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专利
1、北大知识产权学院性质
打电话问问法学院不就明白了。
2、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有12项专利发明,还有1项著作权,有可能申请到北大这些重点大学的保送吗?
。。。。我觉得你还是想办法把这些专利发明卖出去的比较好
3、北大欧米伽3国家专利号20130212491.1是否正确 是真是假
此专利号检索不到,请提供正确的专利号,我可以帮你查看
4、请问如果想买大学(例如清华北大)的研究已成功的专利,请问具体流程是什么 该怎么去联系,跪谢
怎么联系我估计这个就很难回答了!那么最简单的,首先你知道你想要哪个专专利,属专利是哪位前辈申请的,那么去到学校问问这个人在哪,然后直接找到本人去谈!
如果对方同意了,那么不管是授权还是转让,只要签订签订相关的协定,递交审批就OK了!
如果还有什么疑问欢迎追问,回答满意望采纳
5、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的简介
学院由北京大学领导,并由学院董事会监督管理。董事会由17人组成,现任董事长为黄金富先生,副董事长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罗豪才教授、原中国专利局局长高卢麟先生、北京大学副校长何芳川教授,学院院长为法学院吴志攀教授,秘书长为郑胜利教授。学院的办学宗旨是,培养具备一定科技知识基础,掌握法学及知识产权基本理论知识,能够在立法、司法、执法部门,企事业单位与科研部门从事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实物与研究工作的高等专业人才。
知识产权学院经过几年的发展,已经在世界范围内享有一定的声誉,成为集科研、教学与学术交流于一体的文教中心。学院实行开放办学,除依靠自身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外,还聘有一批国内外久负盛名的专家学者作为名誉教授或兼职教授,例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总干事伊德里斯先生,原中国专利局局长高卢麟先生,科技部副秘书长段瑞春先生,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郑成思先生、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高级法律顾问王正发先生、中国软件登记中心应明先生等等。学院已经多次举办过世界级的学术会议,先后与世界知识产权共同组织举办三次国际学术研讨会。平时的学术讲座和论坛更是频繁异常,为学院师生及同行们提供了广泛的交流机会,因而备受欢迎。学院已拥有一定的图书资料库和相关的教研设备,为国内外学者来校从事学术研究创造了有利条件。
6、目前北京大学学生个人专利申请数最多的人是谁
这问题,这里谁会知道。
你去学校科技管理之类的部门问问吧,如果有统计,才能告诉你
7、知识产权北大好还是法大好
从法理上选法大,从法理和程序上选北大.各有所长.
8、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的科研成果
学院致力于科研创新工作,主要科研成果包括中国互联网技术创新观察报告与互联网企业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抽样测评报告。 过去十几年中,互联网逐渐成为颠覆性的力量,创造出许多新的概念、产品和生活方式,改变了传统行业的发展。聚焦于互联网领域的技术创新,本报告对互联网的主要技术领域的中国专利进行检索、统计,并结合专利权人的市场地位进行对比和分析,以探求技术创新对互联网行业发展的意义和作用。
基于数据的统计与分析,结合典型案例,本报告对互联网技术在中国的发展概况总结如下:
1. 互联网专利技术更新的速度 互联网行业技术发展速度迅猛,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纵观近10年的趋势,专利技术的更新周期约为3年。 2010年~ 2013年是互联网各技术领域专利数量增长较快的时期。其两个主要原因:第一,企业知识产权意识的增强;第二,国家专利申请资助和奖励政策的实施。 2. 国内外企业在中国的专利布局概况 从专权利人的角度考察,外国企业在互联网领域的专利布局较早,主要集中在互联网物理层即传输技术领域,涉及互联网多项传输标准;国内企业的专利数量在近三年呈较快增长,主要集中在软件及产品设计的创新方面。 在即时通讯、社交网络、移动支付、网络游戏、网络安全、搜索引擎等技术领域所积累的中国专利数量在市场中已经可以比肩甚至赶超同领域的国外企业。未来,中国互联网企业将在在全球互联网领域的创新格局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 但在一些新兴的技术领域,例如云计算领域,跨国公司表现出了较强的前沿技术的研发实力。 3. 国内企业的创新状况 从专利申请趋势图的年度不连续性可看出,中国企业创新实力的持续性还有待考察。 规模较大的互联网公司并不是唯一地依靠持续创新来维持和扩大市场份额,通常会通过培养大规模的社交网络或者通讯平台用户群体和用户粘性,利用平台流量优势来获取用户其他应用软件的使用和信任,从而获取较大市场份额。 4. 中国互联网产业创新面临的挑战 相当一部分企业的专利积累时断时续,说明企业创新的计划性、前瞻性尚显欠缺。企业竞争力的持续增强,还需要通过有计划的持续创新研发和合作研发获得。 互联网企业的创新模式以单独研发为主,缺乏协同创新模式。协同创新将来是否会在互联网技术发展中起到更重要的作用尚需考察。协同创新的不足(类似于“军备竞赛”的竞争模式)通常会带来整个产业研发成本过高、抑制竞争或者恶性竞争。 在前沿技术领域,跨国公司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并很早就有意识地在前沿技术领域进行了专利布局。尽管是否进行前沿技术研发需要每个企业根据各自的企业发展战略而定,但有实力的企业应当考虑对前沿技术的投入,以技术创新优势积累市场竞争资本,有助于中国互联网市场良好竞争秩序的构建。 学院于2014年推出了《互联网企业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测评标准》1.0版本,期望为中国互联网企业提供行业自律指导,为今后的法律规范做准备性研究。
