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区)中小学同期进度。
6、申办民办学校,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符合条件的如何申请?
一、申办民办学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2、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4、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5、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二、办事流程
1、学校名称预先核准(举办盈利性学校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举办非盈利性学校向县民政局提出申请)。
2、向县教育局提出筹设申请(需所在地中心小学和乡镇人民政府签字盖章),经审核同意后,下达同意筹设批复文件。筹设期不超过三年。
3、向县教育局提出正式设立申请,县教育局组织评估组进行评估,评估合格后办理办学许可证。
4、注册登记(举办盈利性学校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举办非盈利性学校向县民政局提出核准登记)。
(6)民办培训机构要求扩展资料:
1、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2、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筹设批准书;
(2)筹设情况报告;
(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4)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并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三条和第十五条(三)、(四)、(五)项规定的材料。
7、注册教育培训机构需要什么条件?
注册教育培训机构需准备以下材料即可进行办理:
1.申办报告原件1份,报告的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
2.筹设批准书原件1份;
3.筹设情况报告原件1份;
4.机构的办公场地和办学场地的房产证明或租用的协议书(办公场地和办学场地的安全、卫生标准应当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原件 1 份;
5. 社会力量办学申请登记表、民办学校办学申请登记表,原件4份;
(以下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7.办学机构章程、首届学校董事会或理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8.举办者、办学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拟聘教师、财会人员的身份和资格证明文件及聘用合同;
9.建筑工程验收合格证明、公安消防安全验收合格证明及环保部门的室内环境污染浓度检测证明;
10.教学设施设备清单;
11.学校发展规划及管理制度(包括教学、财务和财产管理及人事制度等);
12. 联合办学的,应当提交联合办学协议书。
(7)民办培训机构要求扩展资料:
根据2018年最新发布的《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而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通常在培训行业,我们都会选择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培训公司)。
因此,对营利性民办学校(培训公司)来讲,不仅要去找教育局申请《办学许可证》。还要找工商局来注册《营业执照》,申请的经营范围要含有培训等业务。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在平潭开设教育培训机构,你要准备这些
8、民办培训学校需要哪些证件?
要办培训机构,须具备4个条件:3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10万元流动资金;校长应有3年以上从教经历;教师要有大专以上学历。如具备上述条件,可向市教育局规划科提供申请报告、办学章程、房屋产权证、防火证明、办学许可证。
《办学许可证》是民办培训学校取得办学资格的证明。各民办培训学校应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按《办学许可证》中所注明的地址、层次、内容、形式办学。不得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不得将办学资格和办学项目委托或承包给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办学地点,不得擅自增加、变更办学层次、内容和形式。
(8)民办培训机构要求扩展资料:
《办学许可证》不得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不得将办学资格和办学项目委托或承包给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办学地点,不得擅自增加、变更办学层次、内容和形式。
申请材料
申请筹设或正式设立民办教育机构,申请办学许可证,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其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还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5)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6)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7)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