经过一年多的观察实践,通过逐步完善1.0版本,于2015年9月完成《测评标准》 2.0版本,同时,依据2.0版本对若干互联网企业的个人信息保护政策进行了抽样分析,以此促进企业面临大数据应用时代的新挑战,提升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和水平。 本测评报告的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报告通过对互联网不同服务领域的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抽样分析,依据《测评标准》对这些政策的透明度、完备度、用户参与度等方面进行测评。本报告采用量化手段,通过评分体系与横向对比得出结论。
本报告的评价对象为互联网企业公开宣称的、明确承认的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如,互联网企业在与用户签订的服务/许可/使用协议中的个人信息保护条款,或互联网企业的网站上所公开的隐私政策,并根据《测评标准》所规定的各项指标对其进行逐项评价。 本测评报告的评价标准 指标体系分为基本评价和附加评价。
基本评价有三个层级,第一个层级包括4个类别,分别为: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处理周期、用户参与、安全与维护。
基本评价的第二个层级包括13个子类别。具体而言,个人信息保护政策进一步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个人信息保护政策的表现形式、个人信息保护政策的适用、个人信息保护政策的变更、个人信息保护政策的解释。处理周期进一步包括以下四个方面:收集、使用、转移、删除。用户参与进一步包括以下二个方面:用户控制、用户申诉。安全与维护进一步包括以下三个方面:技术手段、信息维护、跨境数据传输。
基本评价的第三个层级包括30项指标
针对第三层级的每项指标,测评小组给予从零级到三星级的评分,相应地最低得分为0分,最高得分为3分。各个星级的基本含义如下表1所示。
表1 评价 含义 相应分数 零星:☆☆☆ 企业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不存在相关规定或规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 0 一星:★☆☆ 企业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对该事项进行了基础水平的规定。 1 二星:★★☆ 企业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对该事项进行了进阶水平的规定,但并不全面。 2 三星:★★★ 企业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对该事项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规定,符合或优于法律规定义务水平。 3 在基本评价之外,还额外进行附加评价,对于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整体效果、特色性规定及其他特别事项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分。
指标体系以100分为满分,其中基本评价所涉及的30项评价指标的满分为90分,附加评价满分为10分。各个评价类别所占分数如表2所示。
表2 第一层次分类 第三层次指标个数 相应分数(100满分) 个人信息保护政策 8 24 处理周期 12 36 用户参与 5 15 安全与维护 5 15 附加评价 1 10 测评覆盖的领域、企业以及相关服务和产品 表3 编号 类别名称 测评产品/服务 1 平台类 腾讯 谷歌 网络 苹果 微软 2 社交类 人人网 新浪微博 Facebook Instagram QQ空间 3 即时通讯类 来往 Skype 微信 QQ 4 订票类 携程 去哪儿 12306 艺龙 5 打车类 滴滴 一号专车 神州专车 易到用车 Uber 6 招聘类 大街 智联 前程无忧 LinkedIn 7 婚恋类 世纪佳缘 百合网 珍爱网 8 云存储类 Amazon 乐视云盘 DropBox 网络云 腾讯微云 9 理财类 支付宝 京东金融 微众银行 金联储 Paypal 10 邮箱类 163邮箱(网易) Yahoo Sohu Gmail outlook iClould Aliyun 11 输入法类 搜狗输入法 讯飞输入法 网络输入法 微软输入法 谷歌输入法 12 浏览器类 IE Firefox UC浏览器 猎豹 Chrome Safari 13 其他类 迅雷 安客诚 三星 YouTube 测评结果 根据测评结果,被测评的50份隐私政策中,得分排名前五的互联网企业如下表4所示。从结果中可以看出,综合类的第三方平台(例如微软、谷歌、苹果、腾讯、网络)比细分领域的互联网服务/产品的排名更高;早出现的互联网产品/服务领域(例如电子邮箱、浏览器、社交等)比晚出现的互联网产品/服务(打车、旅行、云盘等)的排名更高。
表4 排名 名单 总分 前5名(不分类别) 完备性 处理周期 用户参与 安全与维护 附加评价 1 微软 82 19 31 15 9 8 2 LinkedIn 77 20 30 13 14 0 3 三星 71 21 33 9 5 3 4 Paypal 67 15 22 15 15 0 5 谷歌 65 15 26 9 15 0
9、有考上北大知识产权方向法学硕士的前辈吗?求考知识产权专业科所需要的参考书。
(1/2)的负1次幂-(π+3)°+根号12+2/(根号3-1的绝对值)=2-1+2√3+√3+1=2+3√3
10、北大是什么?是北京大学吗?
是的。北大是北京大学的简称。
1、北京大学(Peking University),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位列“211工程”、“985工程”、“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入选“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
为九校联盟、中国大学校长联谊会、京港大学联盟、亚洲大学联盟、东亚研究型大学协会、国际研究型大学联盟、环太平洋大学联盟、东亚四大学论坛、国际公立大学论坛、中俄综合性大学联盟成员。
北京大学创立于1898年维新变法之际,初名京师大学堂,是中国近现代第一所国立综合性大学,创办之初也是国家最高教育行政机关。
1912年改为国立北京大学。1937年南迁至长沙,与国立清华大学和私立南开大学组成国立长沙临时大学,1938年迁至昆明,更名为国立西南联合大学。
1946年复员返回北平。1952年经全国高校院系调整,成为以文理基础学科为主的综合性大学,并自北京城内沙滩等地迁至现址。2000年与原北京医科大学合并,组建为新的北京大学。
北京大学是新文化运动的中心和五四运动的策源地,最早在中国传播马克思主义和科学、民主思想,是创建中国共产党的重要基地之一。
长期以来,北京大学始终与中国和中国人民共命运,与时代和社会同前进,是培养和造就高素质创造性人才的摇篮,恰如蔡元培先生所言:“大学者,囊括大典,网罗众家之学府也……此思想自由之通则,而大学之所以为大也。”
(10)北大专利扩展资料科研成果
1、人文社科成果
据2018年12月北大官网信息显示,1998年以来,北大共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1999年)特别荣誉奖2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8项;
第二至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1998年、2003年、2006年、2009年、2012年)一等奖27项、二等奖80项、三等奖100项、普及奖10项;
第五至第十二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998年、2000年、2002年、2004年、2006年、2008年、2010年、2012、2014年)特等奖7项、一等奖87项、二等奖188项;合计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515项
2、自然科学成果
据2018年12月北大官网信息显示,2013年,北大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5项,其中自然科学奖4项,技术发明奖1项。
此外北京大学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13项(一等奖7项,二等奖6项),获得一等奖数量为高校并列第一;近十年,北大获得教育部科技奖一等奖总数为高校第一。
2013年,北大发表SCI收录科研论文5889篇(其中第一作者3360篇)、平均影响因子3.68,其中包括:Science6篇,Nature7篇(Nature子刊38篇),Cell5篇。
2013年,北大共申请专利509项(本部390项、医学部119项),申请国际专利6项、外国专利9项;获权专利383项(本部287项、医学部96项),其中中国专利381项、外国专利2项。
3、科研成果转化
据2018年12月北大官网信息显示,北大凭借每年承担的国家重大专项、科技支撑项目、863、973、自然科学基金等各类研究项目。
产生出一批适合产业化合作的科技成果,形成了具有北大特色的科技成果项目库,内容涵盖了电子与信息技术、工业制造与机电、能源与环保技术、生物工程技术与医药、化工与新材料等类别;
通过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移、技术咨询、联合成立实验室、共同组建产业化公司等多种形式与企事业单位共同搭建起了科技合作和企业孵化平台;
北大每年的科技合作超过500项,形成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促进行业发展的成果,并且以北大原创技术为基础孵化了多家高新技术企业。